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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二品巡抚
帖子351精华0花椒0颗小米椒500个最后登录201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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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4-1114:52|只看该作者|招呼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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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眼发表于2014-4-1111:21
关注点一:
"2013年1月9日上午,我们夫妇与街坊邻居七人一道去营山县住建局反映情况,抵制县住建局副局...
关注点一:
"2013年1月9日上午,我们夫妇与街坊邻居七人一道去营山县住建局反映情况,抵制县住建局副局长兼执法大队大队长孙余礼、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钱少雄(死者)和执法大队中队长李通包庇、纵容个体建筑老板李国益强占两幢居民楼房的人行道和消防通道非法修建门市的行为。"
希望楼主提供“包庇、纵容个体建筑老板李国益强占两幢居民楼房的人行道和消防通道非法修建门市的行为”的证据。
关注点二:
“我儿熊一霖与钱少雄发生纠纷。第二天钱自己到县医院作CT片,均未证明钱头部后面有血肿及外伤,颅内无骨折、无出血症状。”
最好能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以下是营山县人民医院CT室主任熊某的证言
关注点三:
“钱在发生纠纷后两天中均正常上班,开车下乡工作,参加朋友宴请,到娱乐城洗脚等。2013年1月11日,钱少雄驾车(事故时未系安全带)行至距县城80多公里的双河三村四社时发生车祸,车前保险杠、灯、挡风玻璃和车右门下外缘踏板撞烂(右前轮当场撞爆和驾驶室内前面的后视镜撞断未在现场记录)。钱少雄本人在车祸后死亡。”
关注点四:
”附:法医吴松在2013年9月四川大学出版发行的《法医学进展与实践》第八卷92页,由南充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和川北医学院法医系教研室的李涛、张健、吴松、张伟四人的联名文章(2013年4月审稿通过),标题“外伤3天后脑基底部血管破裂出血死亡原因分析1例”,就钱少雄一案文章最后一句为“死者伤亡原因为脑基底部蛛网膜下腔出血,与三天前的外伤无因果关系”。
”............最后延出一个吴松的个人声明,说是编辑篡改了他的文章。
关注点五:
“法医们在作尸检鉴定时,不尊重客观事实,千方百计隐瞒和排除钱少雄患有高血压的事实,..........”
如果死者患有高血压,那么一定有就诊和用药的记录,不会这么快就销毁了吧。
南充公安法医吴松于2013年10月12日在蓬安县人民法院庭审调查中多次承认钱少雄生前患有高血压和心脏病。
国家规定的尸检操作方法和标准:
钱少雄尸检数据:
2014-4-1114:30上传
下载附件(16.75KB)
没弄对,相关证据(材料)没有下载对,抱欠,勿愤,在学习中。
本帖最后由 MiLan1 于 2014-4-15 01:0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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