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信息录入审核。对资料不全的纳税户及时进行信息补充采集和数据补录,规范税务登记信息管理,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密切跟踪户籍信息。定期对开业户、变更户、注销户、失踪户、空壳户的实际情况进行逐户比对检查,防止漏征漏管;规范停歇业管理,严把申请、资料备案、税款清算、证簿缴销、登记证件及发票封存等关口;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彻底清理失踪户和非正常户,摸清管户底数,确保无管户跑漏现象发生。
强化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与工商、国税在登记信息交换上的合作,建立第三方信息定时交换机制,通过信息交换杜绝税源管理盲点,将登记滞后信息的时差缩短到最小。建立基础税源监控长效机制,落实定期巡查管理制度,摸清纳税人经营动向,强化第三方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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