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广元2月17日电(通讯员 杨勇 邓全昌)2月11日,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建峰乡龙峰村村民黄桂英、李扬冒着风雪,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青川县检察院检察官的手中,感谢检察院心系群众、为民解忧解难。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干警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帮助申诉人追回了被拖欠长达5年的赔偿款及利息共计4万元。
据了解,2006年,申诉人李天全驾驶摩托车在公路上与吴成斌驾驶的货车相撞,导致其头部受伤住院,神智不清,其妻黄桂英、女儿李扬代李天全委托刘肃峰、王开朝、李敏为诉讼代理人,代理与吴成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该案一审判决李天全共获赔偿21万元,二审调解结案,调解结果为李天全获赔偿12万元。诉讼过程中,刘肃峰等人隐瞒诉讼进度,在未通知李天全的情况下,代理李天全出庭参加二审调解,导致其赔偿款减少9万元,利益受损。调解结束后,李敏将12万元赔偿款予以隐瞒。直到2013年,李天全一家才得知所有情况,在多方追讨下,李敏交付了10万元,但尚有2万元未交清。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天全的亲属依法向青川县检察院申诉,请求被申诉人刘肃峰、李敏、王开朝予以赔偿。
青川县检察院在调查核实的过程中,了解到申诉人家庭经济困难、急需资金,为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申诉人尽早获得赔偿,决定以和解的方式结案。该院民行干警迅速介入到双方的诉争之中,分别约见双方当事人,通过释法、析理、晓义、动情“四步法”引导双方解开心结。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和解,并于2014年1月签定和解协议,被申诉人李敏、刘肃峰、王开朝三人一次性支付李天全赔偿款1.2万元,利息2.8万元,共计4万元。双方履行协议后申诉人撤回了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