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5184|评论: 17

[趣闻·杂谈] 中国散文家协会是非法敛财的非法组织!请大家擦亮眼睛,避免上当!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2-17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散文家协会出大事了?
    近日,有网友在天涯论坛曝出中国散文家协会、中华当代文学学会以下属的几家刊物都具非法敛财的可疑。网友的证据有:
      1、不管是协会还是刊物均在官方网站查无证
    中国散文家协会、中华当代文学学会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网站查询均不存在。这些组织实为一伙人所出,可能是非法组织。下设的会刊《中国散文家》、《华夏文学》和《诗词世界》,经在新闻出版署网站查询均没登记,即非法无刊号。文学们切勿虚名入会交费,被不法分子们利用了心理。
      
      2、官方证实:根本不可能有什么所谓的“中国散文家协会”
    原来早被证实!!
     
    注:《散文世界》就是现在的《华夏散文》,可能冒名被发现后更了名。
     
   告全国散文同胞书
     
    ——关于一些所谓散文机构极其活动的认识
     
    中国散文学会常务副秘书长 红孩
     
    各位散文同胞:
     
    感谢大家对我的信任,不断光顾我的博客,并给予最大的支持和鼓励。近来,有不少的网友,尤其是中国散文学会的很多会员,给我写信,打电话,发信息,主要问及的问题有:中国除中国散文学会外,还有没有相关组织、机构,最近有个中国散文家协会是怎么回事?还有的问,《中国散文评论》、《散文世界》等刊物是公开发行的吗?也有的问,有很多的文化公司,经常打着某些社团和报刊杂志的名义,有的以“中国散文年会组委会(筹委会)”名义搞的活动正规吗?等等,诸如此类问题,简直让我不堪一一解答。为此,我想就本人知道的情况做一下说明,仅供散文同行参考:
     
    一据我所知,中国的文学(文艺、文化)社团很多,但以中国冠名的必须有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作家协会三家中的一家(正部级)主管,并报请国家民政部社团管理中心批准注册,其级别为国家一级社团。民政部注册如同工商局登记,名称、经营范围相同的,原则上是不允许成立的。中国散文学会由中国作家协会主管,于1985年经民政部批准注册成立的。其他省市地县的散文学会、协会由当地文联、作家协会主管,经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批准注册。中国散文学会对各地散文学会并非上级主管,属指导合作关系。关于中国散文家协会,我不知道有这个社团组织,从我对社团管理条例的认识看,中国作家协会一般不会同意成立这样的组织,而且国家民政部也很难同意。至于有人传言有这样的社团组织要成立,我感到很惊讶,不知道谁来主管,我想民政部社团管理中心不会糊涂的就此批准注册的。到目前为止,我没看到这样的相关批复和报道。
     
    二关于散文期刊。按新闻出版署规定,任何报刊都要有主管、主办单位,同时都要有全国统一刊号、条形码登记、定价、出版周期、邮发代号。现在有很多的报刊,采取以书号代刊号、或一号多刊,以及用香港刊号的做法,都是违规违法的,即都可视为非法出版物。一旦发现,可由当地新闻出版局、扫黄打非办公室、文化执法部门取缔,责任人还要承担法律责任。《中国散文评论》杂志,经我多方面调查,可以明确的说,是一本非法出版物。我已向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电话咨询过。中国散文学会为此曾严厉向出版人提出批评,并让其停止侵权。《散文世界》曾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创刊,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发行,后停刊。现在办的《散文世界》,跟过去的《散文世界》没任何关系,肯定不是国家新闻出版署正是批准的公开出版物。
     
    三关于现在出现的以“中国散文年会组委会(筹委会)”等名义开展的活动,据我所知,凡是成立这样的机构,都要报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作家协会批准。凡是没有报批的,其公章一定是假的,其活动也一定是非法的。这些组织开展活动,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骗取钱财。
     
    鉴于以上情况,我恳请各位散文同胞,在参与各种散文组织机构开展的活动时,一定要多问几个是什么?为什么?当前,散文发展很繁荣,很多投机之人看到这块蛋糕,便不择手段以各种名义进行招摇撞骗,极大的伤害了朋友们对散文的圣洁的心灵。在此,我呼吁散文界同行们,擦亮眼睛,揭露骗子,不参加,不支持他们的任何活动,并随时举起法律的武器,向混迹在散文届的混混们做坚决的斗争。全国的散文同胞们,团结起来!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41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4-2-17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散文家协会、中华当代文学学会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网站查询均不存在。这些组织实为一伙人所出,可能是非法组织。下设有会刊《中国散文家》、《华夏文学》和《诗词世界》,经在新闻出版署网站查询均没登记,即非法无刊号。文学们切勿虚名入会交费,被别人利用了心理。

中国散文学会才是合法社团。

 楼主| 发表于 2014-2-17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散文学会才是合法社团,多一个“家”的中国散文家协会就是假货,冰心老人家当初成立时都没有自称家,而随便一个组织就称散文家,也太吹牛了吧!

下面是中国散文学会的简介
简介
中国散文学会是在冰心女士的关怀下于1984年成立的,第一、二任会长分别为吴组缃、林非。学会成立以来,创立了中国散文学会最高奖项——冰心散文奖,在陕西、山东、江苏、黑龙江等地建立了10多个散文创作基地,先后举办西柏坡红色散文奖、多种题材散文征文奖,并在全国多地开展了大型笔会、采风活动,举行过近20场散文论坛及个人散文研讨会,在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学活动,推动我国散文创作及社会主义文学发展繁荣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1]
发展概况
2012年10月29日,中国散文学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中国现代文学馆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作家代表以及解放军、武警方面的代表共160多人出席会议,作家王巨才当选为中国散文学会会长[2]。中国作家协会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白庚胜在会上代表中国作家协会讲话。经无记名投票,会议选举王巨才为中国散文学会会长,马力、王彬、叶梅、红孩、刘兆林、李晓虹、陈奕纯、周振华、郑彦英、赵丽宏、姜琍敏、贾平凹、徐迅、韩小蕙为副会长,王彬兼任秘书长。根据工作需要,学会还聘任袁鹰、邓友梅、阎纲、从维熙等人担任顾问,聘任原学会主要负责人林非、周明、石英、吴泰昌、王宗仁担任名誉会长。
理事会
第一届
会 长:吴组缃
第二届
会 长:林非
常务副会长:周 明
副 会 长:石 英、王宗仁、吴泰昌、张振金、吴周文
秘 书 长:王宗仁(兼)
第三届
名誉会长:林非、周明、石英、吴泰昌、王宗仁
会 长:王巨才
副 会 长:马力、王彬、叶梅、红孩、刘兆林、李晓虹、陈奕纯、周振华、郑彦英、赵丽宏、姜琍敏、贾平凹、徐迅、韩小蕙
秘 书 长:王彬(兼)
顾问:袁鹰、邓友梅、阎纲、从维熙、贺捷生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2-17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2-17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937cb101011kg7.html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2-17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2-17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http://www.nacao.org.cn/
这是中国散文家协会的百科宣传。
a4.jpg

查询中国散文家协会的结果具体见图片,无任何登记。
A1.jpg
A2.jpg
A3.jpg
所以中国散文家协会是非法机构团体

 楼主| 发表于 2014-2-17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散文学会的查询结果具体见图片,欢迎广大网友自己去查询考证!
B1.jpg
B2.jpg
B3.jpg
查询结果,中国散文学会可以查询到,所以中国散文学会是合法社团,中国散文家协会就是非法社团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2-17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逍遥派掌老 发表于 2014-2-17 10: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http://www.nacao.org.cn/
这是中国散文家协会的百科宣传。

就退一万步来讲,就依据你们的说法中国散文家协会是非法组织,那你们公~安为什么不去将这些非法组织捣毁了呢?他们是非法组织为什么你们不去查办呢?竟然还无视甚至纵容这些非法组织来欺骗我们这些不明真相的群众的金钱?你们的不作为行为是否也犯了渎职罪呢!
本帖最后由 山水如画 于 2014-2-17 11:18 编辑

 楼主| 发表于 2014-2-17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散文学会查询结果见图片,也欢迎广大网友去查询考证结果!
B1.jpg
B2.jpg
B3.jpg
所以中国散文学会是合法的社团,中国散文家协会是非法社团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2-17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电梯直达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fj_btn.png
1#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online_member.gif 发表于 2013-3-22 15:04 |只看该作者 |招呼Ta 关注Ta |倒序浏览
分享到:
[backcolor=initial !important]0





网络监督容易遭遇的5个“歪招”

  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美国实行“信息高速公路”计划以来,我们的“地球村”便进入了互联网高速发展时代。网络在传播信息的过程中掀起社会领域巨变的同时,也带来了政治领域的改革。云南“躲猫猫”事件、南京“天价烟”局长事件、“三鹿毒奶粉”事件、宁夏吴忠市和河南灵宝市等地的“跨省抓捕”事件、陕西和甘肃兰州等地的“表哥”事件、重庆雷政富等多名官员的“不雅视频”事件等等的曝光及解决,无不是由网络监督后引发社会公共舆论,并进而在强大舆论压力下推动政府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的。毫无疑问,互联网已成为公众监督政府和政治参与的新途径。当问题在网络上出现时,政府部门能够在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及时调查处理并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那么网络民众监督力量就有了真正的意义。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欢迎网络监督”往往成了某些地方政府和政府官员塑造“开明形象”的空头口号,骨髓里却是厌烦和害怕网络监督,并使出种种“歪招”对付网络监督。

  本博主近年来致力于利用互联网平台反腐与维权,一方面,我感觉到网络监督的巨大威力,也通过我的反腐与维权博文推动了上以百计的腐败与侵权案件的部分解决或完全解决,一方面也感觉到网络监督面临着来自地方政府的重重阻遏,某些地方政府和政府官员用日趋成熟的“对策”和“歪招”,大大消减了网络监督的威力,降低了网络监督的效果。

  某些地方政府和政府官员有哪些对付网络监督的“歪招”呢?

  其一,面对网络监督装聋作哑,不理不睬,任你监督网帖满天飞,被批评者淡定若石,“颜色不乱,阳阳如平常”,知错不认错,知错不改错。这种情况多是被批评者在上头有坚硬的保护伞,被监督者躲在“保护伞”下风雨不侵,安然无恙,或是被批评者摆平了纪检官员,“纪委结论”成为其回避网络监督的挡箭牌。为何已经落马的许多腐败分子都有过多次被纪委定性为“没有问题”的“纪委结论”,最终却因“问题严重”或“内讧”受到法律的追究?湖南常德石门县以原县委书记熊大顺为首的多名县官,对待网络监督所采取的“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度,该称得上是比较典型的例子。近几年来,石门县因违法修建壹壶山水电站、张家渡水电站违规征地;县委书记熊大顺和县长杨琦明等官员因购买乘坐豪车;熊大顺、杨琦明等官员对上访农民实施打击报复等等,既引来了中央电视台和法制日报等多家中央媒体的批评,也引来了铺天盖地的网帖监督,但熊大顺和杨琦明等官员一个个十分淡定,让舆论风暴从石门县的上空吹过,可谓“互联网上‘炮声隆’,我自岿然不动”。事实上,中央媒体和网络媒体的监督,也并没有伤及石门官员一根毫毛,2012年底,熊大顺在广大知情网民的无奈叹息声中,由石门县委书记升迁为常德市人大副主任,其余官员也是该升迁的升迁,该调整的调整,没有哪个官员因舆论监督而受到查处,一切的一切都显得水流如常,石门有个别官员放言:网络监督屁用都没有!这种携带“赖性”的不出招的“歪招”,收到的效果是让举报者和关注者“自讨没趣”,慢慢患上“网络监督疲劳症”。

  其二,当发现网上有负面网帖后,即让宣传部门或网络警察乃至专门的删帖公司出面删帖,恐怕没有哪个地方政府没有过“删帖行动”,许多负面帖子往往是这边网友在发布,那边政府在联系删除,双方隔山隔水展开“对手赛”。在百度中点击“疯狂删帖”4字,便会出现许多被批评者疯狂删帖的帖子,如《太康县县长唐广辉网络遭举报 继而疯狂删帖!_》、《阜阳房叔“临泉王”后续……某人开始疯狂删帖》、《宁夏国家级贫困县官员坐拥百万豪车为何疯狂删帖?》、《山西灵石景三保协同网络公关疯狂删帖》、《福建表叔厅长带5万名表显奢华 跨省销毁数十万报纸疯狂删帖》、《巨贪秦瑞平雇网络黑手疯狂删帖》、《安阳市副市长郭建华文凭作假 顾黑客疯狂删帖》等等。本博主前些时候根据广东省揭阳上浦村村民的投诉写了篇题为《广东揭阳上浦村村民维权成功回望》的博文,发到多家网站的论坛和博客之后,许多网站发上去在一小时内就被删除或隐藏了,而24小时候后所有网站的论坛和博客都删除了!前几天根据长沙三纺厂下岗职工的投诉,写了篇题为《长沙三纺千万资产“蒸发”,数百职工10年泣血维权》的博文,也有很多网站的论坛被删除了,据说是省一级的宣传部门在出面组织、联系删帖事宜。使出删帖的“歪招”,目的是来个“釜底抽薪”,不过有时候政府删帖会变成“抱薪救火”,越删越“旺”。

  其三是搅乱是非,转移目标。有的地方政府养了一批“五毛党”,当发现有负面网帖时,便让“五毛党”大量跟帖,否认举报内容,掩盖事实真相,故意颠倒黑白,有的甚至反过来攻击发帖人,以转移人们的视线。如常德石门县的知名网友成德林,每每当他发了石门县的负面帖子之后,该县县委宣传部的一名副部长便将成德林的有点负面的“历史故事”搬将出来,对他进行抹黑和人身攻击,以图让网友们觉得成德林没有批评和监督政府的资格,将网友的视线引导至成德林身上。我自己也经常遭遇被监督者的“反咬”,不久前我因发布了一篇题为《湘西统战部官员龙建国“推荐”政协委员露丑行!》的博文,龙建国的亲信便到处搜索有关我的不实负面帖子,连续花了10天左右的时间在网上进行转发粘贴!不过,我对此反而感到欣慰,因为这证明我的文章打痛了腐败分子,我也曾写过一篇题为《为被监督者粘贴我的负面新闻而大声叫好!》的文章。搅乱是非、混淆黑白的 “歪招”,可以迷住一部分网友的双眼,但对于有独立思考能力的网友来说,会更加看清腐败分子的丑恶面目。

  其四是设套或借故以莫须有的罪名抓捕、拘留发帖人。近年来,我国公民因以发短信、发帖等方式批评地方官员,被冠以“诽谤罪”而遭牢狱之灾的案件屡有发生,发帖人轻则被关几天,重则入狱几年。盘点近年来“因言获罪”的案件,比较典型的有:湖南访民胡连友、魏爱国网上举报公安局长 被判诽谤罪获刑2年;长沙两市民送“截访先进单位”锦旗被拘9天;山东青年段磊网上发帖举报被刑拘150天;河南小伙王帅网上发帖举报政府征地问题 遭跨省追捕;四川男子邓永固网上发帖被诉诽谤;山东高唐县民政局地名办主任董伟网上议政获罪;内蒙古男子吴保全网上发举报帖 莫名被判两年刑等等。近日南京拆迁户李龙发帖,竟被官方称其扰乱公共秩序而决定对其劳动教养1年!河南某县的一位网民的遭遇更加让人不可思议:这位网民因转发了揭露县政府换届贿选的帖子,官方竟然将他3年前因自家的居住环境被一个投资商损害而提出索赔的行为,定性为“敲诈勒索罪”,让其蒙受了牢狱之灾。这种以强硬手段报复发帖人的“歪招”,凸显公权力呈现黑社会化的巨大危险!

  五是将主流媒体之外的民间反腐维权人士当作“假记者”,以打压这部分反腐维权生力军,如湖南红网论坛中有个《娄底假记者大曝光》的帖子,据说是当地宣传部门的人发的,该帖列出了一长串所谓“假记者”的名单,其中不但将中国执法监督网、中国民声投诉网、中国焦点新闻网、世界警察杂志等网络和纸质媒体的工作人员列为“假记者”,甚至将湖南日报、潇湘晨报、中国劳动保障报等官媒中持有工作证的人员也列为“假记者”,不过经“假记者”与湖南红网和娄底宣传部门交涉,该帖已被删除。殊不知,在主流媒体记者热衷于歌功颂德而监督乏力的情况下,民间媒体人士往往充当了反腐维权的生力军。当然,诚如主流媒体记者也会借新闻报道大肆捞钱一样,民间反腐维权人士也会有人借反腐维权牟利,但这不是主流,近年来许多腐败和侵权案件的曝光,其始作俑者恰恰是民间反腐维权人士——曝光雷政富等多名官员“不雅视频”的朱瑞峰、让兰州市长深陷“名表门”的周禄宝、曝光河南某县官方以莫须有的“敲诈勒索”罪名抓捕发帖人的罗修云,都是民间反腐维权人士。再说,一些民间媒体人士做调研时,持有的是调研证,他们并未称自己是记者,何来“假记者”一说?美国的媒体几乎都是私人或民间办的,难道他们的记者都是“假记者”吗?在我们这样的大环境下,所谓“真记者”写出来的报道多是迎合官员口味的假大空的文字,而所谓“假记者”多以舆论监督为主,讲的也多是关乎民事民生民苦的真话。在某种意义上说,“真记者”多讲假话,“假记者”多讲真话;“真记者”中多假记者,“假记者”中多真记者。“百度百科”中关于记者的定义是:媒体从事信息采集和新闻报道工作的人通常称为记者。通过合法审批的监督类网站是不是媒体?回答是肯定的!监督类网站从事信息采集和新闻报道的人是不是记者?回答也是肯定的!认为只有持有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并核发、编号、盖章的记者证的人才算记者,这本是就是很荒唐的!一些地方政府将民间反腐维权人士称为“假记者”而将其打入“另册”,无非是逃避舆论监督,剩下的都是些歌功颂德的所谓“记者朋友”,除此而外,岂有他哉?!

  互联网为网民提供了一个自由、开放、宽松、民主的舆论传播空间,尤其是它的自由表达的特性,难免使得网络监督成为“双刃剑”,即在监督的同时,也会伤及无辜,所以主流媒体提出要规范网络监督。我以为,规范网络监督,在规范网民随意或恶意发布不实帖子伤害无辜的行为的同时,更要规范官方利用公权力对网络监督进行敷衍、抵制、打压的行为,毕竟一方是弱势,一方是强势,在任何情况下更需要收控的都应是强者。看来,只有当各级地方政府收起上述对付网络监督的“歪招”时,网络监督才能发挥出它应有的巨大威力!

  反腐与维权博客  罗修云

  1310170430@qq.com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2-17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散文家协会的门户网站在这里:http://www.zgswjw.com/index.html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2-17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给个别心理阴暗的无耻之徒当面一耳光:中国散文家协会是非法组织吗?
http://www.zgswjw.com/index.html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2-17 11:26
英语周报全国发行了十几年,年发行量百万余份,去年才被宣布为非法刊物!

 楼主| 发表于 2014-2-17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QQ_9053EE 发表于 2014-2-17 11: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英语周报全国发行了十几年,年发行量百万余份,去年才被宣布为非法刊物!

这是英语周报的查询结果:
C3.jpg
C2.jpg
C1.jpg
我看到的时间是2010年的登记。

发表于 2014-2-17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习惯了就好

发表于 2014-2-17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

发表于 2014-2-17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P;P;P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