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们:
文明城市是社会进步的标志。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秩序,创造有序、整洁的生活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目前,营山城市建设初见成效,但公共设施损毁严重,乱扔、乱吐、乱停、乱放、乱摆、乱搭、乱闯、乱鸣喇叭现象时有发生。营山是我们的共同的家园,我们每个人应该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建设美好家园的使命感,共同呵护我们共同的家园。在此,针对营山目前最突出的、群众最反感的不文明现象,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参与城乡环境整治。管好自己的手,不乱扔东西、不乱贴乱画、不破坏公共设施;管好自己的嘴,不随地吐痰、不讲粗话脏话、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在景区不随地便溺。积极参加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大力整治环境卫生、环境污染,努力创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
二、自觉维护公共秩序。自觉维护车站、商店、旅游景点等场所的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不乱停乱放、不乱鸣喇叭、不占道经营、不乱摆摊设点。乘车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和怀抱婴儿者让座。积极参加爱护公物行动,保护、公用设施,监督和举报损坏公物现象。
三、强化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自觉做到不酒后驾车、不闯红灯、不超速行驶。不乘坐“三无”车辆。不私拉乱接,不焚烧废弃物。长时间离家,关好门窗和电源、水源。不放烟花或少放烟花鞭炮,尽量燃放安全系数高、低噪音的小型烟花爆竹。
四、共树营山美好形象。从自我做起,不断修身律己,带头革除有悖公德、有违诚信、有损形象、危害秩序等不文明现象,及时劝阻身边的不文明言行、陋习,用文明的方式影响他人。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细节做起,争做文明有礼营山人。
祝全县人民新年快乐,和谐安康!
中共营山县委宣传部
营山县精神文明办公室
2014年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