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日晚于女士由于喉咙痛去位于十字街的太极大药房就医,当时现场一位女医生为她开了6道西药。回家后服用完一道药后15分钟出现面部,及四肢的红肿奇痒和呼吸困难不能说话。马上找到药房后送到盐亭县人民医院急诊科,当时急诊医生为患者打开了通道并注射了地米及肾上腺素,并联系了五官及呼吸科医生会诊。确诊为药物过敏至喉头水肿,为防止因为水肿至气管堵塞当时医生建议擦管和切开气管转ICU由于当时ICU病房满员,转至普通病房观察。并继续输液及吸氧。
出事后,当事女医生将患者送至医院急救付了1000块的急诊费,随后其丈夫一起到了医院。但是当事医生到医院的目的不只是为了抢救患者,还为了把药要回去。由于当时患者没法说话,男医生到医院后第一件事就是把药回去,后来就一直在病房说他的药没有问题,肯定是患者本身体质有问题。请问别人活了30年从未过敏,到你那拿了药就过敏了。就算是别人真的是过敏体质你有必要在别人生命垂危的时候一个劲为自己开脱没有?考虑过别人感受没有?所以当患者朋友到医院后就将药要了回来。然后两口子就回去了,当晚陪护及后来的10天住院当事人没有找人或者自己陪护。全是患者自己家属陪同!后面的医药费医生只给了400元。
从12月25日入院到2014年1月3号出院。两口子没主动再给过一分钱也没说过道歉的话。所以后续费用全是患者自己垫付,心想别人忙后面总要来解决。结果到出院都没路面,电话中说的她很忙等她老公回来后再谈,所以直到1月10日晚都杳无音讯。当天晚上患者主动联系后得到的答复一样是很忙,没时间!后来在一位中间人的调解下同意出面面谈
但是也就是这次面谈彻底看清了一个作为医者的一副奸商嘴脸!我们首先提出:一,我们不要任何赔偿 二、我们也不要一分钱的误工费营养费更不要说啥身体或者心理的损失费。我们只需要你把医药费给清就可以了,总共也就4300块钱。而且自己有社区医疗保险自己去报销了1700块钱(由于入院跟出院的时间刚好在2个年份,所以报销的时候还重新买了2014年的社区医保后才报到的,早上6点就排队在农行交钱,就是为了让他少出一部分)他之前给了1400,就只
需要再付1200我们就算了了这件事情,以后各走各路。但是万万没想到,这位医生根本没想过再出一分钱,而且口口声声说是他只赚了患者3块5毛钱的药费现在要陪几千块药费,他划不着。我请问,那患者的生命安全,在医院10天遭的罪划的着?哪个愿意去住院,哪个愿意去冒这样的生命危险再去就诊看病?是你的药导致别人过敏,别人找你是为了得到健康,不是为了得到去急救!
这样的无良医生你们以后还敢信么?患者的权益应该找谁来保障?应该找谁来讨这个公道?
强烈呼吁相关部门查清其有无行医资格!药物是否正规!给患者一个合理的说法。一个诚挚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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