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大安镇马道村村主任秦邦利,从1976年参加村上工作,任过企业会计,社长,村文书,村主任。工作认真,办事踏实,为村社做了很多公益事业,干过很多好事和实事。2013年区政府实施小农水工程,马道村因地理条件很差,是实施对象村、经区水务局、镇政府的领导实地观察,决定在马道村1组邓家院子前面修一口水塘。村主任见于土地不好调整,就先用自己家的良田修,当水塘坎刚筑好时,邓先武大儿子邓茗、小儿子邓宗奎的唆使,强行要施工队把提坎向塘内移动,留出面积为自己修公路,修堰塘是村主任的承包田,修堰塘所剩的田土本应是他的承包地,有使用权。而邓先武却在里面栽树子,把主任家种的芋子、玉米等农作物搅拌,强占修公路,主任不同意。广安市纪委要大安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强行把田地划给他们修了公路。邓家父子见达到目的,为了报复村主任,编造事实、制造事端,诬陷村主任。在2011年打便民路双方发生争执。现在邓家说当时骂了他,要村主任公开给他赔礼道歉,村主任坚决反对。广安市纪委三番五次要镇党委、政府强行要村主任给赔礼道歉而没有服从,他们就用行政手段,以权行政加以限制。制约和报复。他干了几十年的基层干部,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切身利益得不到维护和保护,应该由谁来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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