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报道,广东省陆丰市一名18岁的高中生琪琪因被“人肉搜索”而投河自尽。这一新闻,不能不说让人触目惊心!在没有报道出这一事件之前,人们很热衷于在网络上“人肉搜索”,有小三了,“人肉”一下,有爆料的,“人肉”一下,于是引起了全民热潮,人肉的目的也随之达到。但看到这一则新闻,姑且不谈店主发表这一“人肉搜索”的目的是否达到,它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我们是一目了然的,也让我们看到了所谓的“人肉搜索”的粗暴。
一个少女的离去,很多人惋惜悲痛,并对发帖者和参与“人肉搜索”的网民进行指责。但是,面对不时上演的类似悲剧,反思并不应该止步于指责。
网络进入微博时代后,网民的聚合性和参与性大大加强。一个车牌,一张照片,一个电话号码,一句话,一篇日记……诸如此类的蛛丝马迹,经过网民不断拼接、组合、加工,就可以于亿万人中找到某个特定的人并“解剖”他。而在网上发动这样一次掘地三尺的“人肉搜索”,没有任何门槛,往往是一些无凭无据的猜疑指控,就会带来花样百出的侮辱诋毁。一旦这类信息出现在互联网上,就有被复制传播的可能性,即使删除原帖,后续的传播行为也无法得到有效地控制。
我们是否应该引起深思,应该理性地去看待社会上的这一些事件,也应该制定出一些法律法规来对网络有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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