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部县同一路段上 两个不同的政策 我叫汪秀云,女,四川省南部县席家村五社居民(身份证号码:512921194710100020;联系电话:18909077702、15387626897),我家的老水泥板砖混结构的旧房屋因年久失修,加之又受到“5.12”地震的影响,造成墙壁四周裂缝,房顶漏雨,2010年7月涨洪水、山体滑坡把房屋基脚冲垮,房屋成为危房无法居住,当年(2010年)6月25日蜀北街道办事处向我们出具了督改通知书,要求我们尽快搬离危险地段居住房屋。我们要求在原地进行旧房改造但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以我们这片要建成安置小区,统拆统建都不能修建为由,不给我们办理任何手续,也不准我们修建的有关情况向广大网友投诉反映: 图为:拆除前的老房子 图为:已经拆除的老房子 图为:2010年7月山体滑坡的情景
图为:2010年7月山体滑坡的情景 我家的房屋是 2011年 5月,因受“ 5.12”地震的和 2010年 7月涨洪水、山体滑坡影响,将原本就已经年久失修的老房屋造成了无法居住的危房, 2010年 6月 25日蜀北街道办事处出具了要求我们尽快搬离危险居住房屋地段的督改通知书。 2010年 10月我们把原地危房拆除后,打算在原地进行旧房改造。我们多次找过县政府安置办、县信访局、县建设局、县国土局、县城建执法局、蜀北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然而相关部门都以私人建房县委、县政府已冻结为理由打发我们,不给我们办理任何手续。但在我们同一路段上的其他几户都是 2011年拆除的现在都在修(如:廖鹏的房子已经修至 7楼,蒲君的房子已经修至 4楼),有的已经修好(如:廖小卫、廖加益),为什么在同一路段别人可以修,我们就不能修呢?
图为:同一路段上廖鹏的房子已经修至 7楼
图为:同一路段上廖鹏的房子已经修至 7楼
图为:同一路段上蒲君的房子已经修至 4楼
图为:同一路段上蒲君的房子已经修至 4楼
我们一直在等县委、县政府给我们批建房手续,然而2年时间过去了,到现在却没有任何结果,我们是祖祖辈辈就居住在这里,并且有县国土局颁发的国土手续,我们在原地进行旧房改造是完全合理、合法的。县委、县政府把所有的旧房改建冻结不准办理手续,我们已经在外面租房住了2年多时间了,确实无经济来源再继续租房住下去,修房的钱都是贷款和向亲戚朋友四处借的,已经是负债累累。
为什么县安置办、县信访局、县建设局、县国土局、县城建执法局、蜀北街道办事处的领导说的我们这片要进行统拆统建建,建成安置小区,私人建房县委、县政府已冻结不再办理任何手续。然而同一路段上的其他几户为什么又可以建呢? 党中央和国务院一再强调要解决好老百姓的实际问题,做好惠民工程。然而我们南部县委、县政府又是怎样做的呢? 本投诉人声明:以上投诉反映材料属实,如有虚假我们愿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的。 投诉反映人:汪秀云 李春梅 陈小英 电话:15387626897 18781788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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