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贴文无违反相关互联网法规,乃事实陈述(可转发、评论或QQ:2230953678联系本人、请版主手下留情,也请相关部门的专业评论员勿乱喷、谢谢),大家都不容易,我们也只是求相关部门有所说法、讨法律之公道: 至临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李学焦、翠屏区法院书记院长李仕明等相关领导: (留言范围:人民网、新华网、四川麻辣社区、宜宾零距离、宜宾泡菜坛、天涯论坛、猫扑论坛、视情况转微博) 第一、翠屏区法院及执行庭以及临港开发区沙坪镇所属白胜7组生产队(现已经解体不存在、属于临港区-沙坪镇)王再元到底找那个主体解决遗留问题,是由临港区沙坪镇还是司法管辖的法院? 第二、何时能解决该事件,相关法院、政府如果协调是否能给出解决时限? 一、事因 宜宾市翠屏区下江北沙坪镇(现已更名为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距市区仅8公里,素有翠屏区东大门之称。幅员面积87.2平方公里,辖21个村、2个社区,总人口40419人,其中农业人口35914人,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560元。沙坪自然条件优越,物产丰富。沙坪镇属浅丘和依山带坝地带,地势平坦,土地肥沃,水资源丰富,农业基础设施较为齐备,已形成了优质稻、优质水果、特种水产养殖、畜牧、蔬菜和生态林六大支柱产业(见下图)。
曹马扎位置
沙坪镇白胜7组(地名“曹马掌”,网络地名被改成了曹马扎哈,)就是在这样一个与世无争的丘陵农村,1996年为响应相关乡镇政策,家人(王再元:身份证号码5125011954****3137)承包位于原宜南(宜宾—南溪)公路旁24亩的池巴唐鱼塘,用于养殖4大家鱼,年承包费用3000元/年,期限6年。 因承包过程中生产队长经过2届换届(村下属的单位、白胜村有12个生产队、就是现在村官),期间由于天气干旱、气候异常等因素,2002年承包年限期满后王再元要求解除合同并清理鱼塘中所属自己养殖鱼,但生产队以灌溉需要用水为由不同意放水清塘,直到2004年生产队将王再元诉讼至翠屏区法院,由于王再元并无相关法律意识和资金支持申诉,结果王再元败诉(法院判决由生产队收回池巴唐承包权,鱼塘中所属物由承包方王再元所有,由于无力支付诉讼费用,法院于2005年执行庭强制执行)。
池巴唐位置
2005年3月9日、2005年3月16日翠屏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党小杰带领数十相关人员(大家都懂哈,所谓的相关部门)2次到池巴唐强制执行法院判决书《2004翠屏区字第243号》,由于正值农村插秧灌溉期间无法将池塘水腾空捞鱼,所以就将鱼塘(原为整体、后王再元将鱼塘自行出资修筑堤坝隔为大、小鱼塘)中所属王再元养的鱼用拉网起鱼,放入小鱼塘中(一部分用于抵扣诉讼费用,剩余部分折价后由生产队支付王再元费用),由于大鱼塘面积较大(将近3个11人用足球场大小)天气见黑,经过2次拉网后起鱼近4000多斤后不得暂停起鱼,(如果是养鱼人都知道一旦下网,鱼儿是相当有警觉性的,所以大家经常在电视里面见到,为什么撒网之前很多都是早关闭发动机或者在拉网的周边袭扰鱼类进入渔网的原因了,话题说远了哈)法院执行2次至此,生产队与王再元都要求继续执行,以完成交接手续,但此时法院却以撤回市区,留下双方协调评估解决(如果早能协调也不至于闹上法庭),自此该执行便无下文,生产队后期强行将大鱼塘中法院未执行完毕属于王再元财产大条鱼类打捞,在未放水清理鱼塘同时承包与他人,王再元屡次找到生产队协商无果,也未能阻止生产队相关行为,法院及其执行庭也未给予王再元任何说法。 二、期间协调过程 从2005年法院强制执行至今,法院一直未给予王再元任何关于《2004翠屏区字第243号》判决书执行完毕手续,找到法院也无相关说法总是说需要协调、需要向领导反映,期间王再元多次找到沙坪镇书记饶彪0831-3620210与镇长周宗军0831-3620212(手机就不公布了,免得领导说我等小屁民打扰领导忙政事)要求政府出面协调,均无果。请问法院、沙坪镇政府,是否非要把王再元这个老头子整成个老访民,随时跑到市政府、跑到省政府找领导上访你们才舒服,到时候这个老头子向首都机场的人学习整点事情出来你们才觉得这个事情该再来解决?8年时间,在精神上对于王再元是一个什么概念!领导们倒是政绩斐然,可这个事情一直没有个说法,试问沙坪镇政府和法院的领导你们真是大忙人!难道有关领导都在学习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连这样一个你们自身肯定了判决却没有执行到位虎头蛇尾的事情的拖到现在? 三、现阶段诉求 1、按照《2004翠屏区字第243号》判决书请法院、沙坪镇政府给予王再元前期承包鱼塘时应属王再元相关物品及费用: | | | | 1200斤/亩+底层鱼×24亩=28800斤/1年×5元/斤=144000元 | | | 800元/月×12月=9600元×8年(2005-2013年)=76800元 | | | | | | 200元月均杂费(车船+电话+其他)×12月×8年(2005-2013年)=19200元 | | | | |
2、请法院、沙坪镇政府相关书面函,说明为何该事件拖至如今,却没有任何的部门和负责人问责,法院如何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沙坪镇政府是如何为人民服务的!
请问临港经济开发区那个部门?翠屏区法院相关领导?何时能圆王再元这个小老百姓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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