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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警察竟如此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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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泸州警察竟如此抓人

    2007年3月23日晚九点钟左右,我们在泸洲市滨江路“龙宫”船河边耍时,被眼前发生的一幕惊呆了:我们看见一群人拿着手枪对准两个小伙子的头部,喊了声:“不准动!”并抽下两人腰间的皮带,将两人迅速反背捆住,把两人按到在地。这群人中有的打耳光、有的用拳头打、有的用脚尖踢,将两人打在地上翻来滚去,惨叫声不断,还有一人用手枪柄猛击穿百衣服矮个子青年的头部,更为残忍的是:一粗壮大汉用脚后跟猛踹躺在地上的稍高点的青年的腹部,其他人用脚尖猛踢二人的头部和脸。特别是高个青年被打得奄奄一息,动弹不得。这群人在殴打二人的过程中,还将茶摊上的茶具打碎了。当时围观群众中有一人喊了声:“警察打死人了”!这群人并没有停止,继续毒打二人。其中有个警察转身恶狠狠地吼到:“哪个喊的,抓起来一起带走!”围观群众顿时都不敢吱声。打了几分钟,又来了几个穿制服的警察,他们中有一个人在桌子上拿了30元钱赔给了茶摊老板,随后将两个小伙子架起,拖着上了石梯,塞上警车,带走了。
   我们真不敢相信发生在眼前的这一幕。我们震惊了、愤怒了。在当今依法治国、法制日益健全的社会主义中国,受人民尊重的警察在公共场所公然对失去反抗能力的“嫌疑人”下此毒手,这些“警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违背了警察条例,有失人民警察形象,我们作为泸州市民,对泸州警察这种残暴行为感到遗憾,对泸州警察的素质提出质疑,我们呼吁有关部门狠刹警察违法执法这一歪风,肃清警察队伍,重塑泸州警察形象,让市民真正能够相信泸州警察。
现场目击者:当时有几十人(律师取有证人的证言)
        陈刚被抓到龙马潭区红星派出所的当天晚上,十几个警察分成三人一组,轮流进屋,对陈刚进行毒打。致使陈刚全身浮肿,造成严重的后遗症。
   现在打人的警察在泸洲市公安局的保护下,逍遥法外,没有受到任何的处理。
   这是和谐社会吗?公平吗?人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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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河蟹社会,三个戴表

发表于 2008-1-14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好象和那两个青年是一伙的哇?!

后面的事你是咋知道的?看热闹还要看到底嗦? 

你是个旁观者,咋知道其中一人的名字的?

你看你好可笑哦,先写的好象你不认识那两个年轻人似的,写着写着,把名字就写出来了?想装成有正义感的围观群众混淆视听吗?

看你说的,人家警察是有计划的组织人抓的那两个人,是不是同伙被抓心痛啦?

人家警察分的清是非嘛,对坏人敢动手,对群众,抓人损坏了东西立即就赔!

 楼主| 发表于 2008-1-14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2007323日下午,孙建开车到泸州市龙马潭区金田大厦“麻辣红唇”送人吃饭,停车时与小区看守管文兴发生口角,被他和他儿子管彦林(泸州市巡警)及女婿何英杰三人毒打,孙建被警察管颜踢为脸部颧骨骨折,法医鉴定为轻伤,十极伤残。(有证据材料)

二、孙建的朋友陈刚闻讯赶来,用刀将管文兴砍为轻伤后,离开现场到滨江路“龙宫”船边喝茶,陈刚和与此事无关人员陈杰在没有拒捕的情况下,被赶来的十几个警察按住用拳头、脚尖、手枪柄毒打了十几分钟,二人被押送到龙马潭区红星派出所后,又被20来个警察分成三人一组,轮流进去毒打。其中陈刚被打得全身浮肿,并留下严重的后遗症。(有证据材料)

三、2007324日被害人孙建在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治疗期间,侯亮等几个警察残忍地强迫护士每隔一小时将输液的针头拔出,再扎另一只手,反复折磨。侯亮还凶狠地对看望孙建的亲属叫嚣:“打人是国家给我的权利”、“你们家有多少人一起上,老子还有一二十颗子弹,来一个打死一个!”。这人道吗?是警察吗?十足流氓!

 楼主| 发表于 2008-1-14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龙马潭区公检法在审判中不采纳最有力的第三方证据,只采纳打人的警察管颜林父子三人及其姐姐的证言,竟然无耻地将受害人孙建判刑8个月,这是法制社会吗?根据律师分析,如果不判孙建有罪,就意味着龙马潭区公、检部门办了错案,就没有今年的年终奖金,黑呀!黑呀!黑呀!黑呀!黑呀!黑呀!

 楼主| 发表于 2008-1-14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龙马潭区公检法在审判中不采纳最有力的第三方证据,只采纳打人的警察管颜林父子三人及其姐姐的证言,竟然无耻地将受害人孙建判刑8个月,这是法制社会吗?根据律师分析,如果不判孙建有罪,就意味着龙马潭区公、检部门办了错案,就没有今年的年终奖金,黑呀!黑呀!黑呀!黑呀!黑呀!黑呀!

 楼主| 发表于 2008-1-14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能够在执法中毒打人吗?警察条例中有这一条吗?就是个死刑犯也有人权,我看你们不是走狗就是奴才,难怪中国现在还受外国关于人权问题抓着不放,难怪中国的法制之路还很遥远,中国的法制还很脆弱。

 楼主| 发表于 2008-1-14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2007323日下午,孙建开车到泸州市龙马潭区金田大厦“麻辣红唇”送人吃饭,停车时与小区看守管文兴发生口角,被他和他儿子管彦林(泸州市巡警)及女婿何英杰三人毒打,孙建被警察管颜踢为脸部颧骨骨折,法医鉴定为轻伤,十极伤残。(有证据材料)

二、孙建的朋友陈刚闻讯赶来,用刀将管文兴砍为轻伤后,离开现场到滨江路“龙宫”船边喝茶,陈刚和与此事无关人员陈杰在没有拒捕的情况下,被赶来的十几个警察按住用拳头、脚尖、手枪柄毒打了十几分钟,二人被押送到龙马潭区红星派出所后,又被20来个警察分成三人一组,轮流进去毒打。其中陈刚被打得全身浮肿,并留下严重的后遗症。(有证据材料)

三、2007324日被害人孙建在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治疗期间,侯亮等几个警察残忍地强迫护士每隔一小时将输液的针头拔出,再扎另一只手,反复折磨。侯亮还凶狠地对看望孙建的亲属叫嚣:“打人是国家给我的权利”、“你们家有多少人一起上,老子还有一二十颗子弹,来一个打死一个!”。这人道吗?是警察吗?十足流氓!

 楼主| 发表于 2008-1-16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龙马潭区红星派出所真黑暗,十几个警察就在派出所里轮流进去对陈刚、陈杰(无关人员,重要的目击证人)进行毒打,陈杰个小遭不住就喊“警察大哥不要打我了,我身上有伤呀!”警察这才拉起陈杰的衣服,看见陈杰腹部有动手术留下的伤疤,才停止了对陈杰的毒打,陈刚则被打得全身浮肿,第二天被送到泸洲市看守所,看守所领导打电话叫家里快送钱去医,说这个人不大要得了,一共医了一万多元,现在还留下后遗症。

   这叫警察吗?派出所吗?真像个集中营!美国士兵虐待战俘都被判刑,这些打人的警察怎么仍逍遥法外!这就是中国的法制!

 楼主| 发表于 2008-1-16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侯亮这个杂种不是人,他妈的变态,他在龙马潭区红星派出所里用皮鞋狠踩陈刚的脚踝,还说“粑弄弄的”,很过瘾。他妈的是婊子养的 !

 楼主| 发表于 2008-1-16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3楼的不是走狗就是奴才!是非不分

 楼主| 发表于 2008-1-17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刚伤了人应该受到法律的处罚,但他在没有拒捕的情况下,十几个警察在滨江路甚至在红星派出所里对他进行毒打,难道不是警察在公报私仇吗?不是野蛮执法吗?陈杰为什么也被警察毒打?他犯了法吗?为什么陈杰在红星派出所被关了23小时后被莫名其妙地放出来,警察还威胁他出去后不要乱说?分明是警察在掩盖其罪行!暴行!

发表于 2008-1-17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泸州人民都知道,被抓的两个人是持刀逃犯,警察是接到报警后才去抓的.在抓捕时,警察还从那人身上搜出一把刀勒!当时场面很危险!

  这两个人是提刀砍了三个人后逃跑的.

 

  动不动就提刀砍人,这个社会太可怕了!砍了人就应该警察来管他们.不然这个社会就没有王法了.警察抓的好!我们老百姓坚决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08-1-17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刚伤了人应该受到法律的处罚,但警察在滨江路和红星派出所里对陈刚进行轮流毒打,分明是在打击报复,公报私仇!陈杰犯了法吗?为什么也被警察毒打?为什么陈杰在红星派出所里被关了23小时后放出来,警察还威胁他出去后不要乱说,分明是警察在掩盖他们的罪行!打人的警察为什么不被法律制裁?什么世道?难道警察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吗?

 楼主| 发表于 2008-1-17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刚伤了人应该受到法律的处罚,但警察在滨江路和红星派出所里对陈刚进行轮流毒打,分明是在打击报复,公报私仇!陈杰犯了法吗?为什么也被警察毒打?为什么陈杰在红星派出所里被关了23小时后放出来,警察还威胁他出去后不要乱说,分明是警察在掩盖他们的罪行!打人的警察为什么不被法律制裁?什么世道?难道警察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吗?

发表于 2008-1-18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我来说句公道话吧: 从以上的帖子看,楼主说话好象有些前后不一,一会儿说在河边耍,好象是旁观者,但从楼主言语中明明看出是歹徒的亲戚,不然说话太自相矛盾了!

     如果楼主作为是歹徒的亲戚,自己的亲戚犯了事,提刀砍了人,被警察抓了,情绪有些波动可以理解,但是在此出口伤人,把气出在抓捕的警察身上,而且还骂些侮辱别人人格的话,甚至骂别人的娘,就太不应该了!哪个人不是人生父母养的,哪个人没的娘?如果别人也这样骂你的娘,你心里是什么滋味?何况抓人的警察们与你无冤无仇,他们也是按照上级指令办事,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为老百姓安居乐业保驾护航.

    换个角度,如果被歹徒提刀砍伤的是你,警察也会出警去抓捕歹徒的.这是警察的职责和责任,他们要对得起老百姓.

    相信楼主也是一个讲道理的人,能站在一个客观公正的立场看问题.网络虽然言论自由,但也是一个讲究文明,讲究礼仪的地方,讲道德的地方,希望不要在这样出口乱骂伤人了.警察也是人,抓捕持刀歹徒,是他们的责任,试问?警察的人权在这里受到侵犯了,该哪个来维护呢?

    希望大家能冷静一些,正确对待吧.

发表于 2008-1-18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出来了,看来警察是不对的,人家一个农民都认识到犯了法,该受处罚,警察怎么不如一个农民意识

发表于 2008-1-18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出来了,看来警察是不对的,人家一个农民都认识到犯了法,该受处罚,警察怎么不如一个农民意识

发表于 2008-1-18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em04]

发表于 2008-1-20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前后不一,前面是律师调查取的围观群众的证言,有群众的签字和指印;你都知道换位思考,你怎么不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你的家人被警察管颜林踢成颧骨骨折还被判8个月的刑,你会怎么样?如果你的家人被猴亮等十多个警察在滨江路和红星派出所里毒打,你会怎么样?十多个警察的行为分明是犯罪,公安局为什么不管?警察的行为和陈刚有什么区别,甚至是过之而不及,只会造成社会的更加不和谐!亵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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