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长沙的一名消费者将长沙移动告上法庭。他认为,自己购买的每月150M的手机流量,如果当月没有用完,下个月就会被服务商清零,这样太不公平。都是自己花钱买的流量,凭什么超出就需要交费,没用完就被清零?难道没用完的流量没交钱吗?为何不累计到下个月?此新闻一出,网络更是炸翻了天。一瞬间的时间,得到上百万名网友参与支持,集体声讨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关于此案件 长沙天心区法院已正式立案。
由于手机包月流量用不完被清零并非小概率事件,为此这一场官司,对广大手机网民则意义重大。有人给我们计算了一套公式,中国手机上网用户增长至4.2亿,若按每人每月剩余10兆流量来计算,总共剩下的就是42亿兆的流量,如果1兆流量折合0.1元钱,那么就是4.2亿元,从这个角度来说,这确实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数字。支持消费者的人目前占大多数,他们认为,手机上网剩余流量清零属典型的霸王条款。比如顾客去餐馆吃饭,吃不完的饭菜都可打包带走,凭什么通讯公司就不能提供类似服务?用不完的流量被作废,是一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隐性浪费。也许这种个人诉求最终会徒劳无功,但目前此事引起越来越多消费者的注意,可能会变成集体诉求 以求改变。
有正方辩友就有反方辩友,而支持运营商的认为,包月流量的计算方法是合理的。这是一种再正常不过的商业协议,全世界的通信商大部分都是这样算的。比如出租车起步价5元,包含3公里。你打车到2公里处下车,难道要司机退还1.6元吗?下车的地方是你自己选的,当然你有权继续乘车到三公里处,但是你放弃了。月底剩余流量是你自己基于时间即将结束而主动放弃的,没有人禁止你月末突击使用流量。就这样,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样的举例论证已经有好多天了。但是三大运营商都选择沉默且视而不见。我认为,其实争来争去还是流量价格的问题,原本就是一种价格博弈,讨论套餐可不可以累计到下个月没有实际意义,不如讨论每M流量的单价还有点意义。
有人说,既然消费者在自愿基础上购买某流量套餐,相当于认可了这项清零约定。但是,我认为这项约定违背了合同法中的公平、诚信原则及对公民财产的保护原则,仍难逃霸王条款嫌疑。而运营商过分关注自己的既得利益、缺乏民众信任恰恰是这个社会的一个真实写照。生活中,很多手机用户都曾遇到过上网流量异常、话费飙升等类似情况。针对这类质疑,运营商通常以很多客观理由加以搪塞 。无论哪家运营商背后总有着名目繁多的套餐和各种各样的收费服务,普通用户想要真正弄清自己的流量究竟用在了哪里,实在很困难。打开中国移动的网页,商旅套餐、上网套餐、数据流量套餐、包时长套餐……这些套餐有的计量,有的计时,其复杂程度常让我们眼花缭乱。近年来随着公众认识的提高,透明度也有所增加,然而运营商长久以来对用户造成的不信任,却一直没有改观。
如果打电话不到1分钟按1分钟收费,1分零1秒则按两分钟收费。如果流量套餐够用则还好说,万一超出额度,收费标准一般是1元/1M。如果没有定制套餐,会按照0.01元/KB收取,那就是说下载一张4M的歌曲,竟要花费40元。其收费的离谱程度让人乍舌,往往有一种被敲诈的感觉。另外对于年纪偏大的叔叔阿姨来说,现在手机的五花八门,一不小心就可能触动上网程序,糊里糊涂花了冤枉钱。五六年以前,手机上网还不普及,运营商曾推出20元封顶、不限流量的上网套餐。现在,手机功能越来越强,上网费用却不降反升。其实这事炒得这么热,并非是老百姓在乎那点流量,而是运营商在各项服务上存在的种种不合理!这次的事件是老百姓长期以来对垄断行业不满的集中爆发。
曾有调查显示,中国内地用户月均上网费用是美国4倍、韩国20多倍、我国香港地区的上百倍,而网速却不及发达国家的一半。其实最应该气愤的是在香港的移动套餐58港币,通话1200分钟,无限流量,短信一万条。过高的上网费,有哪些是成本使然?又有哪些作为暴利装进了运营商的腰包?低网速、高网费,影响的不只是网民心情,还有社会发展的步伐。垄断行业守着既得利益不放,不让利于民,不与时俱进,自己每年赚个盆满体钵,忽略这个前提,再多的理性体谅都是扯淡。
悲惨的是,一个想要维权的老百姓,面对一个个垄断企业,需要分散自己在财力、精力,可结果又可能是徒劳无功。更悲惨的是,没有一个由专业人士制定的公平法律来规范,没有强力的执行。这样的“娇惯”,让这些企业不管如何霸道,都可以行得通。只要深入生活,人们就会发现这些垄断行业,可不仅仅是通信业,还有自来水、电力、公交、烟草、石油、天然气、铁路运输、银行等等,这其中各行各业的霸王条款不知还有多少?因此根本解决之道:一、打破垄断,实行真正市场;二、加强法治,要真正的法制。做到这两点的确不容易,但我们可以一步一步的来。降低网费、清理乱象,不能全靠电信运营商的自觉,还需要政府部门加强监管。希望尽快完善相关机制,推动手机流量计费更透明、更规范。如此,消费者才能明明白白消费、心甘情愿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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