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航空港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麻辣社区南充论坛帖子《南充航空港管委会违法强拆民房报道之一》”的回复
尊敬的各位网友: 非常感谢各位网友对南充航空港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拆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以人为本、让利于民、和谐拆迁”的原则做好拆迁工作。现将斋公山村8社村民侯昌耀的情况做如下回复: 一、侯昌耀及其子候定泽房屋基本情况及变迁 侯昌耀及其子侯定泽的房屋本是一处房屋,前面部分为砖混结构楼房(三层),建筑面积207.36 m2(系侯定泽于2005年统征后未办理审批手续在砖木结构房屋前面的地坝中擅自抢建),后面部分为砖木结构房(木二层)、建筑面积316.06m2(系侯昌耀84年房产证载就的老房屋改建)。 在本次拆迁时对房屋产权认定的工作中,侯昌耀提供了一份1984年8月办理的《四川省南充县房产所有证存根》复印件,上面记载户主侯昌耀,确定本户共有瓦房4间,房屋面积70 m2,占地面积79m2。(经查证,在1984年时,侯昌耀当时家庭人口6人,有其妻姚正蓉、长子侯定泽、次子侯定光、长女侯小兰、次女侯小惠)。未提供出被征拆的砖混结构楼房(三层)、建筑面积207.36 m2及砖木结构房(木二层)、建筑面积316.06m2房屋的合法有效土地使用证。 我委群众工作部汇同南充市顺兴房屋拆迁事务所、清溪国土所、白街办及斋公山村干部到区国土资源分局档案室对侯昌耀、侯定泽房屋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在1996年土地使用证换证时,侯定泽的房屋地籍档案,记载为:房屋户主侯定泽,家庭人口为5人(其家庭组成关系为父亲侯昌耀,母亲姚正蓉(转非后病故),前妻冯翠珍,儿子侯明及本人计5人)用地面积147.2 m2,建筑占地面积110.4m2。土地来源说明:原土地证丢失,由该社出具证明而建立的土地档案。据斋公山村干部介绍,侯昌耀原1984年核发房产证载就的房屋(系小青瓦)在1996年土地使用证换证之前已同其长子侯定泽进行了改扩建,并在2005年统征后再次改造成砖木结构房房屋(即被拆迁房屋的后面部分)。至此,侯昌耀持有1984年房产证载就的“有瓦房4间,房屋面积70m2,占地面积79 m2”不单独存在,而是融入了其长子侯定泽“宅基地使用面积147.2m2”之中,故就不存在楼主所说的 “签还房协议时故意将侯昌耀的姓名填写到其长子侯定泽的还房协议上”的说法。 公安户籍资料显示,侯昌耀夫妇一直与其长子侯定泽的户口在一起,门牌编号为33号;一直到2007年7月19日,侯昌耀才重新与其长子侯定泽分户而单独立户,户口上门牌编号为64号附1号(64号门牌号是其次女侯小惠的房屋门牌号)。 二、侯昌耀及其子候定泽房屋产权认定情况 在对该处房屋产权认定工作期间,通过调查,侯昌耀84年房产证载就登记房屋为本次拆迁房屋的改扩建,已于1996年在土地使用证换证时予以明确了产权;而侯昌耀主张的产权房屋为2005年统征后未办理审批手续在砖木结构房屋前面的地坝中抢建的砖混结构楼房(三层)、建筑面积207.36 m2房屋。 根据合法宅基地使用面积作为认定房屋产权的主要依据和2007年侯昌耀、侯定泽未分户的实际情况以及侯昌耀分户后门牌号录入情况,其长子侯定泽被认定拆迁房屋建筑面积309.4m2,理所当然就有侯昌耀的房屋产权建筑面积在其中。同时,侯昌耀其他子女已分别依据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证情况确认了产权。其中,次子侯定光认定产权208.15m2;侯小惠认定产权277.13m2。 三、走访斋公山村8社村民调查情况 2013年7月,航空港管委会群众工作部就斋公山村8社村民侯昌耀的房屋一事走访调查了斋公山村8社部分村民。村民均证实侯昌耀与其大子侯定泽的房屋本就在一处,且侯昌耀主张的1984年的《四川省南充县房产所有证存根》已在1996年被替换,其存根所指的实物在拆迁时已不真实存在。现侯昌耀主张1984年的《四川省南充县房产所有证存根》所指房屋是其子侯定泽在该组统征后在自家院坝中抢建的。 综合上述情况,我委认为侯昌耀反映的房屋违法拆迁和自己的合法产权房屋未得到认定的问题不实,不予支持!
南充航空港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2013年8月19日
附原帖: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common/secret.gif 莫球铭唐
发表于 2013-8-17 20:30 |只看该作者 |招呼Ta 关注Ta |倒序浏览
南充航空港管委会违法强拆民房报道之一 作者 村夫 山杠爷 四川省南充航空港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置国家政策和法规而不顾,把老百姓合法房屋在未签订任何拆迁手续的情况下,竟敢野蛮行事,强行拆迁老百姓房屋,企图侵吞老百姓合法房产。 据了解,作为一个弱势群体的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白塔街道办事处斋公山村八社村民侯昌跃,年近七旬,经济颇为拮据。一九八四年五月,千辛万苦所修房屋系有合法房产证。早在去年十二月初,四川省南充航空港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拆迁、评估、勘丈等有关部门到被拆迁人侯昌跃房屋现场进行了评估、勘丈工作,同时,也对侯昌跃房屋在墙体上编为“侯昌跃51号”如今还保留着。同年十二月中旬,四川省南充航空港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还把该社各户主房屋拆迁评估、勘丈等项目在本社村民侯艳涛家墙体上进行了张榜公示,且对侯昌跃房屋无异议。在事隔半月后,拆迁人员刘明在填写其儿子侯定泽还房协议书时,恶意将侯昌跃姓名写入其儿子侯定泽还房协议书上,指令侯昌跃向其儿子侯定泽要房。沉冤莫白的侯昌跃却一味与其儿子侯定泽成天纠缠不休,惊动了公安部门多次调解。 如此的行为却偏偏把侯昌跃与其儿子侯定泽各自独立户口与各自合法房产混为一体,致使侯昌跃具有合法“两证”房屋如今尚未解决落实。 可天有不测风云。时逢今年三月中旬,四川省南充航空港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指派一伙不三不四的人把侯昌跃未签订任何手续的合法房屋进行了强拆未遂。同年四月上旬,四川省南充航空港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在侯昌跃不知晓任何情况下,派员悄悄将三楼和门窗拆除,水电气全部捣毁,造成侯昌跃走投无路,有家无法住的惨境,严重违反了《拆迁管理法》《宪法》和《物权法》之规定,损害了侯昌跃的合法权益。 体恤民情,关注民生是四川省南充航空港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的天职,理所当然按照李克强总理指出的“任何人办任何事,不能超越法律的权限。”然而,四川省南充航空港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不但不按照政策和法规办理,反而更加变本加厉,总是以道听途说和 无任何合法证据为由,恶意歪曲事实,制造是非,混淆黑白,将侯昌跃具有合法“两证”房屋妄想侵吞,有悖于国家政策和法规,有悖于共产党组织形象。此事态发展如何,我们将作进一步跟踪报道。 |
本帖最后由 航空港管委会 于 2013-8-19 18:1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