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杨聪,2011年经四龙乡原党委副书记(雍辉)引进我去四龙乡董家庵村,土地垭村,将刚改造出来的田承包于我种植莲藕,当时田间情况1无水2不平整3没田槛,据了解在我之前已有7、8个业主都因此原因都没有承包,经我与乡政府领导原党委副书记(雍辉)党委书记(陈雪花)乡长(罗肖)村书记(董飞虎)共同商议平田做田槛的机械费用由乡政府承担2/3其余3/1由我负责,经过千辛万苦总算种下莲藕可没想到由于机械费用的支付乡政府一直没有落实。乡政府并承诺扶持政策每年每亩补贴500人民币扶持3年,我与村委会正式签订了书面合同租期为5年,2012年期间由于前期购买的种子较差基本上全换了种子花费近50万人民币。可是由于气候影响颗粒未收加之首届荷花节召开损失惨重。亏损达70余万元人民币据乡镇领导说2012年政府没有拨放扶持款实际已拨放,最后得知乡政府为了要求我更换观赏藕在亏损的情况下我没有同意因为前期费用太大观赏藕没有实际经济价值。由此,乡政府将补贴款一直扣押。2013年3月因我大王产业这边有新增面积及换种,四龙那边无需换种只需管理的情况下我还没有过去开工可乡上领导及村上领导指使当地居民下田将我租用田里的藕种挖去卖了(有录像、录音),开始工资由村上付每人50元/天藕自己卖自己得当地居民当时卖3元/斤(有录像、录音)最后工资由乡上出60元/天,我得知后便打电话问陈书记情况,她原话说:‘与她无关’便挂了电话。现场有视频录像,及全部过程录音情况。乡上、村上,为了掩护上面领导检查,借用我的名义与当地居民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纯属假的(字迹可鉴定),本人概不知情,导致我直接经济损失达130余万元,此情况我特拿出,望请核实为谢。乡政府及村上他们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导致我债台高筑家人生活困难而他们只顾作秀工作欺上瞒下,坑害业主不顾及老百姓的生活这样合理吗?这样是他们工作作为吗?他们为了政绩,我全家老小也要生活。我将会把事情的起因经过公布与央视论坛,百姓说法,焦点访谈.若有必要的情况下我会将所有的真实材料交往省纪委让政府领导及老百姓为业主评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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