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关于维权收回杜秀国门面的事情经过 广大网友: 近日,有网友反映平昌县江口镇居民杜秀国租赁平昌信用联社位于江口镇新平街241号门面一事,现将事情的整个经过介绍如下,孰是孰非,让大家评说。 平昌县江口镇居民杜秀国一直租用平昌信用联社位于江口镇新平街241号门面多年,用于销售皮鞋。2012年6月30日到期后,平昌信用联社准备收回自用,因承租人杜秀国说货物太多,一时无法处理完,一再要求续租一年,便与平昌信用联社签订了续赁合同,租期一年,租期从2012年6月30至2013年6月30日。合同约定:“乙方在租赁期届满必须腾空承租的房屋交还与甲方,同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交还房屋时间”,并明确告知杜秀国,门面到期后将收回后自用,不再对外续租。平昌信用联社拟将门面收回后进行统一装修,扩大营业场所,给广大客户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 为按时收回门面,平昌信用联社分别于2013年2月18日、3月1日、3月7日、3月21日以挂号信的方式通知承租人杜秀国,要求其按时交还门面。同时,又于2013年4月18日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杜秀国,要求其按时腾空货物交还门面(详见附图)。租期届满后,承租人杜秀国不仅没有腾空货物交还门面,还找各种理由甚至无理上访等各种方式,一直霸占门面达一月之久。8月初,平昌信用联社被逼无奈,为促使杜秀国交还门面,不得不切断门面电源。为维护合法权益,平昌信用联社先后向县政府、县公安局、维稳办、江阳派出所、电力公司、新平街居委会等有关单位告知了相关事宜,同时采取对外张贴公告、座收等各种方式,要求承租人杜秀国按期归门面。尽管如此,承租人杜秀国仍置之不理,继续霸占门面至今。 综上所述,究竟谁对谁错,一目了然,公道自在人心,任由大家凭说。 附件:1.租赁合同;2、产权证明;3.提前通知;4.联社公告、通知。
本帖最后由 平昌农村信用社 于 2013-8-9 18:0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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