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都难免有“英雄迟暮”的那一天,任何人都不能击败流逝的时间。但我们身边大部分退休干部,虽然远离了“镁光灯”的耀眼光区,却不甘心做养老干部,继续发挥余热,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做出“燃尽”的无私而感人的谢幕演出。美中不足的是,“迟暮干部”的两类谢幕状态令人担忧。 一种为“隐居田园”型。他们或是“养养花、钓钓鱼、下下棋”,退休成了安享清福、颐养天年的“解放证”;或是摇身一变成了家庭“保姆”,替子女看看孩子、做做家务。总之,“两耳不闻窗外事”,把自己当“局外人”。另一种则为“垂帘听政”型。这类“迟暮干部”,在岗时可能做了一些政绩,便居功自傲,倚老卖老。虽已退休,对于原单位的工作却饱含“热情”,充分发扬“老资格”作风,时常将个人意愿强加于现有领导班子,给工作开展造成了不少阻力。 年老者退出、年轻者进入,这是干部队伍所必需的“新陈代谢”,只有这样,党和人民的事业才能持续推进、永葆生机。“迟暮干部”如果将个人与“职责”撇得太清,或含糊不清,无疑都会造成不良影响。 职业有尽头,事业却无终点,“迟暮干部”应该做到“退休不退志,离岗不离责”,力争“梅开二度”,且又开得合情合理,既不过于“清淡”,也不过于“妖艳”,真正做到“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迟暮干部”不能因为退休而放松自我要求,要本着“活到老、学到老”的态度,不断提高自身修养,时刻保持先进性。与老同事交往时要把握好原则,不为谋私利而滥用“影响力”,更不能强行干涉原单位的重大决策、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而是应该积极地献言献策,多提宝贵意见,当好义务“顾问”。要多与年轻干部交流,解决他们在成长、进步中遇到的烦恼,促使其尽快担起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任;要多与身边的群众交流,耐心倾听他们的呼声,助其解决心中疑惑,当群众碰到困难时,要甘于冲在前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砥砺“老当益壮”的优秀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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