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怀着无限愤懑的心情写下当天发生的事实经过,但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巴中市公民,我当天所遭受的对待是我无法相信这是我们的行政机关所为,也是我一生中遭遇的最不公平的对待。
2013年7月30日中午12时左右,我驾驶车号为川XXXXXX的现代私家车在送完老婆去访友后去回风宏发宾馆搞水电维修由五号桥向回风行驶,行至五号桥头人行道等候避让行人,这时候过来一穿白衣的男子,问我能否带他一段路,我先是拒绝,他说太阳大热车少就帮忙带他一下,软心肠的我禁不住他再三说好话,一想顺路就带上他吧,就这样让他上了车,其间我还说我有事要马上去干活,你往龙腾苑还在前面我不能送你了,他说也就一点点路你就好人做到底嘛,他说到了给十块钱,我根本就没准备要他这十块钱。
到回风龙腾苑门口涉嫌“钓鱼”人(运管请的混社会青年)下车后,当事人刚掉过头就遭遇执法人员围堵暴力扣车;不由当事人解释及问明什么情况;也未听取当事人取出车内贵重物品的要求,强行采取扣手臂推搡拖拉拽当事人下车,抬当事人上他们的执法车带到江北车站2楼,(暴力扣车的事实真像可调阅回风龙腾苑门口农村信用社自动取款室门外监控2013年7月30日11点30至12点50的监控录像还原现实经过)。粗暴剥夺了当事人作为合法公民应有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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