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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广安诈骗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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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3 14:39 | |阅读模式
去年20121012日晚上,广安区的金飞(署名:金传明)通过电话诉说自己遇到一点麻烦,向本人借钱三万,但本人当时只有一万,而且都是自己刚刚上班辛苦打工存下来的,当时有点不想借,但他说的一周内还我,最多不超过半个月必还我。第二天20121013日中午通过银行ATM机转帐借给他一万。但时间过了一个月之后,我打电话叫他还钱,他一直说没钱,等有了还我。如今大半年过去了,我打电话过去叫他还钱,他却不承认借钱一事,我说我要报警,他一副不怕的样子,他还说我直接去报警呀,我手里没有借条,他不承认,报警拿他也没办法,说什么广安市里有人,说着就直接挂断我电话,后来就一直打不通了。请问有没有法律工作者可以告诉我,这件事应该如何处理,这算是诈骗案件吗?
我听说他像这样不止向我一个人借过钱,还有其它人。希望在此告诫其它朋友不要借钱给这样的人,这种言而无信的人简直就是给我们邓小平爷爷故里人丢脸。
他是广安市广安区城北去崇望方向河边的人,他家三兄妹,一个哥(金灿),一个姐。
去年他经常和一个3040岁左右姓熊的(川X V9688本田)和一个20多岁姓王的 (电话:13696183667)经常在广安市一号桥大众茶楼、二妹茶楼活动。
金飞(金传明) 电话:13882657371      QQ:254303662
当时转账建设银行账号:6227 0036 8201 0152 143(金传明)



银行转帐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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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5 19:07 |
没有借据或者相关证据,确实很难证明双方的债务关系。楼主借钱的时候应该要求对方写借据。

发表于 2013-8-27 13:04 |
懂楼主的意思了,他其实是告诫我等以后这个人要再借钱,你们要想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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