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个地方戏曲剧种面临团散剧亡 2013/7/25 (文化部) 1983年全国共有374个 戏曲剧种,到2012年已经减少到286个, 减幅为23.5%,其中,74个剧种只有1个职业剧团或民间班社,处境 岌岌可危,面临“团散剧亡”的困境……文化部24日披露的数据显示: 我国地方戏曲处境堪忧,保护扶持迫在眉睫。 基于此,文化部日前决定实施地方戏曲剧种保护与扶持计划。记 者了解到,这一计划以现有各种体制地方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为基础,以 目前活跃在舞台上的地方戏曲艺术家为骨干,以切实可行的政策为保障, 以一定的经费投入为支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创造有利条件,全面加 强地方戏曲剧种保护与扶持,推动地方戏创作和地方戏曲艺术表演团体 建设。 附: 文化部出台地方戏曲保护扶持计划 [来源:艺术中国] [2013/7/25] □ 5年资助40个左右全国地方戏创作演出重点院团 □ 每年资助10个地方戏曲剧种文献、资料等抢救、保存 □ 每年资助10个地方戏曲剧种的10个院团走出去 □ 逐步建立地方戏曲艺术生态保护区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引导树立以 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促进舞台艺术全面发展,文化部日前出台 《地方戏曲剧种保护与扶持计划实施方案》,凡符合评估指标的地方 戏曲院团可申请相关扶持。 《方案》指出,文化部将全面加强地方戏曲剧种保护与扶持,推 动地方戏创作和地方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建设。以5年为周期(首期实 施时间为2013年至2017年),确立40个左右全国地方戏创作演出重点 院团;创作一批地方戏优秀作品;培养一批潜心地方戏曲艺术、德艺 双馨的专门人才;挖掘、整理一批珍贵的地方戏曲史料,使其成为地方 戏曲剧目创作中心、地方戏曲剧种保护中心、地方戏曲艺术传播普及中 心和地方戏曲资料收集整理与研究中心,逐步建立地方戏曲艺术生态保 护区。 《方案》提出的主要措施包括:确定全国地方戏创作演出重点院团, 以重点院团的扶持促进地方戏曲剧种的保护,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应结 合实际,确定本地1至2个全国地方戏创作演出重点院团(含转制、民营 及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种体制地方戏曲院团)并报文化部;对全国地 方戏创作演出重点院团的剧目创作给予资助,以剧目的扶持促进地方戏 曲剧种的保护,2013年,首批资助40台左右优秀地方戏剧目,2014年至 2017年每年资助10台左右优秀地方戏剧目,力争推出一批具有民族精神 和浓郁地方特色、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 作品,推动地方戏曲院团科学发展;对全国地方戏创作演出重点院团的 表演及创作人才进行培训,并鼓励各省采取多种方式完善地方戏曲人才 梯队建设。为培养地方戏新一代领军人物,文化部组织对全国地方戏 创作演出重点院团的定向招生或委托培养项目给予资助;分年度委托 戏曲院校开展全国地方戏曲编剧、导演、作曲、舞美人才培训班,每 年资助10个地方戏曲剧种人才培训班,并对各地开展的各类特色鲜明、 重点突出的地方戏曲人才培训项目进行资助;支持各地对本地最具代 表性地方戏曲剧种的史料进行抢救、保存,要通过文字、图片、影像 等方式,加大对现存的地方戏曲文献、资料,对健在的老一辈艺术家 丰富多彩的舞台艺术实践、艺术精粹和历 史记忆的挖掘、抢救和保护 力度。文化部将对以上项目予以分年度扶持,每年资助10个地方戏曲 剧种文献、资料等抢救、保存;举办有影响的地方戏曲展演及表彰活动; 对全国地方戏创作演出重点院团赴境外演出和艺术交流活动实行补贴。 每年资助10个地方戏曲剧种的10个院团走出去,由各院团向文化部提出 申请,审核通过后拨付经费;地方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应制定相应政策措 施,保护和扶持地方戏曲剧种 为保障全国地方戏创作演出重点院团专款专用,文化部将与受资助 单位签订资助协议,坚持“事先论证、事中监督、事后评估”的原则, 加大对专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同时,文化部规定各省级 文化行政部门要对全国地方戏创作演出重点院团给予资金扶持,各地扶 持资金原则上不低于文化部资金支持额度;同时,要对本地确立的省级 重点院团给予相应资金支持;要监督相关单位严格管理、合理使用资助 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方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