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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论坛里的“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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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论坛里的“圈子”

欧阳修写过一篇《朋党论》,是大学语文里的一篇课文。今天,巴中天气不太好,有些阴郁,心情也有些不爽,所以来谈谈论坛里的“圈子”,让我的心情舒展一下,虽然有可能有些人的心情安逸不起来了。

先摘录“人海一粒灰尘”朋友在论坛里发表过的一段话。他说,“说实话,我在巴中论坛里潜水很长了,很少发言,不过这回实在看不下去了,所以忍不住要说几句,免得你们在这里面真的是任所欲为,好象在这论坛里没有哪个就敢发发针对你们的意见了,一发出来,好象就是群起而攻之,我看见好象有个网友说:你们是有组织的攻击了!再次声明,我发此帖不是出风头,对什么点击率啊,人气啊之类的我毫无兴趣。你们从我的发帖数量就可以看得出来。我也不认识这里的斑竹啊,网友什么的,我就是我,有话我就想说。”(原文转录,不算剽窃吧?)他说的这段话偏激了些,不过大体意思我很是赞同。

什么叫论坛呢?天天泡论坛的可能没有几个回答得上来,包括我。所以我专门翻了下现代汉语词典(估计古汉语词典里面是没有这个解释的),词典中说,论坛,就是“能够向公众发表议论的地方”。

原来,论坛只是一个“地方”而已,一个可以向许多人发表自己意见、看法的“地方”而已。既然是个“地方”,所以需要清洁工、保洁员,我们的清洁工、保洁员就是“白雪公主小鸭、娘娘腔小白脸、酒鬼椰果和独眼龙安徒孙”。所以需要定规矩,哪个先说哪个后说,哪些可以说哪些不能说,这就成了我们的17条版龟。

既然论坛只是个“地方”而已,论坛当然就不是个组织,就不是个团体,所以那种扯个“巴中论坛”的旗旗暴走就有点滑稽,暴走可也(我也喜饭),扯个旗旗就不对了,几个暴走的就能代表“巴中论坛”这个“地方”?晕死!既然论坛只是个发表议论的地方,那么,以论坛的名义搞什么募捐也就有点牛头不对马嘴了(声明,我是非常同情小陈超的),在论坛倡议捐款可也,以论坛的名义去募集则非也,说大点,是非法的。

当然,有些朋友确实是把论坛当成了个组织,当成了个团体。有组织的地方,有团体的地方,在其内部就必然产生小团体、小组织,维系这些小团体、小组织的纽带可能是一种公益的事业,也可能是相同的爱好、憎恶,还有可能是当事人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或者本来就怀有的不可告人的目的。于是这个组织这个团体内部就有了若干“小圈子”,有了“圈子”就有了分门别类的“势力”,原本全部都是“无党派人士”的网友就有部分人员组成了“党派”,形成了“朋党”,于是就产生了“人海一粒灰尘”朋友所说的现象,某些“党派”看不顺眼的id,这些党派就有可能“群”起而攻之。于是,论坛就变味了,许多人就难以或者不敢于发表不同意见了,或者不得不弄个马甲穿上再来说话了,论坛也就不是现代汉语词典中解释的“论坛”了。

那些组织包括暴走、募捐、献血、禁毒等等活动的人们,我想本意不是要组成个什么圈子,但实际效果就成了这么个样子。没有作案动机,却有“犯罪”事实。所以,为了还巴中论坛一个真实的样子,还巴中论坛一个论坛的功能,朋友当慎之,再慎之!

强烈建议,将“不得以巴中论坛的名义组织任何形式的活动”作为第18条,写入版龟。

(我已经穿上了海军陆战队专用“防弹背心”,戴上了纳粹党的“钢盔”,做好了挨砖的准备。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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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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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07-12-1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07-12-1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7-12-1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能论坛举行什么活动,我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哦

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07-12-1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豌豆哥哥整的什么音乐?半天看不到,你为什么不去举旗旗暴走?!

没有肉,鱼也可以,没有鸭,鸡也可以!什么青菜萝卜不可少!

 

偶现在才知道是这样整的!

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07-12-1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7-12-1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豌豆,你让我欣赏啥子?论坛的旗子?看不见的嘛。

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07-12-1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楼主:

    1.论坛暴走旗子是我做的,不是公费,我不能打消暴走朋友们搞有益活动的积极性,旗子不代表是什么组织和圈子.只代表大家对关注和对有益活动的热心!

    2.关于对陈超捐款一事,我知道是不合法,但我们的热心网友已经尽力而为,为了组织给陈超捐款,他们流了多少汗水,费了多少口舌,受了多少白眼!得了多少漫骂!而且还有网友流泪!这些我都知道,你没参与其中,虽然你在生活中体验了更多的比这辛酸的辛酸,但你是否在写这篇文字之前去亲身体会一下这个爱心的辛酸!我理解你写文字的心情!可你是否理解我读你文字的心情!我理解你是在谈你观论坛的感受,我也知道你对事不对人,我更知道文笔锋利含沙射影杀人不用刀的厉害!可你是否理解这其中滋味?!

   3.我知道,你这篇帖子发出来后,又有砖头扔向我而不是扔向你!我不戴重重钢盔帽,也不想戴厚厚的面具,言论自由,你继续!版龟字我理解成版规去了,请楼主勿笑纳!

发表于 2007-12-1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朋友们继续,我先看会儿热闹。

[em05][em05][em05]

发表于 2007-12-1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本不想在论坛发言了,但看到如此精彩的主题帖子及更加精彩的回帖,不得不给尊敬的小丫斑竹建议:将这个帖子置顶吧,让你们的“精彩”被更多的人欣赏并歌颂!

发表于 2007-12-1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圈子好呀,不然,怎么会有人去钻呢?

     不过,圈子可没有好坏之分。

发表于 2007-12-1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海一粒灰尘”,你又换什么马甲了呀,你应该是这个论坛的年度人物才对。
发表于 2007-12-1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纯净水在2007-12-1 14:19:00的发言:
我本不想在论坛发言了,但看到如此精彩的主题帖子及更加精彩的回帖,不得不给尊敬的小丫斑竹建议:将这个帖子置顶吧,让你们的“精彩”被更多的人欣赏并歌颂!

呵呵,小妹,置顶就算了,弄个精华什么的就行了.精华一下,以后发帖子\发音乐\发图片用的着.实惠!呵呵!你别生气哈.

发表于 2007-12-1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纯净水在2007-12-1 14:19:00的发言:
我本不想在论坛发言了,但看到如此精彩的主题帖子及更加精彩的回帖,不得不给尊敬的小丫斑竹建议:将这个帖子置顶吧,让你们的“精彩”被更多的人欣赏并歌颂!

纯净水不纯,偶不喝了[em04][em04][em04][em04]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07-12-1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恶搞在2007-12-1 14:45:00的发言:

纯净水不纯,偶不喝了[em04][em04][em04][em04]

[em04][em04][em04][em04]

发表于 2007-12-1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恶搞在2007-12-1 14:45:00的发言:

纯净水不纯,偶不喝了[em04][em04][em04][em04]

你们不要攻击纯净水妹妹了,虽然我也觉得她说的话有点不妥,纯净水妹妹以前是非常支持我们的暴走事业的,只可惜现在好象不太参加活动了,但是言论自由,不是吗?

发表于 2007-12-1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春天在2007-12-1 14:35:00的发言:
“人海一粒灰尘”,你又换什么马甲了呀,你应该是这个论坛的年度人物才对。

妹妹,他们是两个人哦!整你没商量信不信这老兄是个热血青年,人海一粒灰尘是个老人家

发表于 2007-12-1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有人的地方就肯定有圈子,比如工作圈子、生活圈子、演艺圈子、牌友等等。 其实圈子也不过就是给共同爱好,共同语言的人提供一个共同磋商的地方。

发表于 2007-12-1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my dear brother,I can see your wonderful writing again!But please do not enter into that place.Don't speak the words against the others.Just donate a small amount of money,also tell your friends to do so. thanks ,my dear brother!

发表于 2007-12-1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阴郁的心灵,是滋生嫉妒的温床.

论坛作为一个交流的平台,也是人生的另一个舞台,谁都可以上来表演,

大家积极在这里的对人生对社会发出自己的感慨,崇尚自由,推崇文明,坚守真理!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志趣相投的人通过这个平台相识\相交\相知,将彼此当做人生中的一个伙伴一个朋友,

大家既然已经是论坛的一分子,也就有权利打着论坛的旗帜进行组织一些健康的活动.

就若我可以在我家门上插上国旗!我也可以拿着国旗满大街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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