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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绵阳市环保局怎样实现绵阳“天蓝、地绿、水清、人和”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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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8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在市委六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分组讨论会上,与会人员就如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努力建设美丽绵阳进行了专题讨论。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作虎同志在会上做了重要发言,



我申请了绵阳经开CBD万达项目的听证会,绵阳市环境保护局将在2013年6月3号召开,说明“绵阳经开CBD万达”项目的环评还没有得到批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未经批准 或者未经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责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恢复 原状,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关于“绵阳经开CBD万达项目”施工到现在这种状况,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不知绵阳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作虎局长是否知道?知道后是否能够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希望绵阳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作虎局长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让绵阳“天蓝、地绿、水清、人和”的目标不是梦!是有法律法规保障的!

本帖最后由 青烛 于 2013-6-19 14:0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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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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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8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绵阳:全国法治城市?

 楼主| 发表于 2013-5-29 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罗强讲话:批评就是帮助.jpg

 楼主| 发表于 2013-5-29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环境保护法在你们眼里就是儿戏吗?是可执行可不执行吗?

 楼主| 发表于 2013-5-29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依法保护生态环境.png 李局长:你看看你们依的什么法?楼房修了半年了,媒体也成天在报导,难道你们不知道?
房子修了这么高没人管,是有黑保护伞吗?

 楼主| 发表于 2013-5-29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罗强:依法处置,依法维权.jpg
请绵阳市环保局依法处置!

 楼主| 发表于 2013-5-29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P1040182.JPG P1040187.JPG
这是2013年5月28号中午11点左右拍的,这么状观的景象绵阳市环境保护局不知道?

 楼主| 发表于 2013-5-29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2013年5月28号中午11点左右拍的,这么状观的景象绵阳市环境保护局不知道? P1040190.JPG

 楼主| 发表于 2013-5-29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2013年5月28号中午11点左右拍的,这么状观的景象绵阳市环境保护局不知道? P1040182.JPG P1040187.JPG

发表于 2013-5-29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偷拍得嘛,吴哥,你是不是心态有病哦,每天喜欢搞这个,。。。。。

发表于 2013-5-29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人要厚道嘛,不能见一个咬一个嘛。

发表于 2013-5-29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人要厚道嘛,不能见一个咬一个嘛。

 楼主| 发表于 2013-5-29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宁静致远123 发表于 2013-5-29 13: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是偷拍得嘛,吴哥,你是不是心态有病哦,每天喜欢搞这个,。。。。。

一部份是网上的,我把网址都贴出来了,你自己看,另外一部分站在大街上拍的。不是偷拍,正大光明。
不要说有病啊这些的,绵阳经开区派出所已经找我了说要净化网络环境,我要配合,也请你配合,做合法公民!

发表于 2013-5-29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派出所找你啊,说明你问题严重哦。。。。。。看来你是要三思而后行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5-29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宁静致远123 发表于 2013-5-29 16: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派出所找你啊,说明你问题严重哦。。。。。。看来你是要三思而后行了。

派出所也正在追查首先骂人的人!谢谢你的关心!

发表于 2013-5-29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的,自古言多必失。。。。。吃不了就会兜着走。

 楼主| 发表于 2013-5-29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宁静致远123 发表于 2013-5-29 16: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的,自古言多必失。。。。。吃不了就会兜着走。

懂得起!

发表于 2013-5-29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结果你是对是错,我都支持你的依法维权,我们这社会现在需要你这样的为法律至上,创建法制社会献身的勇士。作为社会普通一员,我们要从长远着想,一起推动真正法制社会的建设。你的目的也许是为自己私人个利,但你所做的事情只要是合理合法,且有利有社会的发展的,我们应该支持!

发表于 2013-5-29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哦,对老的,净化网络环境,不要骂过切骂过来的

 楼主| 发表于 2013-5-30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帆船 发表于 2013-5-29 22: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哦,对老的,净化网络环境,不要骂过切骂过来的

我一定无条件地做到、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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