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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日报记者 王玉贵
走进琳琅满目的超市,购买日用百货、生鲜食品、粮油副食,时下已成为大多数市民的生活习惯。“在超市购买包装好、标注齐全的商品我们比较放心。”身为家庭主妇的刘毓说,“对那些散装和小包装的熟食或半成品,还是免不了担心。”超市是否就是市民放心的食品消费场所?周末,记者进行了采访。 规定:超市禁售小作坊食品 今年7月10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意见》指出:小作坊食品不得进入商场、超市销售。 所谓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固定从业人员较少,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低风险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的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或个人。根据“意见”要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要主动公开向社会承诺的内容之一,就是“产品不进入商场、超市销售,不超出承诺区域销售(承诺销售区域最大不超出县级行政区域)”;“超出的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要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积极协调工商、卫生等部门,严格限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产品进入商场、超市等单位。 暗访:散装分装食品难辨身份 在市文化路、五星花园附近,记者连续暗访了4家大型超市发现:有的超市仍在出售散装食品。由于没有包装,加之有的标识不全,难以辨明“身份”。 在市文化路一家超市里,记者看到食品区的低温食品货架上,依次放置着不锈钢方盘,里面放着各种各样的泡菜,但却没有食品标签。在五星花园附近的一家超市,记者看到,一些分成小包装的粉条标签上没有产地和生产厂家,而标注的生产日期却是“2007年11月1日”,就是当天的日子。 “不少食品是超市统一购进后分小包装出售的。” 超市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但记者注意到,仍然有分装食品袋上没有生产厂家名称、 生产地址等信息,有些食品小包装上只有超市的价签。 上面除了商品价格和重量外,其他信息如厂址等均使用超市名称和地址。 “像超市卖的这种散装皮蛋,上面什么也没有,其‘家世’我们哪了解哦?但是这么大的超市,应该不会进‘歪货’吧?”一位戴着眼镜的男士说。 说法:超市食品安全有道“防火墙” “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控制, 我们工商部门一直坚持多管齐下、严格管理。” 顺庆区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唐军说。 今年7月下旬,国务院就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制定了特别规定。 顺庆区工商局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 从8月份开始, 开展了维护民生、整治食品安全的专项行动。 “除了对超市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外,每个超市还建立了12315消费维权站;配备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建立了食品安全公示制度。” 唐军告诉记者,超市的散装食品,销售前必须进行自检和预包装,或者粘贴标签,标注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有效期)和产地等。 “我们主要通过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和公示制度,控制进货渠道,使商场、超市不敢进歪货。”唐军解释,不论是小食品批发商,还是包括商场、超市在内的食品零售商,都要从其进货源头索要产品的质量证明、合格证、进货发票。 “这好比给安全食品构筑了一道‘防火墙’。目前,我们还没有发现超市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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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坊食品要灭亡了.....
我记得小时候的大缸酒就是小作坊酿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