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踏歌而来。 丽江,你早已在等我了,是么? 积淀了许久的激情,终于醉倒在你纯情古朴的小桥流水,醉倒在你烟雨迷蒙的舞榭歌台。 拾一枚翩纤舞落的红叶,借一处月白风清的堤岸,让漂浮水面的红叶托付一份祈盼: 来世定与你再次相遇,直至生死相依。”
我一直有走一个地方抒发一腔情怀,邮寄一张明信片的习惯。而丽江,却是还未登机,就已经按捺不住躁动的心情,尚未到达丽江就欣然在明信片上写下了上面的那段话,生怕丽江美丽的影子会在我眼前倏然失去。 到了丽江,丽江确是美丽的。 然而,在秀美的丽江却找不到先前那份的心情。
到客栈天已擦黑,导游拿出两张发票,说是丽江政府规定,外来游客每人必须缴纳80元“丽江古城维护费”,否则任何旅店不予接待。立即,就让人有了一丝不快,难道说到一个城市还要交“入城费”不成?这种做法可能是全国绝无仅有的。无奈,只得交钱了事。晚上整理钱包时,发现导游找的两张20元钞票中有一张假钞。 早就听说丽江东西贵,却没有想到贵得离谱、贵得可以和香港接轨。 一碗面条(挂面),上面撒了几粒油炸黄豆,称为丽江名小吃“黄豆面”,如果在成都,也就3元,丽江可以卖你15元;一盘炒米线,成都最多5元,结帐时25元;一小盘青椒炒鸡鬃菌,估计有10片左右的青椒,七、八“丝”鸡鬃菌,40元;两人在酒吧,点了一瓶大理啤酒,一份花生米、一份烤鲫鱼(3只),一份炒饵块,买单180元;……在丽江4天,再也没有了诗情画意,就只有一份心痛的感觉。整个国庆大假的丽江之行,两人花费人民币8000多,差不多相当于一个人欧洲5国观光游的费用。 丽江,不管别人是否还去。反正,我来过了,就不会再来。 好好一个丽江,让这些奸商给糟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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