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我想问一下,做父母的有没有义务为自已的儿子买婚房,有没有义务给他们养子女,现在的媳妇儿不好养呀。光在家里带小孩做饭洗衣,她说她做不了,还怪公婆没有教育好下一代,婆婆在家时,她见谁都说婆婆没给她带小孩,这也弄不好,那也弄不好,这也不做那也不做,公婆是既做了好人,又背了罪。婆婆在家做得没有享头,就出去打工了,可等婆婆一走吧,她又做不了,她这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耳光吗。在一起吧又合不来,分吧,又心有不干,父母买的房,要分她们一半,老人又不是说去世了,要分他们一半。她老公在没认识她之前挣的钱要给她,试问天下间怎么会有人教出这样的女儿。她在家里面吧,就好像是一尊佛,香烧晚了都会抱怨,儿子吧也叫父母回来,这儿子也不知道是怎么当的,父母和他就像是有一辈子也还不完的帐一样,父母什么都该给他们弄好,他们坐享其程,媳妇还是大学生呀,读了这么多书,也不知道读到哪去了。对自已的婆婆大打动手,老人怎打得过她年青人呢。还叫老人给他们拿生活费呢。各位说说,如此儿媳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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