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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代表:法官工资低 建议律师费分50%给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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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3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代表:法官工资低 建议律师费分50%给法官2013年03月12日 07:03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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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朝“法官职业化”推进改革
【两高报告代表声音】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广东办结的案件占全国的十一分之一,连续三年保持在一百万件以上,被全国法院称为“案件大省、信访小省”。但近年来案多人少、法官断层的矛盾,一直困扰着各级法院。根据司法权运营的特点和法官职业的特殊性,建议推动《法官法》等相关法律条文的修改和完善。
2011年7月,中组部和最高法院联合发布了法官职务序列的暂行规定,但至今没有实施,建议尽快实行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的管理,法官等级不再与行政机制挂钩。而中远期的目标,应该朝着“法官职业化”去推动改革,完善法官选任机制,建立法官惩戒制度。同时,要考虑法官职业的特殊性,探索实行高于普通公务员的薪酬制度。
领导干部要加强法治教育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广东每年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约11万人,起诉约10万人,约占全国总数的九分之一。过去五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9025人,比前一个五年增加了17.2%。
建设良好的法治环境,领导干部首先要起表率作用,带头依法办事,才能带动群众。建议加大对各级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配备有法律知识和法律工作背景的干部。
另外,建议要大力推进司法公正、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司法机关要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全社会形成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环境。两院要进一步落实执法为民的措施,坚决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犯罪、破坏生态文明建设的犯罪,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建议律师费分50%给法官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工商联兼职主席袁志敏:据我所知,目前法官工资普遍很低,缺乏一个激励机制,而且也为造成腐败埋下危险。建议增加法院法官的薪酬待遇,而且要增加激励机制,要形成一个高效廉洁的系统机制。现在律师的收入比法官还要高,但决定案件的却是法官,这不合理,应该将律师的收入50%转给法官,这样能有效增加法官的薪酬待遇,也能平衡法官和律师的收入地位。
“社区矫正”减轻监狱压力
全国人大代表,潮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庆雄:建议可以增加“社区矫正”措施,让一些过失犯罪罪犯、职务犯罪罪犯转移到社区里服刑,减轻现有监狱的压力,同时也可以避免罪犯之间互相“学坏”。青少年在监狱里反而容易会染上不良行为,但在社区矫正,则可避免与其他罪犯的过多接触,减少“学坏”的机会。同时可以加大假释力度,让罪犯戴电子手铐在家里服刑,实施电子监督。
(记者卢文洁、全杰、李栋、王广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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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3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靠,还要钱啊!!!!!!!!!!

 楼主| 发表于 2013-3-13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虎门销烟 发表于 2013-3-13 13:08
建议法官实现资格管理,个人品牌形象与判案收费挂钩。大律师,法学教师,取得资格的都可以临时聘为某案件的 ...

这个建议很好

 楼主| 发表于 2013-3-13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AK——47 发表于 2013-3-13 12:39
靠,还要钱啊!!!!!!!!!!

谢谢朋友回复

发表于 2013-3-13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AK——47 发表于 2013-3-13 12:39
靠,还要钱啊!!!!!!!!!!

高薪养廉?????行不行?

发表于 2013-3-13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也要钱 还能不能行

发表于 2013-3-13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钱钱钱!

发表于 2013-3-13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海潮 发表于 2013-3-13 13:12
谢谢朋友回复

还要钱啊

发表于 2013-3-13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高薪养廉么!!!!!!!!!!!!!!!!!

 楼主| 发表于 2013-3-13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网点 发表于 2013-3-13 16:30
钱钱钱!

高薪真的能养亷吗?

 楼主| 发表于 2013-3-13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394597306 发表于 2013-3-13 13:54
高薪养廉?????行不行?

高薪养廉仅是捞钱的借口,沒有职业操守什么都是一片浮云.

 楼主| 发表于 2013-3-13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linzuodu 发表于 2013-3-13 17:17
高薪养廉么!!!!!!!!!!!!!!!!!


高薪养廉仅是捞钱的借口,沒有职业操守什么都是一片浮云.

 楼主| 发表于 2013-3-13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linzuodu 发表于 2013-3-13 17:17
高薪养廉么!!!!!!!!!!!!!!!!!


高薪养廉仅是捞钱的借口,沒有职业操守什么都是一片浮云.

 楼主| 发表于 2013-3-13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乔刘洁 发表于 2013-3-13 13:56
这也要钱 还能不能行


谢谢朋友回复

发表于 2013-3-13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涓说钱讪

 楼主| 发表于 2013-3-13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草根一族 发表于 2013-3-13 18:06
还是涓说钱讪

谢谢朋友回复

发表于 2013-3-13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早有民谣说:法官头顶国徽帽,吃了原告吃被告:lol:lol:lol

 楼主| 发表于 2013-3-14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战立克 发表于 2013-3-13 19:00
不是早有民谣说:法官头顶国徽帽,吃了原告吃被告

谢谢朋友回复

发表于 2013-3-14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

 楼主| 发表于 2013-3-14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ttt0258 发表于 2013-3-14 09:13
顶顶。。。。

谢谢朋友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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