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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国5条细则 这一拳居然砸向了个人二手房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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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国5条的细则居然是砸向个人的二手房子买卖 ?地产商笑了 当二手房价远远高于新房 谁还会买二手房呢 而政府从土地获取的巨大利益一点都没有松口、奶奶的 让我们看二手房价一冲入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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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政府真的疯狂了  穷人本来就恨的咬牙了 这一下 有产阶级也要哈哈哈哈哈

 楼主| 发表于 2013-3-1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P;P

 楼主| 发表于 2013-3-1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叫原值?如果是房改房 只有几万 现在卖了几十万 这几十万除去几万 就是要交税

发表于 2013-3-1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房产什么时候降呢

发表于 2013-3-2 01:04 | 显示全部楼层
:Q:Q:Q:Q:Q:Q:Q:Q

发表于 2013-3-2 01: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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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 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炒房的和改善居住条件的要区别对待。

发表于 2013-3-3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房子的贷款利息及装修费呢,国务院的房产政策越来越离谱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 你房子原值5万  好比你10年以前买的 现在能卖100万了 90万叫税18万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国五条的避税方法,可免去20%个税: 第一步,上家离婚,准备出售的房产归于上家男;第二步,下家离婚,房产归于下家男(如果有房产的话);第三步,上家男携房产和下家女结婚,房产共同拥有;第四步,上家男和下家女离婚,房产归下家女;第五步,各自复婚!

发表于 2013-3-3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乘机巧取豪夺

 楼主| 发表于 2013-3-4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地产调控涉及多方利益: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房地产商、银行、投机客、自住需求者等等。
    对于中央政府而言,它首先考虑两个方面:其一,重视民众对高房价的不满,通过调控房价疏解这种不满情绪。其二,不能损及经济可持续发展。
    这就限制了政府调控房地产可能采取的政策措施,且必须考虑相关措施的尺度。那么,有没有比较好的办法,既达到了上述目的,又不损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呢?
    要知道这个答案,首先就要分开考虑,在新房和二手房之间,哪一个对于政府更重要?
    显然是新房。一个基本的常识是:二手房是已经卖出去的房。它对于政府的贡献已经完成:土地卖出——房地产商完成开发——销售到购房人手中(投机客+自住者)。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拿到了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的税、费收入。如果二手房继续转卖,对于政府而言,唯一能够继续有收益的,就是交易税和相关的费,当然,还有正在酝酿的房产税(物业税)。
    正由于二手房是已经卖出去的房子,把板子打在这上面,政府才不会痛,更何况这个板子是税收!这注定了,政府非常有动力打这个板子!把板子打在二手房上,房地产商的疼痛表面上看似乎也不大,反正房子已经卖出去了。那么,银行怕不怕?房子是抵押给银行的,房主已经交了首付,并且,已经逐月偿还了部分房贷和利息,加上10年来,中国房价持续上涨,为抵押品涨出了安全的空间,银行也不怕。
    新房就不一样了。新房卖不动,银行怕——开发商借它的钱做的项目,它们是捆绑在一起的。地方政府怕——既怕土地价格下跌,更怕已经卖出去的地被退,又怕相关税收下降。开发商当然也怕。房子如果砸在自己手里,可能前功尽弃。
    因此,调控房地,把板子打在二套房身上,对于政府是风险最小,收益最大的调控手段。
    以前的房地产交易征税,既可按照购售价金额的1%缴纳,也可以按照价差金额的20%来缴纳,而现在统统按照价差的20%来缴纳,相差是非常大的。我们不妨引用一下《新京报》的一段采访:“来京工作6年的吴先生刚缴纳购房定金,但因二手房购房政策的调整,他可能要面临多缴纳20多万个税的情况。在北京,购买二手房所有税费均由购房者承担。近日,吴先生在朝阳区购买了一套价值150万的小户型二类经济适用房,该房已满五年可上市交易,但并非业主的唯一住房。按现行政策,吴先生需替业主缴纳总房价1%的个人所得税,即150×1%=1.5万元;但是,如果按照新政策,因该经济适用房最初价值仅为20万元,如果按照差额缴税即(150-20)×20%=26万。这多出的24万多元的税收,让吴先生很头疼。”
    有人说,这多出来的税收,可以转嫁给买房人。有那么简单吗?
    第一,在连续多年暴涨之后,中国的房价已经远远超出了民众的购买力,能够买房的仅仅是少数人,要转嫁谈何容易?
    第二,不妨看看一些专做移民生意的公司打出的广告:在北京买一套房(公寓)=美国买一套别墅+新鲜的空气+子女上学免费+终生的保障。中国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的房价,已经超过了美国很多城市的房价,如此高的房价,只会刺激越来越多的人移民。事实上,最近几年的移民大潮一直汹涌澎湃,除了货币超发等少量因素,中国的房价已经失去绝大部分支撑力。20%的税款要转嫁出去是极其困难的。
    今年1月份,有一则新闻引起巨大关注:从去年(2012年)底开始,各地出现了大规模的房产抛售现象……从去年11月开始,各地官员急于抛售房产的现象增多,这些房产往往是豪宅,一些一线城市的房产市价动辄千万。中介手中的房源仅仅是一部分,出于各种原因,一些房源还会委托给国有机构或者有熟人认识的机构,甚至委托专业代理人来全盘操作,自己自始至终都不会出面。北京住建委网站的网签数据统计,2013年1月上半月,北京二手住宅网签总量为7940套,与去年1月同期的网签量相比大幅上涨了360%。据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统计,2013年1月份,北京二手房市场新增房源与2012年12月平均水平相比,上涨11%,其中成交单价在3.5万元/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占比达到了31%。……此外,中纪委、监察部12月14日也下达通知:严惩违规、违法提取各种货币、套汇及洗钱外流等活动。上述中纪委的通报称,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大陆非法资金外流是4120亿美元,2011年达到6000亿美元,2012年估计已突破10000亿美元。2013年的非法资金外流规模将达到15000亿美元。
    难道这些抛房者未卜先知,知道了今天对二手房征税的消息?
    当然,这则报道最终被否,原因不难理解。
    第三,如果不能向买房人转嫁税款,那么,二手房要与新房竞争,就需要降价——二手房交易税的上升,使得二手房与新房相比,增添了一个明显的成本劣势。但由于房价连年上涨,卖房者很难接受自己承担税收成本的事实。当然,这里面存在一些可以变通的手段。比如,以原价位转让,逃避20%的税收,问题是,买房的干吗?他将来卖的时候岂不要负担更多的税?而且,政府必然会采取措施,防范这样的行为。事实上,这次的细则已经明确“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假如一个人要出售住房,这个小区同期的销售单价是多少,是很容易比较出来的。
   
    还有人发了一个更神奇的办法:“买方先把房款给卖方,卖方按房款打欠条给买方,以房产做抵押。然后买方以卖方欠款不换起诉到法院,卖方承认欠款,表示无力偿还,愿意以房产抵偿,最后买方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房产中心过户,不论是否限购,都可以过户。一分钱税没有!”
    问题是,走法院程序也是有成本的,这不是到童话世界中旅行。这种成本说不定会超过那20%的税收。而且,如果这种做法密集进行,法院成了房地产交易市场,政府是很容易发现的。结果当然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如此,二手房的销售必然萎缩。
    那么,二手房的销售萎缩,会不会促进新房的销售呢?
    很多人认为,新政削弱了二手房的竞争优势,将把买房的人赶到新房方面。这是这次调控最戏剧化的一面,以调控房价的名义赋予新房涨价的空间和动力。因为,对二手房转让征收差价20%的税,相当于导致新房对二手房有了明显的溢价,大大增强了新房的吸引力——这当然是政府最希望看到的结果,也是对政府而言最完美的调控方式:新房销售好了,地方政府继续兴高采烈的高价卖地(新城镇建设的推进过程中,地方政府会从农民手中拿到大量的土地),几十个相关行业继续发展,就业继续保持,税收继续增长……而且,新城镇建设过程中,需要新房销售量增加的配合,否则,新城镇建设就可能成为无源之水,无法延续下去。
    新房对于政府太重要了。
    如果看了下面两则信息,就知道为何此次调控政策如此出台了:
    1)超八成省份面临财政收支压力。受土地出让收入降低、各地主动进行经济结构调整短期降低税收收入等因素影响,去年财政收入低增长趋势或将在今年延续。随着各地地方“两会”的结束,各地纷纷公布了去年财政收支情况和今年的财政收入预算,财政部日前首次汇编了29个地区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的预算草案,结果显示,包括北京、江苏、河南在内的超过八成地区均在其预算报告中坦承今年财政收支将会面临压力。
    2)中投旗下公司3个月豪掷64亿频拿地。3个月,64亿元:中投发展在“国五条”出台“前夜”,分别向天津和北京的土地市场豪掷重金。这个成立不到两年的“投手”来头不小。资料显示,中投发展成立于2011年4月,由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建银投资”)、黑石基金及绿城地产等组建。大股东建银投资是不折不扣的“国家队”,它是中央汇金100%持股公司,中央汇金则是中投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短短三个月的时间,也恰逢全国楼市回暖、调控政策处于观望期,中投发展在京津挥洒下高达63.74亿的大手笔。2月1日和4日,中投发展总计斥资13.87亿元,先后两次在京郊密云县购得地块。此前的2012年11月13日,天津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推出10宗地块,其中8宗由中投发展竞得,成交总价为46.771亿元。随后又以3.1亿元底价摘得津滨中(挂)2012-10号地块。中投旗下公司拿地的勇气何来?
    现在重回主题。
    如果新政要促使新房价格上涨,必须有一个前提:民众继续看高房价,也就是房价上涨预期的保持和延续。
    问题是,中国买房的是哪些人?投机需求的有多少?自住需求的又有多大?
    由于中国房价已经高处不胜寒,像温州炒房团这样的早已经淡出人们的视野。20%的税收新政,会进一步打击正在快速萎缩的投机客,甚至,可能从此让投机客退出。如果没有投机客的推波助澜,仅仅靠能够买得起住房的人的需求,新房的销售又能好到那里去?实际上,中国近年来的房地产之所以火,关键就在于,它具有良好的流动性,买房的人在赚钱之后可以轻易抛售。问题是,现在的政策加大了交易成本,在此价位买房本身已经在冒风险,再加上这个新的风险,谁还投机买房?更何况,“新国五条”细则还有“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如果公众的预期改变,看跌房价,则有可能出现另外一种极端的情况:二手房带动新房下跌。因此,20%的税是一把双刃剑,它在新房与二手房之间制造了溢价,这个溢价,要么,通过新房价格拉高来弥补,要么通过二手房价格下跌来弥补。但有一点是明确的,这一政策对二手房是致命打击。对投机客是重创。   
    因此,“新国五条”细则对中国房地产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是一个非常沉重的打击,而不是什么利多!看看房地产商的反应就不难知道了。
    中国的房价之所以涨到如此地步,给投机客大量囤积住房有直接关系,此前已经暴露出来的几个典型,动辄数十套房产,这些人购房往往是既不出租,也不销售,就等着涨价,达到自己的预期之后再出售。这样,不仅推高了房价,也推高了房租!
    因此,政府接下来可能继续在二手房上打主意,比如,对二套或二套以上的房子征收物业税,不仅从交易环节,也从保有环节征税,政府既可增加税收,迎合民众的调控要求,又不至于直接伤及新房。
    其实,要调控房价非常简单:像前段时间公安系统集中消除一人多个身份证的做法那样,把各个城市的房地产信息联网,把像“房姐”那样的拥有多套住房的人找出来,如果不能说明购房合法收入来源直接充公,拍卖掉建设保障房,或者补贴给低收入者作为租金。如此即可,简单便捷。
    从宏观层面来看,自从2003年错误地把房地产界定为中国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促使大量资源向房地产领域集中,中国经济结构已经严重畸形。假如房地产萎缩,用什么来替代它?美国启动了自动减缩机制,欧洲的问题层出不穷,日本的新刺激政策也是在玩末日豪赌,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外围需求下降,中国经济有可能迅速走向滞涨。假如这个时候,美国又突然终止QE,那么,全球经济体大部分都将陷入通缩,除了美国等少数几个经济体,绝大部分经济体都将陷入衰退。有关这一点,我在书中已经做过分析和预测。
            

 楼主| 发表于 2013-3-4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去年下半年以来,一线城市出现官员抛房潮,民众一时为新政欢呼,以为是反腐力度加强的结果。等到20%税出台后我们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和股票一样,人家是有内幕消息的…

发表于 2013-3-5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奈啊

发表于 2013-3-5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苦逼百姓辛辛苦苦几十年积点钱,卖掉老旧的房子给买不起新房的人过度,自己换个适用的改善改善,这都是苦熬了几十年的,到头来还被搞成投机商了?!!??最起码也改成3套以上的才收啊。
发表于 2013-3-5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贴上去。
发表于 2013-3-5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次顶贴是为了压死贴穴烂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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