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乡“三举措”规范农资市场 2013年春耕生产在即,为确保全乡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清水乡开展了对农资市场的规范行动。 一是重视农药经营管理。检查经营者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建立购销台帐、是否张贴《农药经营承诺书》和警示标志、是否销售禁限用农药和高剧毒、高残留农药、过期农药等、是否正确指导农民安全合理使用农药。二是加大种子检疫力度。重点查处销售种子是否经过审定,检查种子来源、种子检疫证,无《植物检疫证》的种子一律不得销售,以严防危险性病、虫、杂草害传播蔓延,确保全乡农业生产安全。三是拓展宣传指导范围。对《农药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国家禁限用农药、高剧毒、高残留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农药技术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农药安全使用技术进行宣传指导,增强农业生产安全责任意识,营造打假护农的良好社会氛围。 截止目前,清水乡已检查种子销售户12户,农药经营门(摊)点10个,化肥经营门(摊)点8个,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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