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关于征集道路交通安全吉祥物暨宣传用语的通告 为树立巴中“开放、诚信、文明、和谐”新形象,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和安全常识,打造“平安巴中、和谐家园”,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根据省公安厅交管局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的实际,现在全市范围征集道路交通安全吉祥物暨宣传用语。 一、指导思想 道路交通安全吉祥物暨宣传用语充分反映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主题和内涵,体现“交通安全”和“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理念,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学法、守法,积极维护交通安全,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争做文明交通公民。 二、创作要求及评选标准 吉祥物要求立意新颖,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的有机结合,突出交通安全主题和内涵,具体评选标准为: 1、形象可爱,深受大众的欢迎。 2、具有四川地域文化特色。 3、反映道路交通安全理念,体现“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主题精神。 4、创作原理连贯,令人信服,能够使其具有故事性和人性化。 宣传用语要求反映交通安全主题和内涵,富有哲理、语言精练、易于记忆和传诵。 三、奖励办法 “交通安全吉祥物”和“宣传用语”各设入围奖5名,“交通安全吉祥物”入围奖每名奖现金800元,“宣传用语”入围奖每名奖现金500元。入围作品经全省参评获得名次的,将另给予重奖。 四、报送要求 1、作品须为位于A4纸张中心版本,彩色稿或黑白稿,电脑制作、手绘均可,并附有设计思想和色标等详细说明。作品背面写明作者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2、来稿一律不退,评选后即通知入选作者,按参展尺寸绘制展出稿。 3、作品请寄:巴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法制科;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街西段;邮编:636000。信封请注明:“道路交通安全吉祥物暨宣传用语征集作品”,征集活动截稿时间2006年6月20日(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二00七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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