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5日,黑社会头目田伟带领四、五十人,手持砍刀、棍棒,窜至控告人孙贵玲位于独山大道212号的住家,采取暴力和胁迫的方法,将正在家中吃饭和正在院内干活的家人强行往外赶,家人及亲属上前阻拦,即遭暴打,在此之前,我们多次给110打电话报警,等了近40分钟,仲景***李继刚等人到了现场,我们立即向其报告事实,并明确告诉他,市房管局的房产证明确标明我方有从前院通行的权利,并指出田伟等动用黑社会人员,暴力妨害我方的生产、生活,并打伤我方人员,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已构成严重的刑事犯罪。但李继刚却撂下一句说这是民事纠纷,我们不管,就带人走了。随后田伟即指挥数十人对控告人及亲属大打出手,经鉴定,控告人马富涛、孙东当场被打成轻伤,马富涛有可能落下终身残疾。
在田伟指挥群殴控告人之时,控告人一方再一次紧急报警的同时,也进行正当防卫,但终无法抵挡黑恶势力的野蛮,李继刚再次带队到现场后,对田伟等数十黑恶势力分子不闻不问,不予抓捕,反将已受伤的马富涛羁押***9个小时不让治疗。
尊敬的各位领导,由于李继刚充当黑社会保护伞,故意放纵黑社会犯罪分子暴力犯罪,导致孙贵玲一家有家不能回,孙东、马富涛被打伤致残,至今仍在医院治疗,但案发至今已25天,田伟等黑社会犯罪分子仍逍遥法外,这完全都是李继刚在一手操纵保护。为此,我们恳请各级领导能在百忙中过问此案,为老百姓做主,立即追究李继刚的刑事责任和田伟等黑社会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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