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文物局组织专家对三台县琴泉寺维修保护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并顺利通过。 三台县琴泉寺座落在城北凤凰山,始建于北周(公元557-581年)年间,其正殿后峭崖腹部有泉喷涌而出,飞珠溅玉,铿然有声。泉水终年不断,夏季甘凉,冬季温甜,因"泉声似琴"故名。1996年9月1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在"5.12"汶川特大地震中,琴泉寺文物本体受损严重。在国家、省、市文物局的殷切关心、支持帮助指导下,三台县文体局于2011年4月正式启动了琴泉寺的维修保护项目,对琴泉寺的正殿、前殿、南北厢房、药王殿以及国家一级文物"颜氏干禄字书碑"、元代"赵府君墓碑"等文物本体进行了修缮,恢复了"琴泉胜景""钟鼓楼""山门"遗址,并对周边环境进行了整治,充分延续了琴泉寺的历史内涵,再现了琴泉寺厚重的历史风貌。 11月6日,四川省文物局组织专家对琴泉寺维修保护项目进行了验收。专家组成员对琴泉寺维修保护项目工程实施现场进行了实地踏勘,详细的查阅了施工日志和技术档案等相关资料,在认真听取了设计、施工、监理和业主单位的详细汇报后一致同意通过竣工验收。 下一步,三台县将进一步对琴泉寺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进行科学的规划,逐步完善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使琴泉寺成为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的窗口,展示三台厚重历史文化底蕴的亮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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