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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新闻] (南江民政已回复)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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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9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的通知

    川府函[2012]218号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委令第608号)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义务兵和士官,下同),在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的基础上,由安置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2011年11月1日后退出现役,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2011年11月1日后退出现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但在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根据本人自愿,可以选择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地方经济补助政策,也可以选择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几个问题的通知》(川府发〔1999〕38号)的规定执行。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以后入伍的士兵,退役时地方经济补助一律按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二、补助标准

    按照服役年限计算,退役义务兵每人每年6000元,退役士官每人每年7000元,服役年限不足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地方经济补助依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地方经济补助标准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提高情况适时进行调整。调整方案由民政厅会同财政厅研究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物价水平、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和财力状况,可在全省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补助。

    三、经费保障

    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所需资金列入县级公共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省财政每年按照总水平每名退役义务兵5000元、每名退役士官6000元的标准,结合财政管理体制和接收安置人数,对各地分档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各市(州)本级应对非扩权强县试点县给予经费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市(州)人民政府确定。

    各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人数由民政厅审核认定,财政厅按民政厅审核认定的人数计算拨付省级补助资金。

    四、发放方式和时间

    地方经济补助由安置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到后,通过补助资金开户银行拨付至退役士兵的银行账户上。

    2012年地方经济补助应于9月底前发放完毕。2013年起应于当年6月底前发放完毕。

    五、工作要求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做好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发放工作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强领导,扎实推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的安排拨付和监管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发放对象核定和补助金发放工作,保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各地要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做好前后政策对接和享受不同安置政策退役士兵的思想疏导工作,确保政策实施前后平稳过渡。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2年9月20日

本帖最后由 N小鱼儿 于 2013-6-19 22:0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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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9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互转告。

发表于 2012-10-9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不知道地方政府落实情况如何喏。

发表于 2012-10-9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好好安置军人!

发表于 2012-10-9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P:P:P:P

发表于 2012-10-9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到现在都还没有接到通知呢,不会让等到明年去吧?:L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0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2011年11月1日退伍兵才有,省里面有发文件要求9月底完成此项工作,但市、县这级还没有得到落实,不知道要拖多久。。。哎。。

发表于 2012-10-10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

发表于 2012-10-11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长赤人民 发表于 2012-10-9 20: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到现在都还没有接到通知呢,不会让等到明年去吧?

我是去年才回来的哟,你是老班长了。幸会!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9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还没有回复哦。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9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还没有回复哦。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9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还没有回复哦。相关部门什么时候能给个回复???退役军人的切身利益就这样不闻不问吗??

发表于 2012-10-19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lol

发表于 2012-10-19 23: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国防力量不容忽视,征兵工作在际。

发表于 2012-10-22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当初我的喜报都没有给送到家哦,对部分部门实在无语,现在当兵还是比较好的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4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长时间了,怎么还没有回复?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4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部门都是吃屎的吗?别的地区都早他妈落实了。

发表于 2012-10-24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互转告。

发表于 2013-6-18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文件说的好哦,但是落实却不怎么样,社会就是没有部队那种制度,一切工作抓落实,更何况现在还是中国梦,还有什么双拥工作,开展的还不错,可是连退役军人切实利益都不能解决,都是一拖再拖,不按文件要求落实,让我们这些曾为祖国付出的军人实在感到悲伤和寒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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