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常期在外地,少回盐亭。今年过年回来,交了一年的收视费,看了几个月,就开始改数字电视。由于错过了集中安装的时间段,与广电联系,要等、等、等,一直等到现在都没有回音,又没说退收视费。交了一百八的收视费,看几个月,现在看几个台,啷个弄。又不长期在家,改数字电视不太划算,想通了,干脆弄个锅盖子。嘿,效果还可以,也是一百八,先看到起再说。想想盐亭广电的做法,确实值得思量,我到是没有感觉到干扰,也不晓得到底广电是不是真的那样做了。我看卫星频道CCTV1套经常下面发布消息“广电总局为偏远地方提供电视接收服务,发展卫星接收”之类的话,看来,国家并没有禁止老百姓收看卫星电视,鸿宇广场角上的两商家所以能经营卫星接收器,应该是合法的了。再换过来想,广电局发展数字电视,可能效果是好些,数字电视用户的收视费相应提高也应该,但不能因为单位利益而强制所有用户都用数字电视呀。特别是我们这些已经交了一年收视费的用户,现在只能收看几个台,是否有违反合同的嫌疑,是否有强制消费的嫌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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