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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hinaMiLi

[建议]对交通情况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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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8 16:29 |

巴中市交通局
关于对网友有关撤迁收费站的建议的再次回复

chianmili:
    我局领导阅读你在“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巴中论坛”栏目中发表的《对交通情况的几点建议》后,高度重视,召集有关部门迅速研究,就全部问题已予以答复。由于该建议所需回答问题较多,鉴于篇幅局限,现就有关撤迁收费站的问题再次给予如下详细答复: 
    收费站点的设置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必须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委托的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联合审批定点的站点,变更收费站点地点必须报请省有关部门批准。
    随着城市框架扩大和通木垭隧道的通车,经报请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批准,将S202线枣儿垭收费站由K177+600M迁至K182+350M处,并更名为通木垭收费站(川交发[2006]44号);将XY13线园艺场收费站由K42+750M迁至K38+300M处,并更名为东华收费站(川交发[2006]43号)。
    其余收费站不宜搬迁,其主要原因有:
    一、根据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交路[2003]43号)精神,对我市的收费项目、收费站点进行了认真清理,清理整顿方案经省政府批准后,我们严格按照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四川省清理整顿收费公路归并项目撤除站点等严格事宜的通知》(川交公路[2003]168号)精神,将原来的9个收费项目撤并为5个、21个收费站撤并为14个。撤并后的站点设置符合我市收费公路实际,并得到了省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不宜再进行调整。
    二、在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充分利用“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打通了交通制约瓶颈,改变了过去行车难、乘车难的现象,推动了巴中市的运输业、旅游业、商贸等多行业快速发展,为沿线乡镇经济发展提供了基础条件,为巴中市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我市的公路建设,地方财政投入较少,基本靠贷款和集资修建,截止2006年10月底,公路建设已形成债务9.67亿元(包括银行贷款、有偿集资和建设债券),交通部门负债压力大,如搬迁站点,必然导致通行费收入减少,且搬迁一个收费站需耗资100余万元,增加成本投入,无法按期偿还债务,必将导致不断延长收费期限的不利局面。
    三、收费还贷公路是国家充分考虑到西部不发达地区,地方财政穷,无力改变交通落后面貌,而公路交通又严重制约地方经济发展的情况下,出台的一项决策。这项决策给我们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建区前,我市仅有沥青表处和水泥路28公里。建区后,地委、行署把交通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带领全市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通过集资、贷款和民工投劳的方式,大办交通,打破了瓶颈制约,成为“巴中经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受当年任务重、工期紧、资金少、经验缺等历史局限和路基主要由农民群众投劳完成等条件制约,我市第一轮交通大会战修建的公路,部分标准不高,质量欠佳,路面均为水泥路面或沥青表处路面,没有一寸沥青砼路面。使用五、六年后,出现路基沉陷、路面龟裂等质量问题。虽经几次局部整治,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路况差、通行难、运输成本增加、安全系数降低引起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和广大车主的强烈不满,市、县(区)两级党委、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承受了很大的社会压力。为彻底整治几条干线收费公路,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条件,给全市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复,市委、市政府于2001年7月决定,痛下决心,一鼓作气,对几条干线收费公路进行全面整治。从2001年9月起,分期分批对唐巴路、巴乐路、平涵路、巴平路、平驷路等,全部按二级沥青砼路面实施全面改造,自此全市新一轮交通建设全线展开, 2002年10月唐巴路竣工,2003年6月平涵路竣工,2005年4月巴乐路、巴水路、平驷路相继竣工。2006年又开工了通木垭隧道建设项目和通水路全面改建项目。上述六路一隧道总里程近300公里,工程总投资51530万元。经整治后的道路,线形顺适,路面平整,标志标牌和安全设施一应俱全,大大提升了通行能力和乘车舒适性。随着通木垭隧道建设项目和通水路全面改建项目的完工,“1小时通工程”将全面实现,为加快我市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
    但这些路的建设资金60%是用收费公路收费权作为质押,用通行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来源,向银行贷款。如果没有“收费还贷”政策,我们无法筹集到建设资金,无法打破交通瓶颈制约,将直接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如果我们随意变动收费站点设置,一是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减少通行费收入,无法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和工程欠款,将会影响全市的社会发展。
   在此,我们殷切希望各位网友理解和支持,强烈呼吁各位网友和车主加强对通行费征收行为的监督,减少通行费流失,加快债务偿还步伐,促进全市经济发展。
 
 
          (回复以此件为准)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发表于 2006-11-28 16:23 |

巴中市交通局
关于网友对交通情况的几点建议的回复

chianmili:
    我们阅读你在“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巴中论坛”栏目中发表的《对交通情况的几点建议》后,甚为感动,现就有关撤迁收费站,加开城郊及景区专线公交,开发巴河水上交通资源等问题和你共同探讨,希望得到你的理解和支持,并与你共勉。 
    一、有关收费站搬迁、撤消的问题
   (一)我市的收费站由原来的21个归并为现存的14个站,其数量和站址是由四川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按照程序报经省政府审定批准设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撤迁、增减收费公路站(点),否则就属“乱收费”的违规行为。作为交通主管部门只能依法行政,不能随心所欲地搬迁收费站点。
   (二)我市公路建设地方财政投入较少,已形成的各种债务超过10亿元(包括银行贷款、有偿集资和建设债券),所收通行费连付利息都举步维艰,如果不维护好现有的收费秩序,10亿债务就无法偿还。
   (三)只有维护好现有的收费秩序,依法收费,支付银行贷款利息并逐步还本,才能求得银行的进一步支持,才能促进交通建设的发展,才能缓解群众行路难问题。希望广大民众尤其是公路运输的从业人员给予理解和支持。
    二、关于加开城郊及景区专线公交的问题
   (一)城市公交车是指在城市中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和时间营运,供沿途人口集中的公众乘坐的客运车辆。这一界定十分明确的表明:公交汽车的营运范围是在城市建成区内,也就是现在所开行公交线路已覆盖了巴州城的建成区。
   (二)恩阳、枣林、兴文、阴灵山、化湖公园等乡镇和景区不属于巴州城建成区,且沿途的运距间又不是人口密集地带,中途空载时间长,目前根本不具备开行城市公交车的基本条件。
   (三)鉴于政府和行业的有关法规,地级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市建成区任意两点间公共交通可达时间,平原城市不超过35分钟,山地城市不超过40分钟(包括沿途站点上、下时间在内)。巴州城现已开行的8条线路,每条公交线路两点之间运行时间均在40分钟以上,所以从时间这一概念上讲,目前开行巴中至上述各镇的公交车是根本不可行的。
   (四)对你所提出的加开南龛公园、望王山公园景区公交线路的问题,因为城市公交车经营属市建设局主管,我们将你提出的意见转告市建设局,请他们作出规划。总之,对你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以及客运市场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我们将继续认真研究和进行新的探索。
    三、关于出租车实行打表计价的问题
    巴州城区出租汽车实行打表计价,我局城客办于今年9月初就派专人与市物价局协商,市物价局按法定程序预计在12初召开听证会,打表计价可能在2007年一季度实施。具体起步价(全程)、出租车打表计价办法要在听证会结束才能出台。
    四、关于开发巴河水上交通资源的问题
   (一)根据市人大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巴河流域(拦河坝至南江河段)是饮用水资源保护区,不允许发展新的船舶,原巴河上游大佛寺船只,已由交通部门予以全部取缔,现仅存在下游(原党校段)的三只渡船均属合法渡船,目前一号桥至大佛寺无非法客运船舶存在。
   (二)拦河坝管理不属于交通部门的职责范围。
   (三)在饮用水河段开发水上游乐:一是与市政府的规定不相符;二是游乐项目的审批属旅游部门的管理范围。
   (四)打渔船的管理、审批属渔政部门。
    五、关于尽快打通二环路、加快桥梁架设问题
 搬迁进修校,连通老城南坝与佛爷湾;加快新市政府大楼工程,打通市委党校到武警中队的线路;回风至白云台大桥建设;拆除吊桥架新桥;加快中杨大桥建设等都属于市政工程,属政府城建部门管理范围,交通部门对上述工程不具管理和建设职能,无法给你答复,请谅解。
    六、关于铁路、高速公路应加快建设进度问题
    1、对巴乐铁路的建设,市政府成立了协调领导小组,铁路项目有关事宜的协调,由市政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发改委负责,交通部门无法答复你,请谅解。
    2、巴广高速公路前期工作主要由市交通局负责,现前期工作已完成,该路已开工,由省交通厅所属川高公司巴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建设,预计工期4年,将于2009年底建成通车。为搞好建设中有关征地、拆迁及建设环境的协调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巴广高速公路建设(巴中段)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市政府办),市交通局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我们将尽到自己应尽职责,努力配合业主方加快建设进度和加强质量管理。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回复以此件为准)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9 23:57 |

巴中市交通局:

    谢谢你们的关注,详尽的回复令我满意。

    希望你们能将不属于你们管辖范围的建议转告给相关单位,也希望能得到他们的答复。

    愿你们为巴中的交通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ChinaMiLi

   

 楼主| 发表于 2006-11-30 00:01 |

另外:我建议的开发水上快艇,是指水上客运,而非水上游乐。

发表于 2006-12-5 0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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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5 14:17 |

楼主的建议值得考虑,谢谢你费心了哈!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建议很好,我赞成。

你是好同志.你辛苦了.

有关部门要重视哦.

交通局的领导,你们回复.

zam

发表于 2006-12-11 2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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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1 17:17 |
       很有见地!

发表于 2006-12-12 19:41 |
观点和建议很好,但是这么多项目要上,还是要考虑巴中的现有经济实力,现在新农村建设都没有把农民的几难解决,现在城市又要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应该量力而行。我觉得几个收费站的建议非常好。我们应该[em19][em19][em19][em19][em19][em19][em19][em19][em19][em19][em19][em19][em19][em19][em19][em19][em19][em19][em19][em19][em19]

发表于 2006-12-12 23:00 |
QUOTE:
以下是引用老匠在2006-11-21 0:11:00的发言:
       楼主的建议值得考虑,谢谢你费心了哈![em11][em11][em11][em11][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11][em11][em11][em11][em11][em11]

发表于 2006-12-14 15:51 |

回复:(ChinaMiLi)[建议]对交通情况的几点建议

巴中市交通局
关于网友对交通情况的几点建议的回复

chianmili:
    我们阅读你在“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巴中论坛”栏目中发表的《对交通情况的几点建议》后,甚为感动,现就有关撤迁收费站,加开城郊及景区专线公交,开发巴河水上交通资源等问题和你共同探讨,希望得到你的理解和支持,并与你共勉。 
    一、有关收费站搬迁、撤消的问题
   (一)我市的收费站由原来的21个归并为现存的14个站,其数量和站址是由四川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按照程序报经省政府审定批准设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撤迁、增减收费公路站(点),否则就属“乱收费”的违规行为。作为交通主管部门只能依法行政,不能随心所欲地搬迁收费站点。
   (二)我市公路建设地方财政投入较少,已形成的各种债务超过10亿元(包括银行贷款、有偿集资和建设债券),所收通行费连付利息都举步维艰,如果不维护好现有的收费秩序,10亿债务就无法偿还。
   (三)只有维护好现有的收费秩序,依法收费,支付银行贷款利息并逐步还本,才能求得银行的进一步支持,才能促进交通建设的发展,才能缓解群众行路难问题。希望广大民众尤其是公路运输的从业人员给予理解和支持。
    二、关于加开城郊及景区专线公交的问题
   (一)城市公交车是指在城市中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和时间营运,供沿途人口集中的公众乘坐的客运车辆。这一界定十分明确的表明:公交汽车的营运范围是在城市建成区内,也就是现在所开行公交线路已覆盖了巴州城的建成区。
   (二)恩阳、枣林、兴文、阴灵山、化湖公园等乡镇和景区不属于巴州城建成区,且沿途的运距间又不是人口密集地带,中途空载时间长,目前根本不具备开行城市公交车的基本条件。
   (三)鉴于政府和行业的有关法规,地级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市建成区任意两点间公共交通可达时间,平原城市不超过35分钟,山地城市不超过40分钟(包括沿途站点上、下时间在内)。巴州城现已开行的8条线路,每条公交线路两点之间运行时间均在40分钟以上,所以从时间这一概念上讲,目前开行巴中至上述各镇的公交车是根本不可行的。
   (四)对你所提出的加开南龛公园、望王山公园景区公交线路的问题,因为城市公交车经营属市建设局主管,我们将你提出的意见转告市建设局,请他们作出规划。总之,对你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以及客运市场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我们将继续认真研究和进行新的探索。
    三、关于出租车实行打表计价的问题
    巴州城区出租汽车实行打表计价,我局城客办于今年9月初就派专人与市物价局协商,市物价局按法定程序预计在12初召开听证会,打表计价可能在2007年一季度实施。具体起步价(全程)、出租车打表计价办法要在听证会结束才能出台。
    四、关于开发巴河水上交通资源的问题
   (一)根据市人大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巴河流域(拦河坝至南江河段)是饮用水资源保护区,不允许发展新的船舶,原巴河上游大佛寺船只,已由交通部门予以全部取缔,现仅存在下游(原党校段)的三只渡船均属合法渡船,目前一号桥至大佛寺无非法客运船舶存在。
   (二)拦河坝管理不属于交通部门的职责范围。
   (三)在饮用水河段开发水上游乐:一是与市政府的规定不相符;二是游乐项目的审批属旅游部门的管理范围。
   (四)打渔船的管理、审批属渔政部门。
    五、关于尽快打通二环路、加快桥梁架设问题
 搬迁进修校,连通老城南坝与佛爷湾;加快新市政府大楼工程,打通市委党校到武警中队的线路;回风至白云台大桥建设;拆除吊桥架新桥;加快中杨大桥建设等都属于市政工程,属政府城建部门管理范围,交通部门对上述工程不具管理和建设职能,无法给你答复,请谅解。
    六、关于铁路、高速公路应加快建设进度问题
    1、对巴乐铁路的建设,市政府成立了协调领导小组,铁路项目有关事宜的协调,由市政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发改委负责,交通部门无法答复你,请谅解。
    2、巴广高速公路前期工作主要由市交通局负责,现前期工作已完成,该路已开工,由省交通厅所属川高公司巴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建设,预计工期4年,将于2009年底建成通车。为搞好建设中有关征地、拆迁及建设环境的协调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巴广高速公路建设(巴中段)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市政府办),市交通局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我们将尽到自己应尽职责,努力配合业主方加快建设进度和加强质量管理。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m06]

发表于 2006-12-14 15:44 |

                                     巴中市交通局
                关于网友对交通情况的几点建议的回复

chianmili:
 我们阅读你在“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巴中论坛”栏目中发表的《对交通情况的几点建议》后,甚为感动,现就有关撤迁收费站,加开城郊及景区专线公交,开发巴河水上交通资源等问题和你共同探讨,希望得到你的理解和支持,并与你共勉。 
 一、有关收费站搬迁、撤消的问题
 (一)我市的收费站由原来的21个归并为现存的14个站,其数量和站址是由四川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按照程序报经省政府审定批准设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撤迁、增减收费公路站(点),否则就属“乱收费”的违规行为。作为交通主管部门只能依法行政,不能随心所欲地搬迁收费站点。
 (二)我市公路建设地方财政投入较少,已形成的各种债务超过10亿元(包括银行贷款、有偿集资和建设债券),所收通行费连付利息都举步维艰,如果不维护好现有的收费秩序,10亿债务就无法偿还。
 (三)只有维护好现有的收费秩序,依法收费,支付银行贷款利息并逐步还本,才能求得银行的进一步支持,才能促进交通建设的发展,才能缓解群众行路难问题。希望广大民众尤其是公路运输的从业人员给予理解和支持。
 二、关于加开城郊及景区专线公交的问题
 (一)城市公交车是指在城市中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和时间营运,供沿途人口集中的公众乘坐的客运车辆。这一界定十分明确的表明:公交汽车的营运范围是在城市建成区内,也就是现在所开行公交线路已覆盖了巴州城的建成区。
 (二)恩阳、枣林、兴文、阴灵山、化湖公园等乡镇和景区不属于巴州城建成区,且沿途的运距间又不是人口密集地带,中途空载时间长,目前根本不具备开行城市公交车的基本条件。
 (三)鉴于政府和行业的有关法规,地级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市建成区任意两点间公共交通可达时间,平原城市不超过35分钟,山地城市不超过40分钟(包括沿途站点上、下时间在内)。巴州城现已开行的8条线路,每条公交线路两点之间运行时间均在40分钟以上,所以从时间这一概念上讲,目前开行巴中至上述各镇的公交车是根本不可行的。
 (四)对你所提出的加开南龛公园、望王山公园景区公交线路的问题,因为城市公交车经营属市建设局主管,我们将你提出的意见转告市建设局,请他们作出规划。总之,对你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以及客运市场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我们将继续认真研究和进行新的探索。
 三、关于出租车实行打表计价的问题
 巴州城区出租汽车实行打表计价,我局城客办于今年9月初就派专人与市物价局协商,市物价局按法定程序预计在12初召开听证会,打表计价可能在2007年一季度实施。具体起步价(全程)、出租车打表计价办法要在听证会结束才能出台。
 四、关于开发巴河水上交通资源的问题
 (一)根据市人大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巴河流域(拦河坝至南江河段)是饮用水资源保护区,不允许发展新的船舶,原巴河上游大佛寺船只,已由交通部门予以全部取缔,现仅存在下游(原党校段)的三只渡船均属合法渡船,目前一号桥至大佛寺无非法客运船舶存在。
 (二)拦河坝管理不属于交通部门的职责范围。
 (三)在饮用水河段开发水上游乐:一是与市政府的规定不相符;二是游乐项目的审批属旅游部门的管理范围。
 (四)打渔船的管理、审批属渔政部门。
 五、关于尽快打通二环路、加快桥梁架设问题
 搬迁进修校,连通老城南坝与佛爷湾;加快新市政府大楼工程,打通市委党校到武警中队的线路;回风至白云台大桥建设;拆除吊桥架新桥;加快中杨大桥建设等都属于市政工程,属政府城建部门管理范围,交通部门对上述工程不具管理和建设职能,无法给你答复,请谅解。
 六、关于铁路、高速公路应加快建设进度问题
 1、对巴乐铁路的建设,市政府成立了协调领导小组,铁路项目有关事宜的协调,由市政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发改委负责,交通部门无法答复你,请谅解。
 2、巴广高速公路前期工作主要由市交通局负责,现前期工作已完成,该路已开工,由省交通厅所属川高公司巴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建设,预计工期4年,将于2009年底建成通车。为搞好建设中有关征地、拆迁及建设环境的协调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巴广高速公路建设(巴中段)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市政府办),市交通局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我们将尽到自己应尽职责,努力配合业主方加快建设进度和加强质量管理。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发表于 2006-12-14 15:36 |

                 巴中市交通局
       关于网友对交通情况的几点建议的回复

chianmili:
    我们阅读你在“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巴中论坛”栏目中发表的《对交通情况的几点建议》后,甚为感动,现就有关撤迁收费站,加开城郊及景区专线公交,开发巴河水上交通资源等问题和你共同探讨,希望得到你的理解和支持,并与你共勉。 
    一、有关收费站搬迁、撤消的问题
   (一)我市的收费站由原来的21个归并为现存的14个站,其数量和站址是由四川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按照程序报经省政府审定批准设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撤迁、增减收费公路站(点),否则就属“乱收费”的违规行为。作为交通主管部门只能依法行政,不能随心所欲地搬迁收费站点。
   (二)我市公路建设地方财政投入较少,已形成的各种债务超过10亿元(包括银行贷款、有偿集资和建设债券),所收通行费连付利息都举步维艰,如果不维护好现有的收费秩序,10亿债务就无法偿还。
   (三)只有维护好现有的收费秩序,依法收费,支付银行贷款利息并逐步还本,才能求得银行的进一步支持,才能促进交通建设的发展,才能缓解群众行路难问题。希望广大民众尤其是公路运输的从业人员给予理解和支持。
    二、关于加开城郊及景区专线公交的问题
   (一)城市公交车是指在城市中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和时间营运,供沿途人口集中的公众乘坐的客运车辆。这一界定十分明确的表明:公交汽车的营运范围是在城市建成区内,也就是现在所开行公交线路已覆盖了巴州城的建成区。
   (二)恩阳、枣林、兴文、阴灵山、化湖公园等乡镇和景区不属于巴州城建成区,且沿途的运距间又不是人口密集地带,中途空载时间长,目前根本不具备开行城市公交车的基本条件。
   (三)鉴于政府和行业的有关法规,地级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市建成区任意两点间公共交通可达时间,平原城市不超过35分钟,山地城市不超过40分钟(包括沿途站点上、下时间在内)。巴州城现已开行的8条线路,每条公交线路两点之间运行时间均在40分钟以上,所以从时间这一概念上讲,目前开行巴中至上述各镇的公交车是根本不可行的。
   (四)对你所提出的加开南龛公园、望王山公园景区公交线路的问题,因为城市公交车经营属市建设局主管,我们将你提出的意见转告市建设局,请他们作出规划。总之,对你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以及客运市场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我们将继续认真研究和进行新的探索。
    三、关于出租车实行打表计价的问题
    巴州城区出租汽车实行打表计价,我局城客办于今年9月初就派专人与市物价局协商,市物价局按法定程序预计在12初召开听证会,打表计价可能在2007年一季度实施。具体起步价(全程)、出租车打表计价办法要在听证会结束才能出台。
    四、关于开发巴河水上交通资源的问题
   (一)根据市人大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巴河流域(拦河坝至南江河段)是饮用水资源保护区,不允许发展新的船舶,原巴河上游大佛寺船只,已由交通部门予以全部取缔,现仅存在下游(原党校段)的三只渡船均属合法渡船,目前一号桥至大佛寺无非法客运船舶存在。
   (二)拦河坝管理不属于交通部门的职责范围。
   (三)在饮用水河段开发水上游乐:一是与市政府的规定不相符;二是游乐项目的审批属旅游部门的管理范围。
   (四)打渔船的管理、审批属渔政部门。
     五、关于尽快打通二环路、加快桥梁架设问题
 搬迁进修校,连通老城南坝与佛爷湾;加快新市政府大楼工程,打通市委党校到武警中队的线路;回风至白云台大桥建设;拆除吊桥架新桥;加快中杨大桥建设等都属于市政工程,属政府城建部门管理范围,交通部门对上述工程不具管理和建设职能,无法给你答复,请谅解。
    六、关于铁路、高速公路应加快建设进度问题
    1、对巴乐铁路的建设,市政府成立了协调领导小组,铁路项目有关事宜的协调,由市政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发改委负责,交通部门无法答复你,请谅解。
    2、巴广高速公路前期工作主要由市交通局负责,现前期工作已完成,该路已开工,由省交通厅所属川高公司巴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建设,预计工期4年,将于2009年底建成通车。为搞好建设中有关征地、拆迁及建设环境的协调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巴广高速公路建设(巴中段)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市政府办),市交通局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我们将尽到自己应尽职责,努力配合业主方加快建设进度和加强质量管理。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发表于 2006-12-14 15:33 |

巴中市交通局
关于网友对交通情况的几点建议的回复

chianmili:
    我们阅读你在“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巴中论坛”栏目中发表的《对交通情况的几点建议》后,甚为感动,现就有关撤迁收费站,加开城郊及景区专线公交,开发巴河水上交通资源等问题和你共同探讨,希望得到你的理解和支持,并与你共勉。  
    一、有关收费站搬迁、撤消的问题
    (一)我市的收费站由原来的21个归并为现存的14个站,其数量和站址是由四川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按照程序报经省政府审定批准设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撤迁、增减收费公路站(点),否则就属“乱收费”的违规行为。作为交通主管部门只能依法行政,不能随心所欲地搬迁收费站点。

    (二)我市公路建设地方财政投入较少,已形成的各种债务超过10亿元(包括银行贷款、有偿集资和建设债券),所收通行费连付利息都举步维艰,如果不维护好现有的收费秩序,10亿债务就无法偿还。
    (三)只有维护好现有的收费秩序,依法收费,支付银行贷款利息并逐步还本,才能求得银行的进一步支持,才能促进交通建设的发展,才能缓解群众行路难问题。希望广大民众尤其是公路运输的从业人员给予理解和支持。
    二、关于加开城郊及景区专线公交的问题
    (一)城市公交车是指在城市中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和时间营运,供沿途人口集中的公众乘坐的客运车辆。这一界定十分明确的表明:公交汽车的营运范围是在城市建成区内,也就是现在所开行公交线路已覆盖了巴州城的建成区。
    (二)恩阳、枣林、兴文、阴灵山、化湖公园等乡镇和景区不属于巴州城建成区,且沿途的运距间又不是人口密集地带,中途空载时间长,目前根本不具备开行城市公交车的基本条件。
    (三)鉴于政府和行业的有关法规,地级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市建成区任意两点间公共交通可达时间,平原城市不超过35分钟,山地城市不超过40分钟(包括沿途站点上、下时间在内)。巴州城现已开行的8条线路,每条公交线路两点之间运行时间均在40分钟以上,所以从时间这一概念上讲,目前开行巴中至上述各镇的公交车是根本不可行的。
    (四)对你所提出的加开南龛公园、望王山公园景区公交线路的问题,因为城市公交车经营属市建设局主管,我们将你提出的意见转告市建设局,请他们作出规划。总之,对你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以及客运市场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我们将继续认真研究和进行新的探索。
    三、关于出租车实行打表计价的问题
 巴州城区出租汽车实行打表计价,我局城客办于今年9月初就派专人与市物价局协商,市物价局按法定程序预计在12初召开听证会,打表计价可能在2007年一季度实施。具体起步价(全程)、出租车打表计价办法要在听证会结束才能出台。
    四、关于开发巴河水上交通资源的问题
    (一)根据市人大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巴河流域(拦河坝至南江河段)是饮用水资源保护区,不允许发展新的船舶,原巴河上游大佛寺船只,已由交通部门予以全部取缔,现仅存在下游(原党校段)的三只渡船均属合法渡船,目前一号桥至大佛寺无非法客运船舶存在。
    (二)拦河坝管理不属于交通部门的职责范围。
    (三)在饮用水河段开发水上游乐:一是与市政府的规定不相符;二是游乐项目的审批属旅游部门的管理范围。
    (四)打渔船的管理、审批属渔政部门。
     五、关于尽快打通二环路、加快桥梁架设问题
 搬迁进修校,连通老城南坝与佛爷湾;加快新市政府大楼工程,打通市委党校到武警中队的线路;回风至白云台大桥建设;拆除吊桥架新桥;加快中杨大桥建设等都属于市政工程,属政府城建部门管理范围,交通部门对上述工程不具管理和建设职能,无法给你答复,请谅解。
    六、关于铁路、高速公路应加快建设进度问题
    1、对巴乐铁路的建设,市政府成立了协调领导小组,铁路项目有关事宜的协调,由市政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发改委负责,交通部门无法答复你,请谅解。
    2、巴广高速公路前期工作主要由市交通局负责,现前期工作已完成,该路已开工,由省交通厅所属川高公司巴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建设,预计工期4年,将于2009年底建成通车。为搞好建设中有关征地、拆迁及建设环境的协调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巴广高速公路建设(巴中段)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市政府办),市交通局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我们将尽到自己应尽职责,努力配合业主方加快建设进度和加强质量管理。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发表于 2007-3-10 11:45 |

这个贴子我老汉无论如何得顶。好贴!强贴!

希望李书记能看到这个贴子,也希望相关部门能看到这个贴子,同时希望当官者好好考虑一下!

请黑枪朋友想办法把这个贴子转给相关部门去看吧。

发表于 2007-3-10 10:15 |
建议如此之好,能够采纳的又有多少呢?搬迁收费站要少收多少过路费哟,有关部门不会让这块肥肉丢掉的,而且部门的人员这么多,不收费了,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呢?不管怎样,楼主对巴中发展的一片苦心可见一斑。严重支持这样的原创好帖

发表于 2007-3-10 10:36 |

楼住高见

发表于 2007-3-10 10:55 |
QUOTE:
以下是引用麻辣美女在2006-11-22 16:16:00的发言:

市务市民关心!全市人民都如楼主这样,巴中的明天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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