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首都北京遭遇60多年不遇的暴雨袭击。几天之后,北京召开相关会议决定,由机关党员干部带头,在全市范围内发起为“7·21"特大自然灾害救灾捐款活动,号召和凝聚全市群众众志成城,以实际行动参与到救灾工作中来。北京有关方面随即公布了捐赠账号。据说,北京市领导带头捐了22万,广大民众已经捐了6000多万。
按照通常的理解,“北京市领导”是不包括厅局级干部的,他们只能算是北京市的中级领导干部。一般的来说,“北京市领导”特指北京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四大班子”的正副职领导干部,包括四大班子的正副秘书长。所有这些领导干部加在一起,应该不少于50人。(有报道说,某县有副县长10多个,以此推之,北京市四大班子的总人数至少不会少于50人。)我们姑且以50人计算,平摊22万,每人捐4千多元。假如“北京市领导干部”并不是按照狭义的理解非得“四大班子”而是泛指在北京任职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及文教卫生等单位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那,几千人都不止,以几千人平摊22万,每人捐的就太少了。
有人可能要问,你认为北京市领导干部应该捐多少才对?这我可办法回答你。写到这里作者只好顾左右而言它。有消息说,人社部、财政部、民政部民法(2011)192号文件规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 ... =2&id=120037343
我们不说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人,只说病故者,也就是“正常死亡”的国家机关人员。他们的家属可以得到的“一次性抚恤金”是多少呢?该文件规定: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查了一下,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810元,它的2倍应该是43620元,这算是“小意思”,大头在后边。国家机关人员“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算起来就有点意思了。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生前的月工资或者基本退休费,我们不取最高的,也不取最低的,以5000元计算,其40倍就是20万元(这是很保守的估计,有些官僚死后的一次性抚恤金可以超过40万元,甚至还多)。再加上前面算出来的43620元,总计为24万元。 http://news.cntv.cn/china/20120117/111774.shtml
什么都不说了,一切全在不言中。北京突遭62年不遇的大暴雨袭击,北京市扯旗放炮号召民众捐款,北京市领导应该捐多少,他们瞧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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