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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2703|评论: 29

[灌水•大厅] 这里有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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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5 02:31 | |阅读模式
“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咋一看这理论是强盗逻辑,行不通吧?非也!你若这么想就错了!
有的人,为在这虚幻网络论坛显摆自己是多么的有才气,情感篇写得是多么的喔唷;以致让男人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或让女人仰望青睐。顺便再让坛人感叹其才,咂舌称赞,故而行窃贼之为。说窃贼算抬举了,窃贼虽可恶不过是窃物以果腹。这说的窃贼属更可恶的贱贼,窃别人的文!
借别人的原作,减去不需之词添上自己的词汇达到想要的效果,保留为自己的欣赏不为过,算是借赏吧。
但是,要作为自己的文章发表染众人之目就是另外一回事了,特别又在蓄意不标明转发的前提下,自然把自己的行为列入窃贼之列。把自己的脸扯下来丢在地下,拿别人的屁股来做自己的脸,这种人贱否?
说这些不是无中生有,今晚来就看到几篇这类窃文,我在别人的空间里看过。
就事论事不对人;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各家心中有数。非者请勿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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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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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5 09:14 |
我可以这样说我文责自负!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2-7-15 09:32 |
转贴应该注明。

发表于 2012-7-15 09:47 |
咱回事楼主举例说明嘛。

发表于 2012-7-15 09:51 |
我就爱操古人的先人的.我本想把一加一改成等于三嘿嘿没人认同。
发表于 2012-7-15 10:34 |
转载应标明岀处。

发表于 2012-7-15 11:02 |
楼主说明哪篇文章,出于何处?
ytr

发表于 2012-7-15 16:17 |
我检查了一遍,我所发的贴子如果是转载都是清楚标注了的。

发表于 2012-7-15 16:51 |
只写盐亭的人和事以及热点问题参与讨论,情商低,写不出情感浓厚的东西。
我为什么要说这些呢?网络本身就是虚拟的,真真假假。看来,不是楼主无聊,那就是我无聊啦。

 楼主| 发表于 2012-7-15 23:14 |
见鬼!回错人了:funk:

 楼主| 发表于 2012-7-15 23:17 |
不服输911 发表于 2012-7-15 11: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说明哪篇文章,出于何处?

朋友,此帖刺激您神经末梢老?但见您神速披上马甲,风尘仆仆赶来质问,至于反应如此强烈么?把这精神头用来自省做个磊落之人,或许效果更好。请斟酌。谢谢临帖。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2-7-15 23:28 |
路过,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2-7-16 08:24 |
:lol:lol:lol:lol:lol

发表于 2012-7-16 10:02 |
霍霍,对LZ所指俺是略微能猜到几分的。要不要说出来:lol

发表于 2012-7-16 10:36 |
谈点看法。
    论坛里的确有谈自己的观点引用其他坛友好的观点的情况,同时主要是说事,文理在其次。有些坛友引用其他坛友的如:某某排放标准、污染物对人体的损害表现在哪些地方等诸如此类的情况,因为这些都是国家有关部或机构公布的,坛友个人也研究不出来。这种情况的出现,我个人认为可以理解。如果是你的原创,冠以剽窃当然,否则你就另有居心。:lol:lol:lol:lol:lol:lol:lol

发表于 2012-7-16 11:38 |
如果是公益方面的,你不应该这样说。
如果是纯文学的,拿人家的作为自己的,可谓之窃:lol:lol:lol:lol:lol:lol

发表于 2012-7-16 11:39 |
所以:你最好不要“随便说”。

发表于 2012-7-16 18:16 |
看到这帖我恍然大悟!昨两天还在郁闷;我并没有在坛跟人有过节,为何某人对我发那个针对麻辣管理方面的质疑帖对我大放厥词恶语相向呢?现在算是清楚了!!!
他!就是这种人

发表于 2012-7-16 19: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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