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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事件] 四川省新都区:各种违法在重重保护下肆无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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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2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省新都区:各种违法在重重保护下肆无忌惮
——保护违法的万恶之路还要走多远?
转自:第一线索
记者  啸天   镇东
近年来,四川省新都区打着“加快发展”的旗号,大肆进行非法占地、违法强拆、枉法裁判、严重侵害国家和人民利益,许多不法分子受到新都区和各职能执法部门的重重保护,诸多媒体介入相关事件的调查均遭到了新都区委宣传部的阻止和各部门的“踢球”, 因此,各种违法乱纪在“铜墙铁壁”般的保护下更加猖獗和肆无忌惮。在这种保护违法的背,到底隐藏着多少肮脏的交易,也许只有等到象众多贪官一样落马的那一天才会大白于天下。
事件一、弱势岂能斗过有钱人?
在新都区,道徳被沦丧、法律被污、公平公正被肆虐。
2009年8月,购房户闫保霞与成都建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 该合同其中一条约定:出卖人(成都建泰置业有限公司)应当在2011年5月31日前为购房人闫保霞取得权属证明(产权证),然而,成都建泰置业有限公司至今未按合同履约,闫保霞一纸诉状将成都建泰置业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被告(成都建泰置业有限公司)在庭上辩称:至今没有为闫保霞取得产权证是受市政工程的影响(该说法无任何证据佐证,该楼盘近1000户业主至今未取得产权证),即便被告的说法成立,也不能让无过错的业主闫保霞买单,然而,新都区法院却枉法裁定让无辜者买单,公然支持开发商的违法行为,打击和伤害无辜者的合法权益。真可谓:“有钱能使鬼推磨,法院大门开,有理无钱莫进来。”
事件二、违法占地成为新都区的一种时尚
在新都区,违法占地、违法售房受到政府和职能部门的保护。
2010年,新都区清流镇人民政府打着“集约用地,集中居住”的愰子,在黄龙村非法占用大批集体土地从事商品房开发,并存在严重的房屋质量问题。
在“集中居住”现场,记者看见还无人进住的新房普遍存在外墙砖大面积脱落、墙体严重开裂、地基沉降等现象。
由于“暗探”“告密”,记者在现场暗访时遭到了涉黑人员及镇政府工作人员的共同盘查和威胁。
随即,记者来到了清流镇人民政府,在政府的公示栏内,记者看到了这位工作人员,但气势汹汹的涉黑人员己不知去向。
在对清流镇人民政府的公开采访中,记者没有看到任何合法用地手续。
为了弄清事实真相,记者遵循了许多地方均存在的违规“土政策” 而来到了新都区委宣传部,并出示了介绍信和《新闻记者证》,要求衔接采访国土、规划、住建、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然而,分管外宣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全不在岗,办公室人员告诉记者不需要衔接,可直接去这些部门采访,但当记者来到这些部门时,他们均称要宣传部同意才接受采访,当记者至电宣传部分管外宣的某领导时,他却把记者“反踢”给了这些部门,记者受保护保障的合法采访就此搁浅,一个小小的新都区,可以凌架于国家的政策法规之上。
四川省新都区各领域、各行业之所以存在众多的违法乱纪问题,与新都区巨大的“保护伞”作用是分不开的,然而,常言道:世上绝没有免费的“午歺”, 在“保护伞”的背后,到底存在多少交易?记者将继续跟踪调查。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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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3 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后续报道,关注中~~~:handshake

发表于 2012-7-13 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具体一点
发表于 2012-7-17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lol:lol

发表于 2012-7-17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后续报道呢?

发表于 2012-7-17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一起非法占地、违法强拆的背后,我们都看到政府在背后瞎忙活

发表于 2012-7-17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可恶,这个社会真是黑暗啊

发表于 2012-7-17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钱能使鬼推磨,法院大门开,有理无钱莫进来。”
反应着真实的黑暗社会

发表于 2012-7-17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是香城名都的业主,这开发商太黑了。把一个商品住宅小区搞得乱七八糟的。只有用眼睛看到才能相信是真的。随意更改规划,而且规划局的还要帮开发商说话。业主就是他们手中的蚂蚁。

发表于 2012-7-18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新都是共产党领导的哈

发表于 2012-7-18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事件一、弱势岂能斗过有钱人?

  在新都区,道徳被沦丧、法律被污、公平公正被肆虐。

  2009年8月,购房户闫保霞与成都建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其中一条约定:出卖人(成都建泰置业有限公司)应当在2011年5月31日前为购房人闫保霞取得权属证明(产权证),然而,成都建泰置业有限公司至今未按合同履约,闫保霞一纸诉状将成都建泰置业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被告(成都建泰置业有限公司)在庭上辩称:至今没有为闫保霞取得产权证是受市政工程的影响(该说法无任何证据佐证,该楼盘近1000户业主至今未取得产权证),即便被告的说法成立,也不能让无过错的业主闫保霞买单,然而,新都区法院却枉法裁定让无辜者买单,公然支持开发商的违法

  异议书

  新都区规划局:

  我们是香城名都业主委员会的,前几日看见成都建泰置业有限公司、成都新天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香城名都”小区的规划验收公告牌,编号为XDJY012024。现对上述规划提出如下异议:

  一、        西大门严重缩水,与规划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规划中的西大门为一个二层的车行通道,同时广大业主在购房时所看见的西大门规划效果图是一个欧式风格的二层大门,非常气派。而现在实际情况却是西大门修建成了仅够行人通行的通道,即便车行也仅够一个车通行。开发商在西大门修建过程中擅自缩小宽度,同时也降低比例。

  二、        “香城名都”小区没有物业管理用房和会所。

  规划中南大门为物业管理用房402平方米,而现在的情况是物业管理用房被开发商挪作他用了,租赁给了第三人作为茶楼使用,取名为“茗都茶府”,变成了经营性质了,同时茶楼还擅自将小区南大门前的车行通道给客人使用,经常导致交通堵塞,给广大业主带来诸多不便。

  三、“香城名都”小区没有修建业主委员会用房。

  规划中与实际修建中开发商并没有修建业主委员会用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修建的小区应配备业主委员用房,业主委员会用房面积根据小区的建筑面积不同而不等。

  三、        地上停车位产权不明。

  对于利用小区绿化面积规划的地面停车位,开发商一再主张归其所有,我们全体业主认为地面停车位应属全体业主共有,因而发生争执,故规划中对于地面停车位的归属不明。

  四、还有公示时间严重缩水。

  以上意见为“香城名都”小区广大业主的意见,望规划局谨慎处理并要求开发商整改。

  香城名都业主委员会

  二O一二年六月二日

  

发表于 2012-7-18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香城名都近1000业主购房户与成都建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其中一条约定:出卖人(成都建泰置业有限公司)应当在2011年5月31日前为购房取得权属证明(产权证),然而,成都建泰置业有限公司至今未按合同履约,该楼盘近1000户业主至今未取得产权证),望相关部门督促出卖人给广大业主一个合理的说法。

发表于 2012-7-18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部门学习核心价值观,难道只是走过场???

发表于 2012-7-18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建泰置业有限公司是垃圾开发商!他们自称在新都哪个政府部门他们都有人!所以我们的利益即使受到损害,也找不到可以伸张正义的地方!老百姓苦啊!!!!!!

发表于 2012-7-18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挖红薯!黑暗的社会!:curse:

发表于 2012-7-18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新都区,道徳被沦丧、法律被污、公平公正被肆虐。现实确实是这样!!!!!!!政腐?!

发表于 2012-7-18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作者的后续报道!

发表于 2012-7-18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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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8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新都人,在关注。
发表于 2012-7-20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个官官相互的年代,我们这些老百姓真的是有冤无处诉,任由你们官匪一家来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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