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麻辣社区”营山论坛反映:县城南门口县人寿保险公司旁的兴平大药房存在药品价格混乱和乱收费问题,请求县发改局及时查处并公开处理结果。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人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4月23日,根据网友的投诉,我局价格监督检查人员对四川省兴平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营山第66店(县人寿保险公司旁)进行了检查。一是对其经营的药品是否明码标价以及药品标价签上的信息是否详实清楚进行了检查;二是对标价签上所标注的价格与药品实际售价是否一致进行了检查;三是调阅了店内电脑微机中药品销售信息,查看其药品售价是否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限价;四是重点对网友反映的两类药品价格进行了检查。如网友反映该店销售的“马来酸噻吗洛尔滴眼液”(武汉五景药业)售价是5元,而其它药店和医院的售价是2.5元。 在调查中,药店相关人员声称未卖过该滴眼液,且药品货架和销售资料中均无该滴眼液的销售情况。对网友反映该店治疗高血压的药也比医院高出7元,由于网友未提供治疗高血压药品的具体药名和价格,我们只能对该店治疗高血压的常用药品价格进行了抽查,抽查结果为:“马来酸依那普利片”(上海现代药业,5mg×16片),售价3.6元,国家最高限价7.5元;“非洛地平缓释片”(山西康宝生物,5mg×10片),售价9.5元,国家最高限价13.5元;“珍菊降压片”(山西亚宝药业,60片),售价8.5元,国家最高限价11.4元;“硝苯地平缓释片”(山西亚宝药业,10mg×60粒),售价12元,国家最高限价19.9元;“酒石酸美托洛尔片”(阿斯利康药业,25mg×20片),售价6.5元,国家最高限价8.2元。 通过上述检查,未发现该店在药品销售过程中有违反“价格法”相关规定的行为。 在此,我们既感谢网友对我局工作的信任和支持,也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批评。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药品市场交易中的价格欺诈和乱涨价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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