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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环保局长挑战国家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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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4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22日是世界地球日,关注自身生存环境的人们不免要想起那位广汉环保局长的另类逻辑。这位陈智淮局长伶牙俐齿,玩弄文字游戏的睿智堪称妙绝!在媒记满座的讲坛上,只见他侃侃而谈巧舌如簧,令人敬畏有加。
        
        只不过,漂亮的强词夺理有用么?毒胶囊一旦曝光有谁敢吃么?
        
        既是环评,就包括了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的全部生态,所以德阳电业方面的负责人才说:我们主要从技术方面考虑——外部环境,包括鸟的因素关注得不多。然而这位陈局座却有他的另类逻辑,他只保护“敏感点”、“关注点”、“保护单位”,以及“有明文规定的”鸟类。按照他的逻辑,鹭鸟之类不在被保护之列,那是不言而喻、理直气壮的。
        
        谁也不敢说这位擅长修辞与逻辑的局座大人在环保的“本职”上不“专业”——即便有“明文规定”也敢不保护——因为他是“环保局长”!所以,偶辈P民不得不认为他是生就了敢为天下先的豹子胆,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在依法治国的当今,要挑战国家法令。
        
        请对照国家林业局发布的“三有名录”:
        
        国家林业局令(第7号)
        现发布《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林业局局长 王志宝
        二000年八月一日
        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名录
        ……
        鸟纲 AVES
  ......苍鹭、草鹭、绿鹭、池鹭、牛背鹭、大白鹭、白鹭、中白鹭、夜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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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4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官不为民做主 不如回家种红薯!

发表于 2012-4-24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吗?真的是太可恶了!
发表于 2012-4-24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无知?还是无畏惧??

发表于 2012-4-24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依法治国的当今,要挑战国家法令?

发表于 2012-4-24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hold不住了 这样都可以还有没有法律了?

发表于 2012-4-24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9494 毒胶囊一旦曝光有谁敢吃么?

发表于 2012-4-24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环保局长太牛 敢挑战国法?

发表于 2012-4-24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鹭鸟之类不在被保护之列,这是什么逻辑啊?伤心

发表于 2012-4-24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不知道这歪歪理他是怎么想出来的?

发表于 2012-4-24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赞一个先,支持楼主的说法。

发表于 2012-4-24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神马都是浮云 真的是太给力了!
发表于 2012-4-24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环保局长的另类逻辑真是好笑。

发表于 2012-4-24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鸟都没有了怎么鸣

发表于 2012-4-24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酷了 说的真的是太好了~

发表于 2012-4-24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HOLD不住了 这是真的假的啊?

发表于 2012-4-24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也许就叫敢为天下先吧,在中国就是这样!没有道理可讲

发表于 2012-4-24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环评是怎么评的呢?

发表于 2012-4-24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不在被保护之列?

发表于 2012-4-24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鸟纲 AVES 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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