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9980|评论: 56

[群众呼声] 我认为超生孩子交"社会抚养费"不合理!交"滞纳金"更荒唐!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4-14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以来,因为所谓“超生”而交不起“社会抚养费”及其滞纳金而被拘留的事件已经发生过很多起,个别地方甚至发展到拘留孩子父亲收不到钱就继续拘留孩子爷爷、外公甚至哺乳期妈妈的程度。
  
    关于无证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本身的不合理、不合法及征收金额上自由裁量权的荒谬,我以前已经谈过多次,不再重复。即使假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合法并且征收金额正确,征收“社会抚养费”滞纳金通常情况下仍然是疯狂的。
  
    征收“社会抚养费”滞纳金的“依据”是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无论是根据收费的通常含义,是根据前国家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起草说明中所做的立法解释,还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改“准生证”为“生育服务证”等条款进行体系解释,“社会抚养费”都是对未经批准的“超生”孩子所享受的儿童福利的补偿。有些人喜欢说是对孩子所占用的“社会资源”的补偿,这是为多收费而故意用含义模糊的概念混淆视听。阳光、空气、人行道也是社会资源,但养狗也同样会使用这些免费资源,难道“超生”孩子根据中国法律连狗都不如?衣服、食物、玩具也是社会资源,但这是孩子父母花钱买来的,还拉动内需为经济增长做出了贡献,难道政府应该再收一次价款?
  
    由于这些儿童福利是孩子成长过程中逐步享受的,以“社会抚养费”的名义一次性强制收取费用本身就极不合理。这种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一次性收取使所有“超生”家庭受到巨大的期限利益损失,也就是利息损失。考虑到通货膨胀因素,一次性预付18年(权且以成年年龄计算,实际上就读公立大学的孩子享受教育福利的时间更长,仅仅本科毕业通常就享受到了22岁)的福利费用损失就更大了。尤其是对那些孩子不幸夭折或有幸出国上学的父母,一次性预付“社会抚养费”就更冤。2008年四川地震时国家计生委曾表示:“超生”孩子死亡的,“社会抚养费”交了的不退,未交或部分未交的可不再交。如某先生要带孩子出国生活,也会迫一次性缴纳所谓“社会抚养费”。我就想不通,孩子明明到他国去享受儿童福利,这“社会抚养费”应该交给他国政府才对吧?
  
    其次,一次性收取对于政府财政来说是一种寅吃卯粮的行为,实际上导致儿童福利的财政透支,不利于各种儿童福利的可持续发展。
  
    再次,一次性收取巨额“社会抚养费”对于普通工薪阶层家庭和绝大多数农民家庭而言,会损害“超生”儿童及其兄弟姐妹的基本生活条件,使“超生”家庭的孩子的早期受教育水平甚至营养状况受到严重不利影响,把儿童福利变成了部分儿童的负福利,降低了人口质量。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超生”家庭无法一次性缴清,于是产生了所谓滞纳金问题。
  
    确实,如果确立了一次性收取“社会抚养费”的原则,那么延期支付收取滞纳金就是必要的措施,否则谁愿意一次性缴清呢?即使不考虑通胀因素,仅仅以5年存款利息计算,那也等于多交了至少50%啊!
  
    但是预付费收取滞纳金,是闻所未闻的。常见的预收费项目,譬如买电插卡消费,还有学生食堂的饭卡等等,都是卡里有剩余才能消费,但是谁听说过卡里剩余不够收滞纳金的吗?就算有预付的契约义务,没有预付也只是产生对方的不安抗辩权,只需按抗辩人的要求补足预付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即可,不发生滞纳金义务啊。
  
    上世纪中期,由于战争导致财政赤字严重,中华民国政府曾经预收税,有的地方预收了几十年,跟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预收“社会抚养费”有得一比。但是民国政府财政困难到垮台的时候,也没蛮不讲理到对不按时缴纳预收税征收滞纳金的地步。中国大陆如今GDP高速增长,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更是远高于GDP的增速,却要对未按其要求一次性支付 “社会抚养”预付费的公民征收滞纳金!
  
    如果水、电、煤气、通信、邮政、石油、铁路、学校、医院等垄断行业都向政府学习,要求用户先交30年费用,不按要求预付的一律按月征收滞纳金,我们还能活得下去吗?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79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参与人数 1 小米椒 +10 收起 理由
快快乐乐一天 + 10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2-4-15 0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在其他论坛已看过此贴,支持个

发表于 2012-4-15 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4-15 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由你去生

发表于 2012-4-15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LZ   

发表于 2012-4-15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脑子被驴踢了吧

发表于 2012-4-15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P;P;P

发表于 2012-4-15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D先顶个

发表于 2012-4-15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
ie

发表于 2012-4-15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合理得很,只是觉得罚得太少了,不重重的罚,你会象母猪一样的乱下,不重罚,以后没人会响应国家号召了。

发表于 2012-4-15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超生有罪,不生有功:lol:lol:lol

发表于 2012-4-15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在理
支持                     

发表于 2012-4-15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罚任你生,想生好多就生好多,世界岂不早就人满为患了。我认为不但要罚,而且要重罚。

发表于 2012-4-15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都是期负小老百姓罢了,没见那些名人,大老板,歌星生几个交社会抚养费的-----

发表于 2012-4-15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学亮哥~

发表于 2012-4-15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罚你,你就会像母猪一样的生一窝。
发表于 2012-4-15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下啦!

发表于 2012-4-15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舒季 发表于 2012-4-15 10: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罚任你生,想生好多就生好多,世界岂不早就人满为患了。我认为不但要罚,而且要重罚。

问题是,只有你中国禁止多生,人家国家不禁止,岂不是人家国家人越来越多,中国人越来越少,最后中国就只有灭亡的份!要禁止,必须世界各国都禁止超生

发表于 2012-4-15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混沌客 发表于 2012-4-15 11: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问题是,只有你中国禁止多生,人家国家不禁止,岂不是人家国家人越来越多,中国人越来越少,最后中国就只 ...

你太好笑了,连国情的基本情况都不知道,民族与民族之间的生育能力千差万百,难道你真的不知道世界上板土最大的国家俄罗斯至今总人口还不过亿吗?中国能和它比吗?

发表于 2012-4-15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也太好笑了,连基本国情都不知道,民族与民族之间的生育能力千差万别,世界上板土最大的国家俄罗斯至今人口还不过亿,中国能和它比吗?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