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从外地回到成都,急忙查看自己的“违法记录”在请人交了罚款后是否消除,更急于了解自己是不是又有新的“违法”!中国人是良民,世界“有目共睹”!我们不愿意违法,但是,在目前的成都,我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会在啥子时候出现“违法”! 一个社会——无论他是什么性质的社会,如果希望守法的公民连什么时候公民自己可能违法都不知道,这个社会肯定有问题! 为什么说“成都三环路问题――即电子警察问题”是社会问题? 第一.任何国家的法律,一旦颁布都希望自己的国民能够遵守,不出现违法或者少出现违法,说明这部法律是有效的、公民是严肃看待这部法律的。但是,目前的成都交通环境由于“电子警察”的出,违法人员的数量是大举攀升、长时间据高不下,而且出现“人人自危”现象,许多交通参与者“无所适从”,连自己怎样违法的都不清楚,难道这还不是“社会问题”?大家知道的:“创吉尼斯世界纪录的车速问题”;同一个驾驶员或者车主收到十几张、几十张违法通知书的问题···难道还是简单设备调试问题和法律条款的实施问题?如果是设备调试问题,一项严肃地法律执行问题在设备尚未完善就仓促实施,闹出“天大的笑话”的背后,就没有值得有关部门和政府认真反省、深思的东西? 看看我们8月25日从成都交管局网站整理的数据: 多次违章尚未接受罚款处理的相关数据: 违章次数 | 违章车数 | | 违章次数 | 违章车数 | 5 | 2647 | 24 | 8 | 6 | 1633 | 25 | 10 | 7 | 1059 | 26 | 11 | 8 | 901 | 27 | 6 | 9 | 466 | 28 | 6 | 10 | 324 | 29 | 5 | 11 | 225 | 30 | 5 | 12 | 156 | 31 | 3 | 13 | 124 | 32 | 1 | 14 | 110 | 33 | 3 | 15 | 72 | 34 | 2 | 16 | 60 | 35 | 1 | 17 | 45 | 36 | 3 | 18 | 31 | 37 | 2 | 19 | 27 | 39 | 1 | 20 | 26 | 40 | 2 | 21 | 14 | 41 | 1 | 22 | 14 | 45 | 1(长安) | 23 | 13 | 46 | 1(长安) |
特别是犯有45次和46次违章的各一台车都是长安,这两台车可能把车买了交罚款都成问题。难道交警连起码的告知义务都无法尽到吗? 我们想问:法律的初衷是防止公民违法、还是诱使公民违法?“成都电子警察”所作所为又是怎样的? 第二.前几天在查看自己的违法记录时,发现成都交管局的网站出现故障,无法查看。这种故障应该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但是,不知道大家是否发现其中不正常的情况!一个政府机构的网站、一个执法部门的网站出现故障却提醒大家去咨询浩特网络管理员!!!是谁给予浩特这样的权利?一个企业提供的数据能够作为“法律依据”?···联想前面所说的一些不正常现象,我们“恍然大悟”!··· 难道这还没有成为社会问题? 第三.现在成都的交通问题,不是仅仅车辆超速,道路交通标志标识同样存在问题,而且制定这些道路交通标志标识的依据和标准的科学性存在更大的问题!难道成都、乃至中国就没有一个能够提供科学依据的部门?大家看看驾驶员和车主在缴纳罚款时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社会资源在消耗、是不是浪费不好说,但是起码是不必要的消耗! 这难道还不是社会问题? 说说浩特公司:我们认为一个依靠公民违法而产生企业效益的公司应该是没有出路的!当然,浩特可以在交通参与者基本不违法的时候,把摄像头安进居民小区、安进所有公共场所、甚至安进WC和居民的窗口,但是,未必还有“道法”这样的法律空子给你钻???早点收起你那不良动机和邪恶地用心吧!!! 我们人微言轻,懒得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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