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他对不对,先顶一把再说!
第66条回复: 参与讨论 推荐 收藏 作者:不得不管盘闲事 于 2006-08-18 10:08:42.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发展也要顺民心合法度 8月11日,在四川第一个红色苏维埃政权诞生地——蓬溪,发生了一件令人痛心的事情。该县个别领导置国家的有关金融法规于不顾,漠视干部职工的客观困难,强制要求全县除教师之外的所有干部职工按照县级5万以上、科级2万以上、其他职工1万以上的标准,借款助推当地经济发展。 蓬溪的借款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蓬溪,干部借款成为街头巷尾、茶坊酒店,甚至机关办公场所的热词。群众议论最多的是借款,公务人员热烈讨论的也是借款。国内主要媒体新华网《反腐论坛》、人民网《强国论坛﹒反腐倡廉讨论区》、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群众呼声》和《麻辣杂谈》、四川在线《天府时评》及其各位读者,也以极大的热情关注此事。各位网友纷纷发表评论,呼吁有关监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出面制止,劝诫蓬溪的有关当局迷途知返。 蓬溪的借款事件,暴露了我们的个别领导干部法制意识的欠缺。1998年7月13日,朱镕基总理签署的第247号国务院令明确规定,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或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都属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不管蓬溪的创新投资促进会是否在民政部门登记,它只是一个民间组织,只要没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其经手数千万元借款的行为就是非法的。其吸收的款项从一开始就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今后有什么损失自然由参与人自行承担。2004年2月18日,新华社授权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也明确规定了对类似问题相关责任人的纪律处分条规。正如网友和气能生财所说,蓬溪的这次借款,其实就是对蓬溪干部职工政策理论水平的大检验。是按政策办事,还是按少数人发热的头脑办事?是对制度负责,还是对少数头脑发热领导人的盲目冲动负责? 蓬溪的借款事件,也暴露了我们的个别领导干部发展观的功利性。正如网友荷叶莲花藕斗斗所说,发展既不能一味等待观望、坐享其成,也不能不顾客观实际盲目冒进。蓬溪的发展和建设,不是一两个人就能办到的,必须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举全县之力,集全县之智,并不是要把全县干部群众口袋里的票儿拿来全用光,也不是把蓬溪的所有资源都耗尽,关键是要通过我们的宣传工作、组织工作,通过一系列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全县干部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努力形成为发展“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良好局面。自古水能载舟,也能覆舟。如果为政者没有群众的支持,要发展谈何容易。除非是把全县4亿多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搞完耗尽,也除非是怨声载道、民怨沸腾,到时只能落个众叛亲离,成为孤家寡人! 蓬溪的借款事件,也暴露了我们的社会表达机制的缺失。尽管街头巷尾和网上舆论反对声不断,但没见蓬溪的有关部门站出来说明情况,化解民怨。据蓬溪的朋友说,这几天有关领导天天找职工谈话,从原来泛泛而谈地要求借款,到现在人人过关似的要求职工填写入会申请书,申报向中国工商银行贷款的方式和额度,催收借款的力度正在不断加大。我真不知道民众的意愿该算什么?也不知道蓬溪的个别领导干部权为谁用、执政为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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