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教育局文件 平教基〔2011〕25号 平昌县教育局 关于2011年秋义务教育阶段期末教学质量 监测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监测制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证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县教育局决定:2011年秋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进行期末教学质量监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测科目 小学:一至二年级:语文、数学;三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科(品德与社会占40%、科学占60%);四、五年级:语文、数学、综合科(英语占30%、品德与社会占30%、科学占40%)。 初中:七年级: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生物;八年级: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生物;九年级: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 音乐、体育、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不统一命题监测,由学校组织考查,考查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二、命题范围及要求 县教育学会按照《全日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内容,各科按低、中、高难度比例为7:2:1的要求命题、制卷。 三、监测时间(见附件) 四、监测的组织实施 1、2011年秋期末教学质量监测除六年外,其余各年级由各校组织实施,校长负责监测的全面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端正考风,严肃考纪,不得随意调整监测时间和科目,严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 2、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监测安全。各校在本校设置监测室,若要实行交叉监测,只能调动监考教师不能调动学生,严禁将村校学生集中中心校监测。 五、试卷领取及保管 1、1月8日,各校在县教育学会领取除六年级外的其它年级试卷。 2、各校要认真做好保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不得发生泄密事件。若泄密,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试卷评阅及分析 各年级各校要精心组织阅卷,做到公平、公正。阅卷结束,认真做好试卷分析。 七、费用收取 按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标准收取。小学:一、二年级试卷费1.00元/人,三至五年级试卷费2.20元/人;初中:七至九年级试卷费6.00元/人。此费用只能在学校公业务费中支出,不得向学生收费,违者将严肃追究学校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监测监督 教育局纪委、基教股要对期末教学质量监测进行巡视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在监测中违规违纪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2011年秋期末教学质量监测时间安排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教学质量 监测 通知
附件: 2011年秋期末教学质量监测时间安排
学段
| 时间
| 1月11日
| 1月12日
| 1月13日
| 小学
| 上午
| | 09:00—10:00 语文(1~2年级)
| 09:00—10:30 语文(3~5年级)
| | 10:30—11:30 数学(1~2年级)
| 11:00—12:00 综合(3年级)
| 11:00—12:20 综合(4~5年级)
| 下午
| | | 13:30—15:00 数学(3~5年级)
| 15:30—16:30 英语(3年级)
| 初中
| 上午
| 08:00—10:00 语 文
| 08:00—10:00 数 学
| 08:00—10:00 英 语
| 10:30—12:00 生 物 化 学
| 10:30—12:00 历 史
| 10:30—12:00 地 理
| 下午
| 14:00—15:30 思想品德
| 14:00—15:30 物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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