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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治堵,重在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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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5 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眼下到年底,交通日益见堵,交通已经成为一座城市发展的瓶颈,而交通无序状态,并不是由车辆多少来决定,而是由人肆意破坏交通秩序而产生。开飞车,超载,随意横穿马路,互不谦让等行为成为交通事故的主因。本人认为,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加大惩罚力度,势在必行,而惩罚违规应特别加大对摩托车及非机动车辆包括行人违规的惩罚力度,现在新交通法对行人的保护变相的助长了违规的随意性和主观性,认为大撞小,车撞人,弱势的一方天生就有保护权,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对自己不负责,这样的人对社会又有何责任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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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5 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交通法确有很多条款有助长"弱势群体"违规的倾向!

发表于 2011-12-15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

发表于 2011-12-15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

发表于 2011-12-15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handshake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5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天我开车都是提心吊胆,现在不是你撞人,而是人在撞你!哪怕是轻微的擦挂,他也要把责任赖到你头上,到医院从头检查到脚。

发表于 2011-12-15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回来,又有多少开车的有“车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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