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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通江县永安中学杀人事件,关注执法部门执法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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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4 11:36 | |阅读模式
                    关于永安中学“11.21”杀人案件有关情况的通报


      通江县永安中学“11.21”杀人案件处理领导小组就案件有关情况作出如下通报:

      2011年11月21日20时05分左右(第二节晚自习下课后),永安中学初三(一)班学生张万春(男,1995年8月出生,住空山乡中坝村一社)与高一(九)班学生郑越(男,1995年4月出生,住永安镇郑家营村一社)因琐事在该校行知楼底楼初三(一)班教室外发生口角,继而推搡。在互相争执的过程中,张万春用水果刀刺向郑越后颈部和颈动脉部位。永安中学保安和教师发现后,庚即将伤者郑越送往永安镇中心卫生院抢救,20时35分左右,郑越因失血性休克,经全力抢救无效后死亡。

      案件发生后,永安派出所及时控制了犯罪嫌疑人,永安镇党委、镇政府立即报告县委、县政府,并迅速召集永安中学、永安派出所、永安镇中心卫生院、镇街道居委会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了案件调查、善后安置等相关工作组。11月21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再生,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赵邦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志善,副县长吴天泉带领公安、教育、司法、应急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到达事故现场,及时成立了通江县“11.21”杀人案件处理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要求,落实了工作责任,就迅速查清案件真相、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确保辖区安全稳定进行了精心部署。11月23日凌晨,巴中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长周华明一行赶赴案发现场指导工作。

      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之中,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善后处置工作正有序开展。

                             201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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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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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4 11:37 |
事发地点:四川省通江县永安中学              时间:2011年11月22日



严惩凶手,给死者及社会一个公正的说法。




     被害学生名为郑**,就读于四川省通江县永安中学,现为该校高一学生。于11月21日晚被同校学生用刀在脖子在上连捅两刀后伤及大动脉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到昨天晚上6点已超24小时,执法部门未安排法医给死者做尸检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一直采取拖延、回避事件矛盾、隐瞒事实真象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极不负责任的态度和做法,表现得极其怠慢,并由过激言论,引发家属及群众不满。将死者尸体从医院抬到学校大门前讨说法,学校将校门紧锁不让家属进入,并安排特警在校门把守,情绪激动的家属和特警发生了冲突,特警就给死者的亲属们的眼睛里喷一种喷雾剂让亲属们痛苦万分,眼睛都睁不开。特警把两名死者亲属打成重伤。(天理何在 )



      事发如今凶手家属至今未出面,我想说你儿子杀了人你们难道就不知道吗?
      政府部门及学校方面都是踢皮球,跟死者家属打忽悠战。围观群众,无一不为孩子的逝去而惋惜,不为家属的痛心疾首而深感同情,不为学校及政府部门的 办事效率低下 置之不理 而痛恨。

     我并没有要通过这个帖子恶意去攻击谁,只是想引起社会重视,为死去的人跟受害者家属讨个公道,死者家属一介草民,朝中无人,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让更多的人来关注此事。共同来监督我们的教育部门,执法部门 让活着的孩子有个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政府部门办事效率低下,至使死者至今不能瞑目望各位有人情味的网友鼎力声援这位苦命的孩子,还他一个公道。让不法分子得到应有的制裁。谢谢大家!

        刚刚当选的县委县政府班子应该对此事表现出积极的态度,表现出为人民服务且负责的态度。让老百姓相信你们能够胜任此职位,而不是花钱捐的。

        管教育的郭红梅同志和主管安全的陈杰同志是该表现得时候了。县委和政府应该通报此事的详细流程。谁负责?怎样处理?应该透明,让社会共同监督,不能暗地操作,随意处之,花钱了事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4 11:37 |
以上为部分网友和政府的发言!

发表于 2011-11-24 12:13 |
娘稀皮

发表于 2011-11-24 12:15 |
狗日的 不像话 有娘生 无娘教啊

发表于 2011-11-24 14:17 |
建议走司法程序。

发表于 2011-11-24 15:04 |
含泪播种的人一定能含笑收获。

发表于 2011-11-24 18:22 |
杀人者该杀!
发表于 2011-11-24 21:13 |
都说了这是官方版本,要是看了现场版更气
发表于 2011-11-24 21:55 |
严惩不贷

发表于 2011-11-24 22:55 |
昨天记者去采访校长根本就不接受,他就仰仗他有后台,嚣张得很!这孩子也命苦啊,父亲在他几个月大就去世了!我想学校这样的管理和政府这样的监管,谁还敢让自己的孩子这个学校读书啊!被害人亲属被打,政府的公正在那区了呢!难到普通老百姓就是被欺负的命?真的就没人管这帮畜生了吗?
;i

发表于 2011-11-24 23:05 |
:@:@

发表于 2011-11-24 23:24 |
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这天下就是不公平,唯一公平的就是人人都只有一命!

发表于 2011-11-25 01:19 |
妈拉个臭B。劳资不在你们要翻天了蛮。给劳资砍啊杀啊  安逸噶  日你妈现在晓得老卅。草你妈  你妈把你养这么大你这年轻的小生命就准备在牢狱里度过吧!草妈拉个臭B。就是有了你们这些杂碎通江才发展不起来。你们觉得光荣蛤。草

发表于 2011-11-25 07:37 |
被害学生名为郑**,就读于四川省通江县永安中学,现为该校高一学生。于11月21日晚被同校学生用刀在脖子在上连捅两刀后伤及大动脉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到昨天晚上6点已超24小时,执法部门未安排法医给死者做尸检报告,(我想说法医都TMD死了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一直采取拖延、回避事件矛盾、隐瞒事实真象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极不负责任的态度和做法,表现得极其怠慢,并由过激言论,引发家属及群众不满。将死者尸体从医院抬到学校大门前讨说法,学校将校门紧锁不让家属进入,并安排特警在校门把守,情绪激动的家属和特警发生了冲突,特警就给死者的亲属们的眼睛里喷一种喷雾剂让亲属们痛苦万分,眼睛都睁不开。特警把两名死者亲属打成重伤。(天理何在,执法人员不但不安慰家属还对大大出手,家属不懂法律大闹学校,难道你们执法人员也不懂法律了吗? )



事发如今凶手家属至今未出面,我想说你儿子杀了人你们难道就不知道吗?据了解你是亲属是我们邻居县的一个县长,难道你是仗你亲属,让你亲属变成先一个“李刚”吗?我现在都怀疑执法部门的怠慢是不是你家亲属在搞鬼。



府部门及学校方面都是踢皮球,跟死者家属打忽悠战。围观群众,无一不为孩子的逝去而惋惜,不为家属的痛心疾首而深感同情,不为学校及政府部门的 办事效率低下 置之不理 而痛恨。



我并没有要通过这个帖子恶意去攻击谁,只是想引起社会重视,为死去的人跟受害者家属讨个公道,死者家属一介草民,朝中无人,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让更多的人来关注此事。共同来监督我们的教育部门,执法部门 让活着的孩子有个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府部门办事效率低下,至使死者至今不能瞑目望各位有人情味的网友鼎力声援这位苦命的孩子,还他一个公道。让不法分子得到应有的制裁。
发表于 2011-11-25 08:50 |
各位网友:
    2011年11月21日20时许,永安中学16岁初三学生张XX,因琐事纠纷用水果刀将同校高一学生郑X刺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后,永安派出所及时控制了犯罪嫌疑人张XX,县公安局领导立即带领刑侦、治安、巡特警民警赶赴现场开展侦办工作,维护当地治安秩序,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长周华明一行随后也赶到案发现场指导工作。
    11月23日网友chenyi1987在《通江论坛》发帖,帖文中有内容声称:案发超过24小时未安排法医尸检,情绪激动的家属与把守校门的特警发生了冲突,特警向死者亲属们施放喷雾剂并将两名死者亲属打成重伤。
    鉴于该帖文涉警内容严重失实,我局在此将事情真相回复如下:
    一、关于尸检的问题。当晚办案民警提出将尸体送殡仪馆或者死者老家进行尸检(依照法律规定,尸检地点由办案民警确定,医院、学校、街道等公共场所不适宜进行尸检),但死者亲属断然拒绝,无理提出要抬尸到校园,致使尸检时间延迟。
    二、关于特警打人的问题。当晚死者亲属十多人抬尸强闯校门,与维持秩序的巡特警发生冲突,并动手打伤两名执勤民警,已构成扰乱社会秩序、暴力阻扰执行公务,经反复宣讲政策法律后,仍然不听劝告,民警被迫施放喷雾剂进行驱散和自我保护,不存在民警打伤受害者亲属的情节。
    三、23日上午死者尸体在其老家尸检完毕,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之中,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善后处置工作正有序开展。同时,对在此事件过程中有扰乱社会秩序、阻扰民警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的人员,也正在进行调查处理。

                                               通江县公安局

                                               201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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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5 08:50 |
:funk::funk:

发表于 2011-11-25 08:55 |
各位网友:

    2011年11月21日20时许,永安中学16岁初三学生张XX,因琐事纠纷用水果刀将同校高一学生郑X刺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后,永安派出所及时控制了犯罪嫌疑人张XX,县公安局领导立即带领刑侦、治安、巡特警民警赶赴现场开展侦办工作,维护当地治安秩序,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长周华明一行随后也赶到案发现场指导工作。

    11月23日网友“chenyi1987 ”在《通江论坛》发帖,帖文中有内容声称:案发超过24小时未安排法医尸检,情绪激动的家属与把守校门的特警发生了冲突,特警向死者亲属们施放喷雾剂并将两名死者亲属打成重伤。

    鉴于该帖文涉警内容严重失实,我局在此将事情真相回复如下:

    一、关于尸检的问题。当晚办案民警提出将尸体送殡仪馆或者死者老家进行尸检(依照法律规定,尸检地点由办案民警确定,医院、学校、街道等公共场所不适宜进行尸检),但死者亲属断然拒绝,无理提出要抬尸到校园,致使尸检时间延迟。

    二、关于特警打人的问题。当晚死者亲属十多人抬尸强闯校门,与维持秩序的巡特警发生冲突,并动手打伤两名执勤民警,已构成扰乱社会秩序、暴力阻扰执行公务,经反复宣讲政策法律后,仍然不听劝告,民警被迫施放喷雾剂进行驱散和自我保护,不存在民警打伤受害者亲属的情节。

    三、23日上午死者尸体在其老家尸检完毕,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之中,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善后处置工作正有序开展。同时,对在此事件过程中有扰乱社会秩序、阻扰民警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的人员,也正在进行调查处理。



                                               通江县公安局


                                               2011年11月24日

发表于 2011-11-25 09:38 |
这就是法治社会的今天!《保护未成年人预防犯罪》的失败!如果杀人偿命,我看还有人敢杀人不?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5 09:57 |
这不是单单说家长,或者教育机构的问题。这是社会问题,值得大家关注,吸取教训。想想自己以后该怎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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