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晚至28日凌晨1时许,一辆运煤车行至山西岚县和盂县境内时分别被拦下,交警分别收取司机100元和50元后,未开任何单据便放行。盂县交警发现记者拍摄后抢夺摄像机,随后又以“设备损坏补偿”名义强塞给记者2万元。(CCTV)
作为职能部门,交警在收费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设想公路上奔驰的车时刻都有可能成为交警们的“囊中之物”,缺钱时随便找辆车罚下是很正常的。曾经还一直以为交警们只有在手头紧的时候才出来奋力找路子“挣钱”,没想在万籁寂静的凌晨还有我们交警们兢兢业业的身影,很是佩服其敬业精神。
只是这种敬业精神带给人真是无限悲哀,很多时候,我们交警总是以为戴着大檐帽、穿上制服就可以挺起腰板胡作非为乃至于无耻掠夺,将国家赋予的权力成为了暴敛整人的手段,不得不让人心寒,让被罚的车主敢怒而不敢言,让人直呼此乃新时代的合法土匪。
胡作非为之后也有心虚时,当交警遇到记者的即行曝光时,又想让钱来摆平,所谓软硬兼施,并且手段高明,大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活用:罚来的钱当然可以破财免灾,让自己的行为继续明目张胆的干下去。可惜,交警同志错了!胆敢乱罚款,为何就不敢被曝光,我们国家赋予你们的权力,绝不是你们肆意掠夺的借口,所以,请交警们好好反省,规规矩矩执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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