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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甘肃省庆阳市正宁校车事故已致20人死亡,44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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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6 19:37 | |阅读模式
    11月16日上午9时40分,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西街道班门口,“小博士”幼儿园1辆搭载学龄前儿童上学的小巴士撞上1辆卡车。目前已有20人死亡,44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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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6 19:40 |
该车核载9人,实载64人!严重超载.....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6 19:45 |
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系民办幼儿园......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7 09:28 |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一是立即开展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排查。要逐校逐园逐生对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了解,对学校和幼儿园租用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用维修;发现有家长租用社会非法运营车辆的要予以劝阻。对农村贫困地区、交通运力比较困难的地区,当地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统一为学生和幼儿配备或租用安全车辆上下学,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

  二是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检查。要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安监等部门做好上下学车辆的监管工作。学校租用社会车辆时,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核准,必须与车辆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使用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要认真开展对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

  三是集中进行一次中小学生及其家长交通安全教育。要以这起事故为案例,全面开展一次乘车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教育提醒步行上下学的中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要立即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千万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

  四是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防范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可采取停运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或调整上课、入园时间等安全措施。要明确驾驶人员按照雪、雾天气安全驾驶要求,使之时刻牢记安全第一,严禁超载、超速,确保交通安全。

  目前正值冬季来临,交通事故易发多发,教育部11月16日还发出了《关于做好冬季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包括校车安全、学生交通安全在内的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7 09:47 |
2010年1月16日清晨,一场大雾笼罩了整个重庆城。上午10点左右,一辆满载小学生的幼儿园校车,在沙坪坝土主镇集装箱物流园附近的一条狭窄公路上,与一辆加长集装箱车迎面相撞。造成17名孩子中,1名9岁的小学生死亡,5人重伤,其他学生均不同程度受伤。事故发生后,不少路人和附近居民参与救援,为营救生命争取了宝贵时间。目前,受伤较重的5名伤员已经转移到市儿科医院、西南医院救治。
(重庆晨网记者袁婧 肖庆华 实习生 陈骥 报道)

发表于 2011-11-17 13:51 |
从湖南用农用三轮当校车,十四名学生命衰河中,到甘肃核载9人面包实载64人,死20人伤40多人震惊全国的校车惨案看地方官员的不作为,监管部门失职所造成的后果。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8 12:44 |
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11·16”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根据相关赔偿标准,政府部门拟定对每一名遇难人员赔偿人身保险、优抚救助金共计43.6万元。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8 12:48 |
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11·16”特大交通事故目前已有21人死亡......

发表于 2011-11-18 16:43 |
:'(:'(:'(:'(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8 19:40 |
南部县的校车安全否???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8 19:52 |
强烈要求把买豪华公车的钱拿来买校车!!!!!!!!!!!!!!!!!!!!!!!!!!!!!!!!!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9 10:03 |
涉及庆阳市正宁县的“11·16”重大交通事故的正宁县分管副县长及教育局长、交警队队长已被停职。
附:被停职调查人员名单

  刘光润:正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戴彩燕:正宁县副县长

  雷会宁:正宁县教育局局长

  苟邵波:正宁县交警队队长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9 10:05 |
庆阳市市委、市政府决定停止2012年公车更新计划,将预算资金全部用于购置标准化校车。
除此之外,庆阳市将在计划投资5.8亿元的基础上,再贷款1亿元,采取“挂、转、建”的方式,建成幼儿园200所以上,其中每个乡镇建设一所中心幼儿园,配备一辆标准化校车,每个县城按照人口规模,合理布局,就近上学,改建新建5至10所幼儿园,三年规划两年完成,使全市公办幼儿园比例达到80%以上,幼儿入园率达到85%以上。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9 10:09 |
,“11•16”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货车司机樊军刚和小博士幼儿园董事长李军刚已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发表于 2011-11-19 10:50 |
这些孩子,是西部地区的,要是在上海....民众不会轻饶那帮唱红歌,干黑事儿的混球~~~~
公款公车,胡吃海喝,贪腐横行,肆无忌惮~~~

上海静安大火,表明公民社会不远了~~~~

发表于 2011-11-19 10:52 |
:Q:L:L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9 11:15 |
青海省湟源县委县政府决定,四年不买公用车,节约下来的资金为巴燕、寺寨、大华、日月、和平及三中六所寄宿制学生相对集中的农村学校配备了学生专用校车,约5000名农村子弟因此受益。这标志着该县“校车工程”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成为青海省乃至西北地区第一个为学校配备专用校车的县城。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9 11:20 |
成都市教育局明确提出,校长(一把手)是校车管理第一责任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等部门是校车安全管理的监管部门。

车辆未经备案而当校车运载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学校负责人以及其他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民办学校或者合作举办的学校的举办人、安全责任人2年内不得从事学校管理事务。

学校或跟车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对校车履行安全管理和保护职责,造成重、特大伤亡事故的,跟车管理人员应予辞退,政府举办的学校的负责人以及其他责任人员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撤职、开除公职处分;民办学校或者合作举办的学校的举办人、安全责任人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学校、幼儿园管理事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转自华西都市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1 16:19 |
2011年9月 山东淄博

朝晖幼儿园中巴校车翻车,车上20多名3~6岁儿童受伤,超载

2011年8月 海南三亚

一名3岁孩子被遗忘在校车,被发现时已经死亡

2011年7月 陕西西安

一辆校车为躲避行人侧翻,7座车坐了15名儿童,4人受伤

2011年3月 北京门头沟

一辆核载49人实载81人大客车发生事故,院长和1名儿童死亡,5名儿童受伤

2009年10月 湖南娄底

一辆载有32人的校车翻车,4名儿童死亡,26名儿童受伤,校车核载11人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1 16:21 |
对“校车”事件的责任人就该:杀无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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