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长岛县店子村支书腐败卖地 百姓遭殃
2010年1月1日, 长岛县店子村党支部书记隋江涛以长岛瀛泰水产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与林中选所实际控制的长岛泽海渔业有限公司签订《九丈崖山头厂房出售协议》,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坐落在长岛县北长山乡店子村大西山山头的厂房,建筑总面积约30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和厂房所有权(厂房内设施有:办公楼,三座育苗池以及仓库,职工宿舍等)以人民币壹佰万元的极低价格贱卖给长岛泽海渔业有限公司。根据该协议约定,该厂房的出售价格为每平方米300元左右,远低于每一平方米厂房的建筑价格,而3000平米的土地使用权则等于无偿赠送,(长岛地区的住宅每平米已经超过人民币六千元)。
2011年5月1日,在将九丈崖山头厂房以极低的价格贱卖给林中选所控制的公司的15个月后,店子村党支部书记隋江涛再次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以长岛瀛泰水产有限公司的名义与林中选所实际控制的长岛月牙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月牙湾土地租赁合同》一份,该协议名义上为租赁合同,实际上是一份以租代售的土地买卖协议。通过该份协议,隋江涛以极低的价格将店子村所属的位于月牙湾的80亩土地,转移给林中选所控制的长岛月牙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控制和使用。并约定长岛瀛泰水产有限公司办出上述地块国有土地证后必须转让给长岛月牙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日当天,店子村党支部书记隋江涛不但将村所属的月牙湾80亩土地通过以租代售的形式以极低的价格,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转让给林中选所控制的公司;更进一步的以长岛瀛泰水产有限公司的名义与由林中选所实际控制的长岛三和食品有限公司签订《钓鱼岛海域租用合同》一份,将长岛县北长山乡店子村所属的挡浪岛、马石岛自海岸线向外海延伸300米的海域(海域使用证分别为国海证053701183和国海证053701184),以极低的价格租给林中选所控制的长岛三和食品有限公司,租用价格为每年35万元,租金每年一付,租用时间长达15年。
隋江涛和林中选通过上述三次交易,将店子村所有的土地、海域、厂房通过以租代售的形式,以极低的取得控制权后,并未满足。他们策划出更加宏大的计划,即《店子村新渔村改造工程》。在该计划中,林中选所控制的公司以店子村渔村改造工程的名义,将店子村所属的350亩宅基地变为国有土地,用于商业开发;同时将店子村所属的618亩集体土地变性为国有土地,用于商业开发。
通过所谓的店子村新渔村改造工程,隋江涛和林中选变相将长岛县店子村全部上千亩的土地变更土地性质和用途,进而以林中选所控制的公司通过非法手段和低廉的价格取得店子村所属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如果此计划得以实施,致店子村1000多村民失去祖祖辈辈耕种和生存的土地,店子村1000多村民今后将不再有任何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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