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见过如此愚蠢而又疯狂的“强奸犯”?“强奸”了人居然同睡一床长达6小时都不逃跑?
弱问一声,我不是刘习全的舅子老表和狐朋狗友,也没得过他任何好处,我可以发言吗?
因论坛里有人注册马甲“路见不平96”说:“究竟是谁在为刘希犬鸣冤叫屈,不外乎三种人:1是其亲属舅子老表;2就是刘希犬利用寸柄之权结交的狐朋狗友:3是平时吃了别人,喝了别人,拿了别人!”
弱弱问一声,我不是刘习全的舅子老表和狐朋狗友,也没得过他任何好处,我可以发言吗?
再次重新发布此帖,说明最当初我的直觉和判断是正确的。
为此,本人再次针对上述之人的片面之词以自己的良心和人格担保,本人绝对不属于上述三种人中的任何一种。
弱弱问一声,我不是刘习全的舅子老表和狐朋狗友,也没得过他任何好处,我可以发言吗?
大家可以稍微动动脑筋分析一下问题:刘习全有老婆,而且据说老婆也比较漂亮。同时,刘习全作为一个部门领导,工资应该算比较高的,同时,作为一个部门领导,想必巴结他的人应该较多,想必其中也并不缺少女人,甚至也许不会缺少投怀送抱的女人,另外,现在的娱乐场所也非常发达,刘习全完全可以通过任何一种途径去解决自己的生理问题?他还要去搞强奸?难道他脑壳有病?难道他连最起码的法律常识都不明白?而且强奸了一位女士之后,他与被强奸的女士一起在宾馆的房间睡在同一张床上长达6个小时都不逃跑?这个强奸犯的胆子大得也太离谱了吧?可以说,不符合最起码的逻辑嘛。有谁见过这么愚蠢而又疯狂的强奸犯呢?除非是头愚蠢的猪。难道他愚蠢到了甚至弱智都不如的愚蠢的程度?不可能嘛,说不走道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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