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连续几期都看到《绵阳晚报》上面以“软文”形式,整版刊登的“乌龙养血胶囊”广告,俺根据其国药准字B20020971 上网一查,才知道已经在2011年07月19日被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宣布对其实施暂停销售。原因是相关企业在药品的广告宣传中,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疗效承诺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并要求相关企业在原违法发布媒体发布更正启事消除影响后,省食药监局才会作出解除暂停销售的决定。
《绵阳晚报》作为市 =委 =宣 =传 =部直接管理的一家官方媒体,本来还是一份颇受市民欢迎的报纸,在其登载广告时,按理说应该自觉、模范地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而事实却是没有底线的刊登诸如性药等大量违规药品广告。
《绵阳晚报》难道真的是穷得连原则都不要了吗?
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所有工作人员难道从来不看《绵阳晚报》吗?
附录一:
《绵阳晚报》在今天刊登的“乌龙养血胶囊”页面链接 软文广告
附录二:
四川省食、药品监管局的禁售通知页面链接 禁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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