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新湘报以《四川农民建房屡被邻居骚扰 政府协调仍无果》为题,对泸州市纳溪区丰乐镇天台村9社10号村民叶保卫建房多次遭到邻居阻扰,政府协调多次未果一事进行了独家报道。 新湘报报道之后,引起了数十家媒体的关注并纷纷转载,同时在泸州本地论坛有网友转载评价讨论。
针对此事,泸州市纳溪区丰乐镇政府进行了回复,但对于政府的回复引起了当事人和网友的质疑。
事件回放
叶保卫,家住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丰乐镇天台村9社10号,一家老小四口住在危房里,时间长达一年多。邻居建房已经造成叶保卫房屋土墙垮塌,雨水将墙角泡松,随时可能出现整体倒塌现象。邻居建房占用了叶保卫的地盘,房前屋后连摆放一张饭桌的位置都没有。粮食找不到堆放的地方、畜禽没有圈舍,连起码的生活设施都很困难。
对于此事,叶保卫向当地政府反映,对于此事,“我曾向纳溪区丰乐镇何书记(上届书记)等政府官员下跪,希望政府为民做主,当天气温很高,下午何书记(上届书记)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赶到现场实地查看后确定为危房”。
之后,叶保卫建房一事得到了政府的批准,但邻居认为批复的土地为基本农田,属错误审批,以影响收成为由再三阻止叶保卫建房。
期间政府多次协调并未成功,叶保卫将邻居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我起诉的是邻居不是政府,而政府五次找我们喊我们拆诉”叶保卫称。
“法院判了9997元,法院判的钱政府喊叶保卫去领取,但他始终不去领取,说是叶保卫的房子是花10000多才修得起。至于法院判定的9997元的损失赔偿:不管哪个出,反正有人出而不是我们出”。
叶保卫一家住危房近两年了,虽然政府协调过,但终究还是没有解决。
政府回复:基本解决了
新湘报独家报道后,引起了数十家媒体的关注并纷纷转载,泸州本地的论坛也有网友转载并评论。
在泸州人论坛上,纳溪区丰乐政府以网民 “丰乐政府“作出解答和回复,回复中称:“叶保卫住房属于危房但是自毁,按常理,叶保卫自己要修房子,当然得和相邻的邻居协调好关系,叶保卫曾因不赡养父母而被法庭判决执行其赡养义务……”。
另外,纳溪区丰乐政府回复中称:“2011年9月1日,政府相关部门再次找到叶福刚(叶保卫之子,在丰乐场镇开有一个电器经销部),督促他及时进行危房改造,叶福刚表示,不再在审批地点修建,将在政府规划的天台中心村建房,此事应该可以告一段落”,“其实现在叶宝卫家的建房问题已基本解决了,他们同意在中心村里面修建新房,这也是丰乐镇党委政府多方协调并乐于看到的结果”,“ 他们确实同意在中心村修建新房了,事情已经基本协调成功,如有有心人可以到丰乐镇上了解情况,看是不是如此,我们说一万句还是抵不上当事人介绍的真实情况”。
质疑:真的解决了?
对于“丰乐政府”的回复引起了当事人和网友的质疑。
叶福刚告诉新湘报记者,“政府的回复是假的,9月1日政府确实找过我,但是找我原因喊我劝劝我父亲,并不是政府在网上所回复的叶福刚表示,不再在审批地点修建,将在政府规划的天台中心村建房,我并没有说过这句话”。
“我看了政府的回复冒火了,马上问丰乐政府负责城建的陈姓工作人员,这工作人员都称她都不晓得那个回复的,回去调查,后来说是党政办的一工作人员回复的”。
叶福刚表示,“希望政府对于网上虚假回复给我们一个交代,并在要在网上澄清此事”。
另外,泸州人论坛上,网友对叶保卫和邻居打官司,政府买单提出了质问,“其一:按常理,叶保卫自己要修房子,当然得和相邻的邻居协调好关系——我认为无关,人家有钱的话不说是建个普通的房,在政府审批的地上修个别墅都行,难道邻居还要把修好的房子拆了不成?其二:叶保卫曾因不赡养父母而被法庭判决执行其赡养义务——这是好久的事情呢?与人家现在建房有关系吗?假如一个罪犯,出狱了人家修房,政府的觉得你是个劳改犯,不能建房,这个行得通吗?所以这些我个人觉得就是谎言,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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